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监控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监控安防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行政区域塔城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6日12: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16:30
开标地点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
预算金额¥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88*****605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伊宁路鸿雁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工191*****000
代理机构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工188*****605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监控安防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XZB【2022】TC005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监控安防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7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控安防设备及相关软件模块、线材采购及安装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印页)(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3)供应商需提供:①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近一至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②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社保凭证)或盖鲜章的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具有机电专业或通信光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业经验2年以上,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③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近一至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④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社保凭证)或盖鲜章的复印件;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页打印件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上述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章,未携带证件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伊宁路鸿雁大厦        

联系方式:马工19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新城区伊宁路170号1栋第二层            

联系方式:林工188*****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88*****6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安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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