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详情见附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25-221304
1采购 项目
受山东电建一公司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通榆鲁能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所需的 二次设备 设备, 采购 设备 计划使用 自有 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
次 竞谈 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 项目 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 名称: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通榆鲁能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
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 吉林通榆鲁能 100MW 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
村内。场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44 3955.72,东经 122 3247.95。可开发利用面积大
约为 2102 万平方米。项目本期拟建 20 台单机容量为 5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
量 100MW。拟采用 4 回集电线路接入现有风场 220kV 升压站扩建的 II 段 35kV 侧,通过
220kV 升压站现有的 220kV 电压等级 1 回出线接入电网
3 采购范围: 二次设备
4交货时间: 2022 年 09 月 30 日
5交货地 点 : 吉林省通榆县项目所在地
6 质量 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 竞争性谈判 要求 响应人 具备以下条件:
1 应 是在 中国境内 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应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
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 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 和 制造能力 ,并应 提供 近三年 类似 业绩 证明 。
4 应 具有良好 的银行资信和 商业信誉, 近三年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应 具有 ISO9000 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 谈 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 竞谈 者,请于 2022 年 08
月 22 日北京时间在 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s://ec.powerchina.cn,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 竞谈性谈判 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 竞谈 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 谈 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 谈 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 谈 项目购买竞 谈 文件授
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
及签到等流程须各 响应 人在线进行操作。 响应 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 竞谈 ,办
理方式 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 APP 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09508方
式 2请登陆 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 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
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 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
线投递,竞谈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
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
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成 。
3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 在 采
购人终止解密前 未进行在线签到的 响应 人将无法进行后续 竞谈 流程。 建议在电子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
4响应截止时间后,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
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 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
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
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添加采购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
应商后方能进行竞 谈 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 谈 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
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 谈 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 谈 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 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
