烷基苯厂异味治理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烷基苯厂异味治理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异味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批准建设(中国石化资[2014]470号、中国石化资[2014]312号、金陵石化发 [2014]30号),项目业主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统筹解决。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金陵石化公司烷基苯厂
2.2 工程概况:
金陵石化公司烷基苯厂做为国有大型石化企业,十分重视环保工作。随着烷基苯厂的不断发展,烷基苯厂周围大量的公用服务设施、商业设施、人居设施等不断扩展、充实、完备;烷基苯厂及周边地区的规划功能、环境质量的要求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受区域土地资源的限制,居住生活在附近的人口不仅仅是日益增加,并且距离烷基苯厂的距离越来越近。因此,烷基苯厂焦油池以及污水处理场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日趋显著。尽管在废气减排设施实施过程中,烷基苯厂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评价要求制定了完善的防止和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设施,并将可能产生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但毕竟不能做到完全彻底或尽最大可能的消除影响。烷基苯厂焦油池、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有机废气而引起的异味污染问题尚需进一步解决。目前,烷基苯厂厂区现有焦油池、油泥池、事故池、浮选池、隔油池、事故池,现场环境未封闭,异味严重,散发出的有机废气在很低浓度下,就可以对人体感官产生刺激和不适,长期会严重危害现场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将挥发性气体废物进行收集和输送,通过异味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一方面可以明显改善场区的空气质量,有效地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随着环保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执法,这类气体的达标排放必然会被严格限定。
恶臭治理是中石化满足日益严格的安全环保排放要求、实现减排的重要手段。中石化肩负着社会职责,结合了“十二五”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要求及企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制定了恶臭治理和油气回收时间表。要求企业重点区域结合检修和专项资金安排,解决恶臭问题,在治理恶臭的同时要确保本质安全;综合考虑项目的环保效益、社会效益。
烷基苯厂现有的焦油中和工艺处理设施不完备,产生的废渣量大,在处理废渣时,难免会带来二次污染。为了减少废渣的处理量,现需要对有工艺进行改进。通过对焦油中和设施的改造,使焦油储存在储罐内或密闭焦油池内,做到密闭储存,完全消除焦油向外散发异味的机会。
对石化企业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和气体废物的有效处理达标排放,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也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
2.3 预计工程投资:582万元。
2.4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3月10日,2015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共112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异味治理(含污水处理场治理、烷一车间焦油中和治理等)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该工程分成 一个 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基本条件:(提供证明资料)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核准的经营范围能够覆盖本次招标的业务范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通过招标择优选用;
(2)要求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账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5)近三年具有1项以上(含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承担类似工程的业绩,具有市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类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外部其它项目,如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必须在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供合法的经原业主单位同意的更换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7)具有ISO9001、HSE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纠纷;
(9)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近三年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通报批评或处罚;
3.2 本工程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9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京市龙蟠路151号金陵石化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
4.2申请人需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人备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4.2条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邮购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承担邮递环节造成的时间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4.5开户银行及账户
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开户帐号: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人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或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7.2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97号南京烷基苯厂外事大会议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会议
9.1时间: 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
9.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97号南京烷基苯厂外事大会议室
10.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1. 其它
12.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12.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
地 址:南京栖霞区尧新大道97号南京烷基苯厂
邮 编:210046
联系人:应运牟
电 话:025—********
电子邮件:yingym.jl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龙蟠路151号金陵石化大厦6楼
邮 编:210037
联系人:王婷婷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sally_shijie@hotmail.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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