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铲绷绳招标公告

电铲绷绳招标公告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电铲绷绳项目

招标编号:SBGY-15003

招 标 人: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6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
五、开标与评标8
六、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11
七、履约保证金12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协议格式13
第一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13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14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3
一、投标函25
二、投标一览表26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27
四、投标货物清单28
五、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29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0
七、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1
八、2011年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33
九、投标人拟投入主要生产设备清单34
十、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5
十一、投标声明41
十二、产品鉴定证书或审查意见42
十三、生产许可证43
十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44
十五、投标承诺书45
第六章 评标办法46
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现对神宝能源公司电铲绷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内容:电铲绷绳(后附技术文件)。
2. 招标编号:SBGY-15003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无预付款。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单位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的企业或事 业单位。
4.2 投标单位应通过有关质量认证。
4.3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4 经营范围包括同类项目。
4.5 投标单位需提供同类产品业绩。
4.6 钢丝绳、索具生产厂家或品牌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
5. 报名方式
如有投标意向,请在报名截止日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并提交投标公司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 投标人须知
6.1 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月29日17时,逾期未报名者无参标资格。
6.2 招标方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进行资格审查,如未通过资格审查将拒绝接收标书。
6.3 递交标书时明确所投标段。
6.4 逾期未送达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者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7.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7.2 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3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8. 投标文件要求胶装成册,如不符合装订要求,招标方将不接受标书投递。
9. 投标人需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收据,如未缴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收标书投递。投标人须以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个人账户及现金交纳。(户名: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呼伦贝尔宝日希勒支行,帐号:****************511)
10.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与相应业务人员联系参加投标,本公告在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外网(http://sbgs.shenhuagroup.com.cn/)发布。
11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2月3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神宝能源公司机关西楼四楼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镇
招标联系人:代迪 电话:180*****902
业务联系人:白兰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栏号 内 容
说 明
1项目名称:电铲绷绳项目
招标编号:SBGY-1500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无预付款。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交货地点: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4招标人: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镇
招标联系人:代迪 电话:180*****902
业务联系人:白兰 电话:****-*******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设计、制造/采购、保管等,且运输至交货地点的总价。其中包括了设计费、制造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现场服务费、保管费、及供方应交纳的各项税款(关税、增值税及其它税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
7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8投标有效期:45天
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二份,副本三份。
10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2月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公司资质递交地点:神宝能源公司机关西楼二楼审计法律部
标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神宝能源公司机关西楼四楼会议室
评 标
12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其 他
13中标结果公示:投标单位可登陆神宝能源公司外部网站的招标信息查询本项目的中标结果。
投 诉
14如果您在此次招标中有任何质疑或不满,请与我公司审计法律部联系,我们会及时妥善地为您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6:30)
联系电话:****-*******
如果您在此次招标中发现有违规、违法等行为请与我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
投诉举报电话:****-*******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招标人、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1.1.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特指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1.1.2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1.1.3 合格的投标人
1.1.3.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均可投标。
1.1.3.2 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经国家质检部门认证,并提供产品的检验证书及鉴定证书,符合货物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2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2.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合格投标人。
1.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1.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技术、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构成
2.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协议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五天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并与相关人员联系。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神宝能源公司外部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2.3.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3.1 编制要求
3.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3.2 投标文件构成
3.2.1 投标书
3.2.2 投标一览表:按照本须知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
3.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3.2.4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3.2.5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3 投标文件格式
3.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3.3.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3.4 投标报价
3.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合价和总价。
3.4.2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3.4.5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5 投标货币
3.5.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有资格投标的文件
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6.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规定。
3.6.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
3.6.3.1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6.3.2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
3.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7.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3.7.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7.2.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具体参数值。
3.8 投标有效期
3.8.1 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的有效期。
3.9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3.9.1 投标人应准备二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委托授权书、货物说明一览表等规定的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4.1.2 内外层信封均应:
4.1.2.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4.1.2.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4.1.2.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3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2 投标截止期
4.2.1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开标地点。
4.2.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 招标机构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能到场参加开标,组织方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5.1.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5.1.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5.2 评标
5.2.1 评标委员会
5.2.1.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2.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机构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5.2.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2.2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详见第六章)。
5.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5.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2.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5.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资格标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不满足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8)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正本未打印,正本文件每一页右下角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的。
5.2.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5.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5.2.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
5.2.5.3 商务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企业实力;
2)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