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 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 : 2022 年 8 月 22 日
谈判 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如 发 布 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无法确定 谈判 时间和地点,可填写 另行通知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电建一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
邮 编: 250102
联 系 人: 王康
电 话: 0531-66227613
电子邮箱: wk9952sepco1.com
2022 年 08 月 16 日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个人签章 电子签章
更正日期
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
220kV升压站工程
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书
第三卷
建设单位: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05月
目录
第一章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 2
1.总则 2
2.适用标准 3
3.一般技术要求 5
4.专用技术要求 6
5.屏体要求 66
6.设计联络会 67
7.技术服务和工厂培训 68
8.质量保证和试验 69
9.包装运输和储存 70
10.其它 71
11.供货范围 71
附录A技术偏差表 78
附图 79
第一章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使用范围仅限于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本期工程的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的招标。列举了有关技术参数作为推荐值,它提出了本系统的结构设计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者应具有设计制造和提供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或规模更大,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设备的业绩。投标书如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1.3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由投标者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投标者也可以推荐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类似的定型产品,但必须提出详细的技术偏差。
1.1.4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者应提供符合IEC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的成熟系统和优质产品。
1.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6如果投标者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系统及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并按附录A的格式填写。
1.1.7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8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9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1.10 本期升压站内测控系统扩容,不接受单独组装后台方案,需与原后台方案保持一致。
1.2投标方工作范围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2.1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和配套设备包括:220kV升压站的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电路电缆及辅助设施的设计及供货,以及这些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参加验收投运及售后服务等。
1.2.2综自系统的设计联络会工厂试验及验收FAT设备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和投运现场试验及验收SAT对招标方技术人员的培训保修期的维护等。
1.2.3与其它厂家智能设备的数据通信,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规约实现信息接入,保证数据接收及传送的正确性实时性,并在验收前,通过联调。
1.2.4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5提供技术资料,包括:
技术规范书
设备规范清单
各单项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原理图
各控制对象的逻辑框图
I/O清单及信号报警清单
屏柜布置及端子排安装接线图A3版面图集及AutoCADR2004版本绘制的光盘
试验及测试报告
用户使用及维护手册等。
1.3招标方工作范围
1.3.1招标方工作
招标方将提供下列设备和服务:
所有基础地脚螺栓和灌浆。
现场接线和电缆敷设。
监控系统所需的交直流电源。
开关量输入信号接点和脉冲设备。
按投标方要求提供综合自动化系统接地和接地所需电缆。
I/O清单。
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装卸和安装所需的劳动力和服务。
1.3.2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技术文件。
1.3.3设备安装过程中,招标方为投标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1.3.4设备制造过程中,招标方可派员到投标方进行监造和检验。
2.适用标准
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除本规范中规定的特别标准外,都应遵照适用的最新版IEC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及电力行业DL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当某项要求在上述几种标准中不一致时,按国家颁布的较高标准执行。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
