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第七标段储罐制安1#、2#罐组工程招标公告
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第七标段储罐制安1#、2#罐组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工程设计公司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项目第七标段储罐制安1#、2#罐组工程
项目编号 ****-*******-CPE-*******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旗台石化产品储罐区工程(一期)项目由储罐区、装卸区、管理及公用辅助设施三部分组成;一期工程建设38座石化产品储罐,总罐容16.65×104m3,以及与之配套的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气、仪表、通信、给排水、消防等辅助配套设施。储罐区分为四个罐组及其相应的泵区,01罐组总罐容为3×104m3,由10座3000m3储罐组成,泵区由10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02罐组总罐容2.65×104m3,由2座1250m3储罐、4座1500 m3储罐和6座3000 m3储罐组成,泵区由12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03罐组总罐容为6×104m3,由6座10000m3储罐组成,泵区由6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04罐组总罐容为5×104m3,由10座5000m3储罐组成,泵区由10台装车泵、2台装船泵组成。装卸区包括6座汽车装车栈台(12车位)、装桶间和火车装卸管道交换站;管理及公用辅助设施包括生产辅助用房、区域变电站、泡沫站、污油桶棚、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楼、联检楼、门卫及地磅间、事故消防水收集池、废气处理设施、火车装卸管道交换站和01~04罐组初期雨水池。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01罐组10座3000m3储罐;02罐组2座1250m3储罐、4座1500 m3储罐和6座3000 m3储罐;共计22座储罐制作、安装、检查和验收;消防喷淋、消防支架、盘梯、连廊、物料进出管、排污管、加热盘管等附件安装及上水前后的试压工作;本范围内储罐上水沉降实验。详见招标文件; (2)、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 (3)、计划工期: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0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06月15日节点工期: 2015年03月18日前完成各项报验工作,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三级进度计划; 2015年03月20日前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开始01#罐组、02#罐组底板铺设; 2015年05月30日前完成01、02#罐组所有储罐主体施工; 2015年06月15日前完成01、02#罐组所有储罐试水沉降实验;单罐具体开工时间如有变化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根据项目总体控制计划,由招标人指定的其它8个或以内节点工期。合同建设工期期满,并不意味着减轻或者免除中标人任何主要及附随合同义务。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立即开始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在过去3年承包过2个或以上类似工程; (4)、人员要求: (4.1)、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 (4.1.1)、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B类安全考核证书; (4.1.2)、具备项目管理岗位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1.3)、近10年在3个以上(含3个)同类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 (4.1.4)、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4.2)、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4.2.1)、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2.2)、具备类似工程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2.3)、近10年在3个以上(含3个)同类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4.2.3)、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4.3)、施工安全负责人: (4.3.1)、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具备C类安全考核证书; (4.3.2)、近10年在3个以上(含3个)同类项目中任安全负责人; (4.3.3)、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4.4)、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及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号码及社保证明文件,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1-19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1-23 16:30:00.0
(1)、凡潜在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E座304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采取电汇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否决。请注明该款项为XX项目XX工程标书购置费。)。 (3)、本招标文件可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及附件1后2日内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电子版与纸板有不一致的,以纸版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2-09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E座104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否决。备注栏标明:XX项目XX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02-09 09:00:00.0 开标地点: 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E座104室
地址: 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邮编: 062552
联系人: 陈佑敏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cpecym@163.com
开户银行: 工行华北石油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账号: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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