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新建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武汉分公司2015年单项工程——桩基检测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2015年单项工程桩基检测框架协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感兴趣的公司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武汉分公司厂区内 。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周期: 2015年全年。
2.3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按2015年工程建设进度分项分批进行检测。
2.4本招标工程桩基检测标段划分: 仅此一个标段 。
2.5本招标工程桩基检测招标范围:武汉分公司2015年内单项工程桩基检测费用小于50万元的工程项目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企业资质,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具有大型项目桩基测试的业绩,具备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提供认证参数附表,认证参数必须涵盖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且拥有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人员等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4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业绩要求:2012年以来具有大型项目桩基测试的业绩,具备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提供认证参数附表,认证参数必须涵盖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且拥有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人员等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同时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 2012年1月以来具有同类(或类似)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5年1月16日-1月20日, 8:30--16:30;
(2)购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请购买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5年2月5日9:00前。
6.2截止时间:2015年2月5日9:00。
6.3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2月5日9:00。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8.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 称: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
邮 编:430082;
联系人:王斯伽;
电 话:***-********;135*****648;
电子邮箱:wangsj.wh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史东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shids.s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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