3)质量体系认证;
4)其他商务条款的偏差。
5.2.5.4 技术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响应程度;
2)投标货物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投标货物的主要性能指标;
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5)技术措施;
6)交货期的偏差情况;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或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5.2.5.5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 整。价格调整的原则是: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
2)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 总价。
3)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
5.2.6 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得分前三名作为推荐候选中标人。
5.2.7 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5.2.7.1 除本须知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5.2.7.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6.1 资格后审
6.1.1 招标方将根据本须知列出的标准审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6.1.2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6.1.3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6.2 合同授予标准
6.2.1 除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6.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6.3.1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6.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6.4.1 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5 中标通知书
6.5.1 招标机构对招标结果在(http://sbny.shenhuagroup.com.cn/cs/sh_sbny/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6.6 签订合同
6.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凭神宝能源公司财务部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到审计法律部领取中标通知书。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协议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定义买方名称: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宝日希勒镇
卖方名称:
地址:
2履约保证金中标总价的5%。
3包装符合通用要求。
4质量保证期1年。
5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装箱单;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验收证书。
3、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90%,一年质保期后付10%。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1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1.3 货物 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1.1.4 服务 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1.1.5 合同条款 系指本合同条款。
1.1.6 买方 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1.7 卖方 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
1.1.8 项目现场 系指本合同项下到货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
1.1.9 天 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检验和测试
6.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6.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6.3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6.4 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6.5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6.6 合同条款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7.包装
7.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8.装运标记
8.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8.1.1 收货人:
8.1.2 合同号:
8.1.3 发货标记:
8.1.4 收货人编号:
8.1.5 目的地:
8.1.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8.1.7 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8.1.8 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8.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9.运输和保险
9.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9.2 对于签订的设备合同,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10.保证
10.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0.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以先发生的为准。
10.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0.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1.索赔
11.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1.1.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1.1.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1.1.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2. 付款
12.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
13. 价格
12.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14. 变更指令
14.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4.1.1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14.1.2 交货地点;
14.1.3 卖方提供的服务。
14.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15.合同修改
15.1 除了合同规定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转让
16.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卖方履约延误
17.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8.误期赔偿费
18.1 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19.违约终止合同
19.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9.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19.1.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9.1.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9.1.3.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9.1.3.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9.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不可抗力
20.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2.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22.2.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2.2.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3.争议的解决
23.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
2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3.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4.合同语言
24.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25.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通知
26.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26.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27.税款
2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2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 本合同应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买方确认收到卖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8.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8.2.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8.2.2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8.2.3 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28.2.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宝日希勒镇
制单时间: 年 月 日
一、名称、图号、材质、数量、重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序号名称图号、型号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生产厂家
1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执行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质保期一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供货铁运到海拉尔站,汽运送货到神宝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或施工现场,运费供方承担。在运输当中供方应严格遵守ISO三体系认证当中的环境影响因素及职业安全健康等防范措施,如不遵守责任由供方负责。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不回收,费用供方承担,包装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验收。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发票到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90%,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
八、违约责任:1、供方确保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如由供方原因延期交货,或由于交货后质量不合格需更换、退货等原因延误交货期,每延期一天交货按迟交货物价款的5‰作为对需方违约赔偿,累计最高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该赔偿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如包装物不合格或无包装扣除50%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3、如未达到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使用效果以及使用期限,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4、供方给需方造成其它损失的或者损失超过前述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1、因产品质量问题需方退货费用供方承担。2、验收不合格退货,费用供方承担。3、发票为一般纳税人发票。4、合同形成后 天内到货。5、到货产品必须与报价单所报单位相符,否则不予验收,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供方承担。6、供方包装箱上应有发货单位标签,箱内提供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产品证明,否则不予验收。7、在运输过程中原材料、易燃易爆品及废弃物品发生泄漏、遗洒等危害环境,有损安全健康的预控及防范措施由供方负责。8、本合同共5份(供方2份,需方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合同生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年 月 日
经办人: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组成
1. 商务文件目录
2. 投标函
3. 投标一览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投标货物清单
6. 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7. 法人代表授权书
8. 投标人资格声明
9.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9.1 投标企业简介;
9.2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3 投标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4 能够证明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
9.5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0. 2011年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必须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
11.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技术文件组成