GB/T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50059 35110kV升压站设计技术规范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升压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GB/T13730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DL/T5002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GB/T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GB/T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726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15145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DL/T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478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1075数字式保护测控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687微机型防止电气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476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
DL/T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GB/T13729远动终端设备
GB/T13729 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DL/T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634.510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71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
DL/T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ANSI/NEMAICS4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端子排
ANSI/NEMAICS6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外壳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电发2000589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国家电网调2011974号
电网与电厂自动化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0号令,2002年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2005年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
3.一般技术要求
3.1使用环境条件
a)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气温41.6
最低气温-35.1
b)相对湿度55.6%
c)海拔高度160m
注:下述绝缘水平数值是安装地点在海拔在1000米及以下,周围环境最高空气温度不超过40的参数,投标方应按照本工程实际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以及最高空气温度对其进行修正。
d)最大风速31.8m/s
e)污秽等级:VI级
f)地震烈度6度,水平加速度小于0.05g
3.2电源
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站控层后台监控等设备采用交流不停电电源UPS供电,间隔层设备由站用220V直流系统供电。
直流电源电压额定值为220V,直流电源电压在-20%15%的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直流电源电压纹波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交流电源电压额定值220V,50Hz,当交流电源电压在-15%15%的范围内,谐波分量5%,频率在-5%5%之间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3.3接地
综合自动化系统为了消除设备之间的电位差和噪声干扰,继电器室内设置等电位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必须用至少4根以上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排缆与升压站的主接地网可靠接地,每面屏内应有足够截面的接地铜排不小于100mm2,屏和设备都应该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连接到接地铜排上来接地。有电源输入的屏柜必须有接地接到交流电源所在的接地网上。向综合自动化系统二次设备供电的交流电源必须有中性线零线回路,中性线应在电源处与接地网相连。信号接地应采用并联一点接地方式。
综合自动化系统的机箱机柜以及电缆屏蔽层均应可靠接地,控制电缆的屏蔽层两端或一端应可靠接地,所有敏感电子装置的工作接地应不与安全地或保护地混接。综合自动化系统各间隔之间,间隔层与站控层之间的连接,以及设备通讯口之间的连接应有隔离措施。不同接地点的设备连接一定要采用电气隔离措施,不破坏一点接地的原则。
3.4抗干扰
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安装于无电磁屏蔽继电器室房间内,设备自身应满足抗电磁场干扰及静电影响的要求。在雷击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发生及一次设备出现短路故障时,投标方设备均不应误动作。在通信信道装设通信信道防雷器,必要时,在各种装置的交直流电源输入处设电源防雷器。所有设备均应满足下列抗扰度试验等级要求:
对静电放电干扰 符合GB/T17626.2 4级
对辐射电磁场干扰 符合GB/T17626.3 3级(网络要求4级)
对电快速瞬变干扰 符合GB/T17626.4 4级
对浪涌冲击抗扰度 符合GB/T17626.5 3级
对电磁感应的传导 符合GB/T17626.6 3级
对工频磁场抗扰度 符合GB/T17626.8 4级
对脉冲磁场抗扰度 符合GB/T17626.9 5级
