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财政统筹资金”县建设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中央财政统筹资金”县建设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宝丰县水利局关于宝丰县2014年“中央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宝丰县2014年“中央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 BFZC2015-BG-04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宝丰县西部的张八桥镇境内,本次项目涉及张八桥镇的祁庄、西火山、草庙陈、东火山、赵 垱、王堂、马庄、白塔营和马厂村共9个行政村17个自然村,设计灌溉面积1.4万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施工标,1个建设监理标。
2.5.1施工一标:工程内容包括河陈干渠渠道衬砌981M,西火山输水渠渠道衬砌532M,节制闸及分水闸5台/套,量水设施2套;
2.5.2施工二标:工程内容包括东火山支渠渠道衬砌590M,斗渠渠道衬砌650M,节制闸及分水闸2台/套,量水设施1套,量水槽7座;
2.5.3施工三标:工程内容包括东火山支渠渠道衬砌740M,生产桥2座,节制闸1套;
2.5.4施工四标:工程内容包括东火山支渠清淤1750M(暗渠),支渠渠道衬砌700M,斗渠渠道衬砌300M,节制闸1套,出水口1座;
2.5.5施工五标:工程内容包括东火山支渠支渠渠道衬砌798M,节制闸一套,生产桥4座座;
2.5.6施工六标:工程内容包括祁庄支渠拆除重建(0+000-3+322),生产桥1座,出水口26座,分水闸及节制闸4套,量水设施1套;
2.5.7监理标:承担宝丰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
3.1.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申请人的正式在册职工;
3.1.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1、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监理标: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含总监);
3.2.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1、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到宝丰县县检察院职防科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开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4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5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总监或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施工标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施工标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至 2015年 1 月 23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假日除外),到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单元9楼)。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3报名时所需携带资料:
5.3.1施工标: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建造师、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5.3.2监理标: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总监、拟投入监理人员培训结业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注: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或总监、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2014年9月、10月、11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且能在社保机构官方网站上可查询。
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2月 9日10时整,地点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的安全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水利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中路3号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单元九楼
联系人:王先生(153*****890)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hengjianpds@163.com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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