1. 技术文件目录
2. 投标技术文件编制说明
3. 对招标文件每项要求的响应及超出或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说明
4. 投标货物技术指标描述及说明
5. 投标人计划在本项目的生产厂家简介及相关证明
6. 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等
7. 验收方案及保证交货期的措施
8.售前、售后服务内容(有偿、无偿)
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投标函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二份,副本三份。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投标货物清单;
4.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5.1 所附《投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5.2 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3 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5.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天。
5.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 (盖章)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电 话: (职务、姓名) (签字)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元)大写:
小写:
交货期(天)
质保期(年)
备 注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 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
2
3
4
5
合计

说明: 1.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必须与《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2.投标人必须详细填写此表,以便评委对投标总价的构成进行分析判断,未如实填写 或填写不详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各不同货物分别报出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四、投标货物清单
投标人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品牌/生产企业 备注






说明:此表为交货清单,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货物详细的供货范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五、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投标货物响应部分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条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神宝能源公司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七、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员工人数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人签字: (签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八、2011年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产品名称使用单位数量金额合同时间






说明:表后应附合同等有效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评审专家将不予认可。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九、投标人拟投入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时间数量生产厂家/国别用途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十、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录:
10-1 投标人资格声明
10-2 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10-3 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10-4 制造厂的授权书
10-5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6 投标人及生产厂家简况
10-7 销售业绩证明
10-8 针对投标产品的生产组织方案及运输组织方案
10-9 针对投标产品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10-10 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服务承诺

填写须知

1)制造厂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格式10-1、10-2,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10-1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声明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 由(制造厂名称)为提供(货物名称)的授权书1份正本,2份副本,我方代表该制造
并受其约束(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填写)。
2. 我方和制造厂的资格声明,各有2份正本,3副本。
2.1 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2.2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
制造厂或代理商(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
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传真 签字
邮编 电话


10-2 制造厂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制造厂名称:
1.1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1.2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1.3 实收资本:
1.4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4.1 固定资产:
1.4.2 流动资产:
1.4.3 长期负债:
1.4.4 流动负债:
1.4.5 净值:
1.5 法定代表人姓名:
2.(1)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主要设施名称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主要零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3. 本制造厂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4.1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4.2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 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国内国外总额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7. 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货物: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8.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4 投标人及生产厂家简况

主要应说明投标人(生产厂家)的组织机构、生产能力、人员、技术装备状况等情况。

10-5 销售业绩证明

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评价

10-6 针对投标产品的生产组织方案及运输组织方案

10-7 针对投标产品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10-9 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投标声明

致: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参加提供物资的投标,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到需要投标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已经在投标书中提供。
我们作为投标人保证正在生产并将提供给买方的物资,不涉及第三者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及诉讼。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产品鉴定证书或审查意见


十三、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十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请按下表填写,并附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投标人名称
流动资产1(2014年)
流动负债2(2014年)
营运资本3=1-2
银行信贷4(2014年)
在手合同价值5(2014年)
净利润本年累计数(2014年)
所有者权益合计年初数(2014年)
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数(2014年)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本年累计数(2014年)
资产总计年初数(2014年)
资产总计年末数(2014年)
负债合计年末数(2014年)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14年)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五、投标承诺书

致: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参加 项目物资的投标,如我方中标,对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作如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完全一致,质量稳定可靠。
2、我们将在技术和资金等方面保证投标物资的供应,承诺用于本项目的周转资金不少于________万元。
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确保物资发运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影响需方生产进度,我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对于招标文件中所附商务合同条款我方完全理解,并承诺按此商务合同条款执行。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 24小时内给予解决。
6、其它承诺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从而进一步确定投标的实质响应性和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商务评审满分20分、技术评审满分40分、报价评审满分40分,共计100分。
6.1 商务评审(20分)
商务评审主要是对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商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从而确认投标人财务能力、企业信誉,生产厂家的货物生产资格、生产能力、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
6.1.1 主机厂或钢丝绳、索具生产厂家得7分,品牌授权代理商得4分;(满分7分)
6.1.2 承诺的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能提供保障措施得满分;每推迟一周交货扣1分,不足一周按一周计,最多不得超过3周;(满分2分)
6.1.3 具有有效的ISO14000或相当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ISO18000或相当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相当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4分)
6.1.4 近三年该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大于30万),字迹不清视为未提供。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
6.1.5 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且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逾期交货或质量问题,(参考公司供应商评价信息)酌情给1-4分。(满分4分)
6.2 技术评审(40分)
技术评审是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交货期是否符合招标人需要;在生产资质、产品 的合格性、质量、性能、规格和技术参数等方面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确认投标人的生产能力、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
6.2.1 在本地区长设本厂专业服务机构得5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满分5分)
6.2.2 自行生产,加工工艺先进,绷绳需采用塑封处理,保证塑封层12个月内不发生损坏的得2分,保证塑封层18月内不发生损坏的得5分(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与承诺函);(满分5分)
6.2.3 绷绳采用符合ASTMA-586标准的镀锌钢丝得5分,主要材料达不到标准镀锌钢丝不得分。(提供材质证明材料);(满分5分)
6.2.4 钢丝强度达到1520Mpa(含1520Mpa)至1570Mpa之间的得5分,高于1570Mpa(含1570Mpa)的得10分,钢丝强度低于1520Mpa的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满分10分)
6.2.5 承诺每组绷绳(4根)更换周期达到24个月(含24个月)至28个月之间的得5分,高于28个月(含28个月)得10分,低于24个月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满分10分)
6.2.6 参考以往的使用情况酌情打分1-5分。(满分5分)
6.3 报价额评审(40分)



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7.1 绷绳为拉索式设计;
7.2 绷绳采用塑封处理,塑封层12个月内不得损坏;
7.3 钢丝强度不得低于1520Mpa,性能不低于GB/T17101 的要求;
7.4 一组内(4根)的长度不得偏差±5mm;
7.5 承诺每组绷绳(4根)更换周期达到24个月以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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