对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 符合GB/T17626.10 5级
对振荡波抗扰度 符合GB/T17626.12 2级(信号端口)
4.专用技术要求
本风电场升压站采用微机保护微机监控的综合自动化系统。
4.1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结构
4.1.1工程概况
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隶属于吉林省通榆县乌兰花镇境内,位于吉林省西部,场址中心坐标为北纬4139,东经12232。通榆县距省会长春242公里,距大安港码头120公里,距建设中的白城长安机场仅70公里,工区内村路交错相通,交通便利。
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容量100MW,为二期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在风电场场址范围内已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按总容量160150MW设计。一期已安装1台160MVA变压器,本期安装1台150MVA变压器,经1回220kV专线线路接入500kV瞻榆变220kV侧,接入系统部分已在一期完成。
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5MW风电机组20台。所选风电机组机位需避开林地基本农田湿地天然草场红线等。风电场靠近县道,风电机组等大件设备运输吊装条件较好。
4.1.2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结构
本工程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其纵向分两层:站控层和间隔层。站控层采用分布式结构,就地监控和远动接口相互独立。间隔层在横向按升压站一次设备配置。
综合自动化系统采用以太网通信,站控层网络与间隔层网络直接连接。站控层网络传输速率应满足系统实时性要求,至少为自适应100Mbps,网络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以满足与电力系统其他网络连接及容量扩充的要求。间隔层网络宜采用工业以太网,也可采用1Mbps及以上传输速率的现场总线组网,应具有足够的传送速率和高可靠性。投标方可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配置组网。
站控层设备负责整个系统的集中监控,布置在升压站综合楼继电器室及控制室内,由主机/操作员工作站工程师工作站远动通信设备同步时钟对时装置网络设备及打印机等组成,反映全站数据信息的实时数据库和历史数据库设置在操作员工作站内。
该系统能保证在无人值班的条件下安全可靠运行,数据采集及处理就地与远方控制操作(互为闭锁)事件顺序记录及故障处理异常报警历史数据记录运行监视及运行管理调度通信等功能。
户内的测控设备之间和测控设备与其他设备之间的通信介质采用屏蔽双绞线或光缆,为了提高系统抗各种干扰的能力,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户外的通信传输介质均采用光纤。光缆芯数应满足系统通信要求,并留有备用芯,传输速率应满足自动化系统实时性要求。光端设备应具有光缆检测故障及告警功能。光缆通信电缆网络线宜与其它电缆分层敷设,无铠装的光缆通信电缆网络线必须穿管敷设。
该系统配置同步时钟对时装置,用于保护测控单元及站控层设备对时。
该系统在上位机故障或退出运行的情况下各间隔级保护和测控功能应不受影响在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时,各间隔级保护和测控功能应不受影响在某一间隔级单元出现故障时,其它间隔级保护和测控功能应不受影响。
模拟量输入方式:采用交流采样。
该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自诊断功能一直延伸到各智能模块及其相关通道,包括输入输出模块,同时综合自动化系统支持远方自诊断功能。
该系统必须具有与电力调度数据网连接的能力,并配置必要的二次安防设备,能按要求实现站内调度自动化保护管理等多种信息的远程传送。
该系统基于微机开放式设计,可以和任意第三方智能化设备及上级调度管理网对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自动化系统。各个单元箱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功能不依赖主机系统。为减小以后的运行工作量,要求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厂家提供的单元箱插件能完全通用,即各间隔层的单元箱能互为备用。保护及监控CPU至少采用32位机。
所有控制保护测量告警等信号均在各单元内处理成数据信号经网络传输至主控室的计算机,各单元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功能上不依赖于监控系统。整个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置设计必须满足反措要求。
4.1.3监控对象
4.1.3.1监控系统控制对象为:
断路器隔离开关以及接地刀闸
站用电源断路器
主变中性点接地开关
主变分接头调节(17档位)
无功补偿装置的调节
重要设备的启动/停止(如站内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
成组设备的顺序控制等。
4.1.3.2监控系统监测对象为:
监测量包括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功率因数有功电能无功电能和变压器温度量油位量等。
4.1.3.3监控系统信号量
监控系统信号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以及接地开关变压器有载调压分接头位置信号变压器本体信号配电装置各种报警信号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及报警信号运行监视信号等。
4.1.4性能指标
模拟量测量综合误差 0.2%
电网频率测量误差 0.01Hz
站内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SOE 站控层2ms
测控单元1ms
遥测信息响应时间从I/O输入端至远动工作站出口 3s
遥信变化响应时间从I/O输入端至远动工作站出口 2s
控制命令从生成到输出的时间 1s
画面实时数据更新周期模拟量 3s
画面实时数据更新周期开关量 2s
控制操作正确率 100%
遥控动作成功率 99.99%
遥测合格率 98%
事故时遥信年正确动作率 99%
系统可用率 99.99%
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20000h
其中I/O单元模件MTBF50000h
间隔层测控单元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 40000h
各工作站CPU平均负荷率:
正常时任意30min内 30%
电力系统故障时10s内 50%
自动化系统网络平均负荷率:
正常时任意30min内 20%
电力系统故障时10s内 40%
模数转换分辨率 12位
卫星对时精度 1ms
