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0832破3号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2)鲁0832破3号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梁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1日作出(2022)鲁0832破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申请人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穗粮油”)的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制定可行的重整计划,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促进和保障金穗粮油重整成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以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方面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管理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公开招募投资人,接受债权人、债务人、法院及社会各方的监督。
2、本公告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3、本公告所列企业之基本情况仅为重整程序前期管理人对企业情况的基本摸排,企业资产与负债可能基于市场价值、意外因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相关情况发生变动,故本公告所列企业情况并非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不能当然代替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依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故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清偿。
5、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在2022年8月25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竞选人。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
6、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二、企业情况
(一)基本概况
截至2022年3月6日,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9******A;法定代表人:唐加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唐加会持股比例99.25%、杨爱军持股比例0.75%;根据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金穗粮油股东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2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10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及面粉加工、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粮食储存、销售;玉米初加工;粮食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经济开发区洼李村公明路北 。
(二)核心资产情况
1、不动产
金穗粮油名下有位于梁山县经济开发区洼李村公明路北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为 2047年3月24日。以上土地上建有的房屋面积合计*****.67平方米。
2、机器设备
金穗粮油的主要机器设备为磨粉机、烘干机等共200台,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进行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现状、权利负担、出资情况等),管理人将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包括水泥路面、厂区绿化等。
三、投资人招募目的
为了保障金穗粮油重整成功之目的,须引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实施本次招募工作。
四、项目重整的优势条件
1、环境、交通优势:
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在山东省的西南部,济宁是山东省六大工业中心城市之一,是著名的孔孟之乡。金穗粮油地理位置优越,省道321、国道220等公路贯穿其中,济徐高速、董梁高速等高速公路纵横交错,交通便利。
2、品牌优势:
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获得小麦粉(GB/T1355-1986)生产资质。此外,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获得“梁山泊”、“梁山王”、“金穗”牌商标,经过多年经营,在小麦粉生产领域具有较大的知名度。
3、市场优势:
近年来,随着一线及二线城市的高中收入消费者不断转向消费方便及健康的食品,中国对较高级面粉的需求持续增长,导致较高级面粉及专用面粉于中国快速发展,专用面粉需求不断增加,高端面粉产品愈来愈受欢迎。重整后,金穗粮油可以继续发挥其在小麦粉生产领域积累的生产经验和客群基础,市场需求巨大。
五、重整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
(一)报名主体资格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生产经营。
2、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较大数额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重整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投资人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参与重整或全盘承接金穗粮油债权债务及资产的明确意思表示、拟投入的偿债资金、偿债方式和期限、初步重整方案、重整后的经营方案、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2、缴纳报名保证金
报名保证金为: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开户单位: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 209*****5687
报名保证金提交:交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可采用转账、汇款等非现金的形式交纳,保证金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前由报名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到上述账户。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律师 155*****601;刘律师187*****701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向管理人提交转账凭证,供管理人核实。
六、确定投资人
缴纳保证金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提供偿债资金的数额、偿债方式及期限、经营方案为主要参考依据确定一名重整投资人,一名备选重整投资人。
七、保证金的退还
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程序终止后(以先到达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未被确定的理由或对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八、保证金的没收
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意向保证金管理人将不予退还。
(1)经管理人核实,竞选人在报名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等)。
(2)该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3)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梁山县人民法院批准后,该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当中的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金穗粮油破产的。
九、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接收入围通知书且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实地考察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的时间为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10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止。
(二)材料递送方式:材料密封后当面递交管理人。请意向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洁琼;联系电话:187*****701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玉兰广场5号楼8楼)。
十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
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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