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石佛山水毁修复工程(园林绿化)NEW招标公告

【延平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石佛山水毁修复工程(园林绿化)NEW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石佛山水毁修复工程(园林绿化)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审批[2022]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对延平区石佛山景区水毁基础设施进行修复,主要包括:修复登山步道2.84公里,清理河床1700平方米,改造入口道路60米、生态厕所一座,设置垃圾箱、休闲坐凳各29套,以及附属工程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石佛山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工程规模: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及其他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220.160.52.164:98/yllh)查询。4、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5、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6、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6日 08:00:002022年9月7日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7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电子保函(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7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8*****296,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A区)12幢601室,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玉屏桥头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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