非电气量变送器输出 420mA或05V
历史曲线采样间隔 130min,可调
历史曲线日报,月报储存时间 1年
事故追忆
事故前:5帧
事故后:10帧
4.1.5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组成范围
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采用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本工程前期工程已建设一套计算机监控系统,它是集成升压站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控制数据库管理微机保护信息采集与监测完备的升压站各种事件报警系统操作票系统和升压站管理最新技术的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除35kV间隔层保护测控设备就地安装于35kV开关柜上外,其它主要保护测控装置采用集中布置方式。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后台监控公用微机测控主变压器微机测控线路微机测控远动通信同步时钟对时站内网络通信220kv母线微机保护35kv母线微机保护主变压器微机保护220kV线路微机保护要跟对侧一致远方电能量计量系统要根据电网要求故障录波等,均集中组屏布置于升压站继电器室。
4.2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4.2.1基本配置
4.2.1.1硬件基本配置
本工程前期工程已按照远期规模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增一次设备对应的保护测控装置及部分新增的站控层设备,卖方需保证本次供应设备的完整性,先进性,及监控系统的扩容接入调试的成功。
1)间隔层测控设备:
间隔层测控设备按本期工程规模配置。测控设备直接采集处理现场的原始数据,通过网络传送给站级计算机,同时接收站控层发来的控制操作命令,经过有效性判断闭锁检测同步检测等,最后对一次设备进行操作控制。间隔层也可独立完成对断路器隔离开关等的控制操作。且间隔层设备应具有逻辑防误闭锁功能。
220kV主变测控单元技术要求:
220kV主变测控单元3套(主变220kV侧1套35kV侧及主变本体非电量1套),测控内容包括:主变本体瓦斯油温绕组温度油位有载调压开关瓦斯油位等非电量信号有载调压开关测控主变高低压配电装置测控220kV中性点隔离刀测控等。
220kV主变测控单元参数要求:
交流电流:5A
交流电压:100/3V100V
交流频率:50Hz
直流电压:220V
调压开关档位变送器输入BCD码17档,输出3点
开入信号128点
开出信号32点
温度信号3点
直流模拟量4路
对时接口:RS-485接口,IRIG-B时码对时
通信接口:2个以太网口,通信规约满足后台监控的要求。
主变35kV侧测控单元参数要求:
交流电流:5A
交流电压:100/3V100V
交流频率:50Hz
直流电压:220V
开入点数32点
开出点数8点
模拟电压量4路
模拟电流量4路
对时接口:RS-485接口,IRIG-B时码对时
通信接口:2个以太网口,通信规约满足后台监控的要求。
35kV测控保护装置技术要求
35kV测控保护装置测控功能主要包括:断路器的就地控制断路器的远方控制断路器的防跳回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位置等状态信息采集。
模拟量测量:35V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素频率等。
(1)选用微机型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
(2)直流电源电压:220V
(3)交流输入电流:5A
(4)交流输入电压:100/V100/3V
(5)SOE事故记录
(6)汉化液晶显示,实时显示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因数,显示事故与告警信息,进行保护定值设定和投退操作
(7)有卫星对时功能,应采用IRIG-B码对时
(8)通信接口:3个以太网口,通信规约满足后台监控的要求。
(9)测控装置测控输入/输出接口数至少满足4路模拟电流输入6路模拟电压输入15路开关量输入8路开关量输出
(10)下放到开关柜内的35kV测控保护装置应具有抗干扰能力
(11)35kV测控保护装置应能适应-1040的环境温度
(12)测控装置应能实现全电量测量动态测角,并能直接显示一次值。
测控功能:
a)断路器的就地控制
b)断路器的远方控制
c)断路器的防跳回路
d)模拟量测量:35kV三相电压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素频率等
e)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位置等状态信息采集。
35kV线路保护功能
电流方向速断保护
三相两段式方向过流保护过负荷及三相一次重合闸
零序电流保护等
35kV变压器保护功能
电流速断保护
三相两段式方向过流保护过负荷保护
零序电流保护
低压侧零序过流保护
低压侧接地保护
非电量保护:高温报警超温跳闸等。
站用变保护应能输出三付跳合闸接点,并联跳低压侧断路器,
接地变保护应联跳主变高低压侧断路器。
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保护功能SVG支路
电流速断保护
两段定时限过流保护
过负荷保护报警或跳闸
接地保护(零序过流保护零序过压报警)
三路非电量保护
35kVPT保护功能
PT接地报警(零序过压报警)
PT断线报警
过电压欠压报警。
4.2.1.2软件基本配置
22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应采用国际上流行的先进的标准版本的工业软件,必须为中文版,应为模块化结构开放性好可靠成熟方便适用。用户能对软件系统进行安装和生成。
系统软件
操作软件
站控层各工作站应采用成熟的开放的多任务操作系统,它包括操作系统编译系统诊断系统以及各种软件维护开发工具等。编译系统应易于与系统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接口,支持多种编程语言。
间隔层采用符合工业标准的实时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能防止数据文件丢失或损坏,支持系统生成及用户程序装入,支持虚拟存储,能有效管理多种外部设备。
支撑软件
支撑软件主要包括数据库软件和系统组态软件。
数据库软件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实时性:能对数据库快速访问,在并发操作下也能满足实时功能要求
可维护性:应提供数据库维护工具,以便用户在线监视和修改数据库内的各种数据
可恢复性:数据库的内容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事故消失后,能迅速恢复到事故前的状态
并发操作:应允许不同程序任务对数据库内的同一数据进行并发访问,要保证在并发方式下数据库的完整性
一致性:在任一工作站上对数据库中数据进行修改时,数据库系统应自动对所有工作站中的相关数据同时进行修改,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分布性:各间隔层智能监控单元应具有独立执行本地控制所需的全部数据,以便在站控层停运时,能进行就地操作控制
方便性:数据库系统应提供交互式和批处理的两种数据库生成工具,以及数据库的转储与装入功能
安全性:对数据库的修改,应设置操作权限
开放性:允许招标方利用数据库进行二次开发
可帮助性:能对数据库快速帮助,在并发操作下也能满足实时帮助功能要求
系统组态软件用于画面编程,数据生成,应满足系统各项功能的要求,为用户提供交互式的面向对象的方便灵活的易于掌握的多样化的组态工具,应提供一些类似宏命令的编程手段和多种实用函数,以便扩展组态软件的功能。用户能很方便的对图形曲线报表报文进行在线生成修改。
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应满足本规范书中各项功能要求。模块化结构,具有良好的实时响应速度和可扩充性。具有出错检测能力。当某个应用软件出错时,除有错误信息提示外,不允许影响其它软件的正常运行。应用程序和数据在结构上应互相独立并满足于反措要求。
通信接口软件
计算机监控系统有较多的通信接口驱动软件,主要是:
与微机保护装置的通信接口软件
与各级调度中心的通信接口软件
与电能计量系统的通信接口软件
与直流及UPS电源的通信接口软件
与风电场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软件
与无功补偿装置的通信接口软件
与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通信接口软件
与火灾报警的接口软件
与微机五防操作闭锁装置的通信接口软件如单独配置
计算机监控系统与智能设备的通信规约应执行国标行标及IEC标准。投标方应完成各种通信规约的转换,使计算机监控系统实时正确地接收和发送数据。
4.2.2主要功能及技术指标:
4.2.2.1技术性能:
具有可编通讯规约功能,信息变化传送功能。
具有采集转换处理模拟量脉冲量遥信量,开关量并将其传送的功能。
具有事件顺序记录并将其传送的功能。
具有接收和处理遥控命令和遥调命令的功能。
具有自检自调功能,程序自恢复功能,远方在线诊断和自诊断功能。
具有遥信量,事件顺序记录的模拟量事故追忆功能。
4.2.2.2显示功能:
主接线图报表等可上下左右移动。
显示各回路负荷,开关,刀闸状态,主变档拉温度。
显示模拟量参数表,保护定值表,电流电压越限定值表,电度量参数表。
负荷曲线图:曲线可上下左右移动,可显示曲线上指定点数值。
电压棒图:可自行定义35kV220kV等各级电压,并在棒图的下方有当前值显示。
事故故障列表显示,事故故障部位元件闪烁。
事故追忆显示:可显示事故前5分钟,事故后10分钟的相关电压电流有功无功等四个量,记录密度为一分钟一次。
报文显示:可监视监控计算机与网络接口之间的通讯报文。
具有人机对话功能,通过键盘鼠标等多种方式灵活调用各种画面,并有屏幕拷贝功能,可随时将屏幕显示的内容拷贝到打印机上。
能显示越限报警,在系统发生事故或设备工况异常时,能自动推出相应画面。对应的事故故障设备图形闪烁,并伴有能区别事故,故障的预告音响和语音告警。
具有汉字显示功能。
4.2.2.3打印功能
打印格式或记录用户可自定义。
定时打印
24小时日负荷报表负荷总加的定时打印可设定打印时间
24小时负荷曲线的定时打印可设定打印时间
电能日报,电能月报的定时打印可设定打印时间。
召唤打印
画面拷贝
运行月报
对历史数据库中任一天一个月内任一个月数据进行回顾打印。
事故打印,异常事故打印。
升压站各电压等级设备的保护装置动作时自动打印事故报告的功能,并在后台打印机打印保护装置本身反映的事故报文。
随机打印
具有汉字打印功能。
4.2.2.4控制功能
监控系统控制操作应包括自动调节控制和人工控制操作两种。
自动调节控制,由站内操作员站或远方控制中心设定其是否采用。它可以由运行人员投入/退出,而不影响正常运行。在自动控制过程中,程序遇到任何软硬件故障均应输出报警信息,停止控制操作,并保持所控设备的状态。
电压无功自动调节控制功能需服从调度管理部门的要求,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中对无功电压自动控制的要求。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根据监测到的升压站运行状况,即根据相关测量值和设备状态的检查结果,结合设定的各种参数进行判断计算后,根据调度下装电压曲线或根据AVQC控制策略自动对电容器或电抗器断路器发出投入或切除的指令,从而控制电容器电抗器等无功设备的投运或停运,调节主变压器分接头,实现对控制目标值电网电压和无功的自动调节,使其在允许的范围内变化。AVQC功能在站级监控系统中用软件实现,采集的实时信息均可作判据,该软件的逻辑功能包括:闭锁逻辑开关量模拟量,控制策略,提示信息输出功能,整定及统计功能等。
调节控制操作正常执行或操作异常时均应产生控制操作报告。正常执行的报告内容有:操作前的控制目标值操作时间及操作内容操作后的控制目标值。控制操作异常的报告内容有: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引起异常的原因要否由操作员进行人工处理等。另外,当控制功能被停止或起动时也应产生报告。上述几种报告均应打印输出。
2人工操作控制
操作员可对需要控制的电气设备进行控制操作。监控系统应具有操作监护功能,允许监护人员在操作员站上实施监护,避免误操作。
站内操作控制分为四级:
第一级控制,设备就地检修控制。具有最高优先级的控制权。当操作人员将就地设备的远方/就地切换开关放在就地位置时,将闭锁所有其他控功能,只能进行现场操作。
第二级控制,间隔层后备控制。其与第三级控制的切换在间隔层完成。
第三级控制,站控层控制。该级控制在操作员站上完成,具有调度中心/站内主控层的切换。
第四级控制,为调度/集控站控制,优先级最低。
原则上间隔层和设备层只作为后备操作或检修操作手段。为防止误操作,在任何控制方式下都需采用分步操作,即选择返校执行,并在站级层设置操作员监护员口令及线路代码,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对任何操作方式,应保证只有在上一次操作步骤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同一时间只允许一种控制方式有效。
纳入控制的设备主要有:
a220kV35kV断路器
b220kV隔离开关及带电动机构的接地开关
c站用电380V进线
d主变有载分接开关,有载调压急升降停操作
e)无功补偿装置的控制调节
f保护装置的远方复归及远方投退连接片
g直流电源系统通过串行口与后台机交换信息:电源屏模块开/关机操作电源屏系统均/浮充转换操作电源屏模块限流点调节操作电源屏模块输出电压调节操作。
4.2.2.5历史数据
日报数据保留一个月,月报数据保留一年。
对历史数据进行日月检索,并具备对历史数据库的数据进行操作,复制备份功能。
对任一数据进行日月统计,并指明该数据在该日的最大值,最小值以及出现的时间。该数据在某月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
保留告警事件开关变位线路越限,保护告警。
对历史数据库中一个月内的日报数据可进行回顾打印。
对历史数据库中一年内的月报数据可进行回顾打印。
保护动作情况数据保留半年,且能回顾打印。
对历史数据库中的日月年数据可进行修改。
4.2.2.6告警功能
开关变位:遥控手动跳闸不发音响,事故跳闸音响及画面闪烁提示,并在报警框有汉字提示开关的名称以及当前变位状态。
越限:音响及画面闪烁提示,并在提示框显示当前越限值和越限给定值。
保护动作与告警:提示框显示相应的告警内容。对于开关变位,电流电压周波越限保护动作操作告警,除了推出告警语句外,还指明对象性质,同时音响和语音提示,打印机记录相应的告警事件。
其他异常:音响及画面闪烁提示,并在提示框显示此信息的名称性质和状态。
4.2.2.7后台信号及音响
升压站监控系统设置事故总信号和预告总信号,且可分别启动。设置事故音响和预告音响,具有电笛铃和语音提示功能。所有信号能重复动作,既可手动复归,又可电动复归(当地及远方),且可将中央音响信号退出。当发生事故使开关跳闸后,发生事故音响当发生预告音响,并在屏幕上显示信号类型。
4.2.2.8实时数据采集与安全监测
通过显示器显示升压站主接线图,各回路的颜色满足有关规定:
画面显示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接地刀(包括主变中性点及母线PT)位置状态,各母线电压,各线路及主变的电流功率和电能,主变油温,系统频率,主变有载调压分接开关档位。
各种开关状态及动态数据实时显示,系统日期与系统时钟,主变及线路的负荷与电流监测,断路器隔离开关状态监视,变位发声光信号,开关就地/远方切换信号,用表格显示实时及整点数据,用棒图曲线形式显示电压负荷等模拟量,对电压电流等进行越限监测与告警,报警并自动更换事故信号画面,提供各种数值计算功能,并可整点存储有关数据。
1运行记录
电力系统异常记录:有关开关状态变位记录,事故追忆信息及事件顺序。各种测量的越限记录,正在发生或已经恢复的遥测量在各种异常状态下的时间记录。
电力系统异常记录(保留历史记录3个月,提供数据转储功能,并召唤打印)有各种日月报记录表和整点记录存表。
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状态记录。
事故故障操作月诊断模拟量越限一览表
统计曲线表。
电能计量:采用多功能电能表记录各回路的电能量,并可由计算机对其进行统计当交流断电时,可进行72小时以上连续读数,对电能量可按峰谷平时段分时累计。
2控制操作:
可实现对各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和主变中性点隔离开关分合闸控制。
断路器可在调度主站端站内工作站保护装置上的设置键保护装置上的转换开关进行控制。各控制操作方式可相互闭锁,即同一时间只执行一个控制指令。
3实时遥测遥信功率总加值,电能累加值。
4.2.2.9计算功能
功率总加电能总加计算。
母线电量及功率平衡计算。
24小时遥测量最大值量小值,月最大值月最小值,月平均值。
日月年负荷率计算,功率因数计算。
电压合格率计算。
其他辅助计算等。
4.2.2.10远动功能
可与上级调度进行远动通信,实现四遥功能。
远动通信应满足调度端所要求的通信规约部颁CDT,Polling标准规约等。
可与微机保护进行数据通信,实现远方修改和查看保护定值功能。
可接受上级时钟或标准时钟进行对时。
4.2.2.11在线维修功能
各种类型的画面报表在线编辑功能。
数据库部分内容的在线修改。
部分运行参数及限额的在线设置,状态的修改。
4.2.2.12人机界面
人工随机调出画面,启动报表打印。
对一个遥测遥信量或全部进行抑制告警或恢复告警。
非遥测遥信量的人工输入。
在线生成修改或各种报表及画面。
生成修改数据库动态生成曲线和棒图。
在线拷贝画面。
画面区域的放大缩小功能。
人机操作方式有鼠标键盘,功能键。操作菜单全部汉化,汉字字体,尺寸多样化。
打印不影响主机工作。
4.2.2.13系统自诊断与自恢复
计算机监控系统能在线诊断各软件和硬件的运行工况,当发现异常及故障时能及时显示和打印报警信息,并在运行工况图上用不同颜色区分显示。对于间隔层设备的在线诊断应至电路板级。
1自诊断的内容包括:
站控层设备测控单元I/O采集模件等的故障
外部设备故障
电源故障
系统时钟同步故障
网络通信及接口设备故障
软件运行异常和故障
与远方调度中心数据通讯故障
远动通道故障
网控状态监视。
2设备自恢复的内容包括:
当软件运行异常时,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当软件发生死锁时,自启动并恢复正常运行。
当设备有冗余配置时,在线设备发生软硬件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设备上运行。双机切换从开始至功能恢复时间不大于30s。当出现供电电源故障后,电源重新恢复时主机能自动地重新启动。
此外,系统应具有便于试验和隔离故障的断开点。可通过公共电话网由投标方对系统进行远程维护。对于间隔层的测控单元,可通过便携式计算机对其进行维护。
4.2.2.14与其它设备接口
1与微机保护的接口
继电保护动作信号,按下列方式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对于集成电路的继电保护装置,信号接点以硬接线方式接入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测控单元。
对于微机保护装置,接入方式如下:
具有上网能力的保护可直接上网
通过串行口连接,经通信协议转换单元上网
对于反映事故性质的保护出口总信号保护装置自身故障以及故障录波系统故障等信号应以硬接点方式接入测控单元。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收集保护的事件记录及报警信息,查看和设定及修改保护定值,设定信号复归及投/退保护,并校时等。计算机监控系统与微机保护的通信规约推荐使用DL/T667-1999(idtIEC60870-5-103)规约IEC61850,投标方应确保与微机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联调成功。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设置软压板,控制软压板改变控制字确定保护是否使用。
2与电能计量系统的接口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与电能计量系统接口,通信规约推荐使用IEC870-5-102规约及DL/T719-2000规约,计算机监控系统供货商应保证与电能计量系统通信成功。
3与风电场监控系统的接口
升压站监控系统应具备与风电场监控系统通信的功能,升压站监控系统宜使用OPC通信或远动通信与风电场监控系统连接具体以风机厂家提供的通信接口为准,升压站监控系统供货商应保证与风电场监控系统通信成功。
4与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接口
升压站监控系统应具备与风电功率预测系统通信的功能,升压站监控系统宜使用OPC通信或远动通信与风电功率预测系统连接,升压站监控系统供货商应保证与风电功率预测系统通信成功。
5与其它智能设备的接口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有与下列各智能设备接口的能力:
全站信息管理系统
直流及UPS电源系统
无功补偿装置
火灾报警系统
生活水泵污水处理装置控制器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投标方应保证与这些设备通信联调成功,应当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功能的完整性,并将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处理,排序,按应用功能要求,存储到实时数据库或历史数据库中,供调用。
4.2.2.15运行管理功能
计算机监控系统根据运行要求,可实现如下各种管理功能:
运行操作指导:对典型的设备异常/事故提出指导性的处理意见,编制设备运行技术统计表,并推出相应的操作指导画面
事故分析检索:对突发事件所产生的大量报警信号进行分类检索和相关分析,对典型事故宜直接推出事故指导画面
在线设备分析:对主要设备的运行记录和历史记录数据进行分析,提出设备安全运行报告和检修计划
操作票:根据运行要求开列操作票注:也可由微机五防系统开列操作票
模拟操作:提供电气一次系统及二次系统有关布置接线运行维护及电气操作前的实际预演,通过相应的操作画面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升压站其它日常管理,如操作票工作票管理,运行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管理,设备运行状态缺陷维修记录管理规章制度等。
管理功能应满足用户要求,适用方便资源共享。各种文档能存储检索编辑显示打印。
4.2.2.16监控参数
主变压器1台模拟量信号量:
高压侧:有功功率无功功率三相电流有功无功电量,功率因数,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状态量保护动作信号整定值等。
低压侧:有功功率无功无率三相电流有功无功电量,断路器状态量,隔离开关状态量保护动作信号整定值等。
中性点:零序电流间隙零序电流接地开关位置状态量等。
主变油温绕组温度油位瓦斯信号等。
开关量:
高压侧:断路器控制,隔离开关控制,接地开关主变中性点刀闸控制,保护定值修改等。
低压侧:断路器控制,保护定值修改等。
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压有载调压控制:升压降压急停,分接头档位显示。
35kV进线共2回
模拟量:ABC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有功无功电量等。
信号量:断路器状态接地刀状态保护动作信号保护定值量机构动作信号弹簧机构储能信号等。
开关量:断路器控制保护定值修改等。
35kV无功补偿装置1回
模拟量:ABC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有功无功电量。
信号量:断路器状态接地刀状态保护动作信号保护定值量机构动作信号弹簧机构储能信号等。
开关量:断路器控制保护定值修改等。
35kV站用接地变1台
模拟量:ABC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有功无功电量等。
信号量:断路器状态接地刀状态保护动作信号保护定值量机构动作信号弹簧机构储能信号等。
开关量:断路器控制保护定值修改高温报警超温跳闸等。
开关量:断路器控制保护定值修改高温报警超温跳闸等。
母线线路电压
模拟量信号量:UAUBUCU0Hz。
35kV电压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刀闸位置计量回路消失信号。
其它遥测遥信量:
全站事故总信号
控制回路断线总信号
综合自动化设备遥控电源消失信号
综合自动化设备通信故障信号
直流系统模拟量:直流母线电压,直流母线电流,蓄电池组回路电压,蓄电池组回路电流,充电装置输出电压,充电装置输出电流。
直流电源故障信号:充电装置异常信号,蓄电池组熔断器熔断信号,直流母线电压异常信号,直流系统绝缘降低信号,交流电源故障信号等。
UPS电源系统遥测遥信量:交流输出电压,电流,频率UPS电源主机故障信号等。
4.2.2.17运行环境
额定电源:AC:220V(185240V),50Hz(47.552.5Hz)
DC:220V(160400V)
相对湿度90%
温度:-5.045
直流操作电源:DC220V
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5A
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100V/3相电压,100V零序电压
特殊量输入:420mA,DC0250V,AC0450V。
4.3主变微机保护技术要求
4.3.1技术规范和要求
4.3.1.1工作条件
升压站电气主接线形式:
220kV接线:单母接线,本期建成1个进线间隔
35kV接线:本期为单母线接线
中性点接地方式:
220kV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间隙接地
35kV由接地变经小电阻接地
升压变压器参数
容量:150MVA
接线形式:YN,yn0,d11
电压等级:高压侧:220kV
低压侧:35kV
额定电压比:23081.25%/36.75kV
短路阻抗:Ud13%
4.3.1.2保护装置额定参数:
直流电源额定电压:220V
额定交流电流:5A
额定交流电压:100V/3相电压100V零序电压
额定频率:50Hz
4.3.2主变压器保护一般技术要求
4.3.2.1保护屏为室内布置,当室内温度在-540,装置应能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精度室内温度在-1045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不拒动不误动。
4.3.2.2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它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保护装置的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和绝缘试验应至少符合国标相应等级试验要求。装置调试端口应带有光电隔离。
所有保护在谐波直流分量励磁涌流以及穿越性短路电流稳态和暂态影响下,不应误动作。保护应该考虑暂态时CT饱和的影响,即使在最严重的穿越性短路故障情况下,也不误动。
4.3.2.3保护装置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在额定电流下,包括中线回路负载:每相0.5VA供货方应提供确切数值。
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在额定电压下:每相0.5VA供方应提供确切数值。
保护装置正常工作时直流功耗:50W动作时功耗80W供货方应提供确切数值。
4.3.2.4各装置(包括各保护装置操作箱非电量保护等)均应具有独立的直流快速空气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面柜上。应对保护屏上的整个直流电压回路进行监视,当直流回路中任何一处发生断线短路或接地时,都应发告警信号,并且保护装置不应误动。
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直流电源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各装置逻辑回路供电的直流/直流变换器和直流电源应有监视,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有输出接点以起动告警信号。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至额定电压的80时,保护装置的直流变换电源应能自动恢复。
4.3.2.5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4.3.2.6保护屏装设的出口跳闸继电器,其动作电压应在50%65%直流电源电压之间。保护装置的光耦输入回路直流电压应与站内直流控制电压相同,其最小动作电压应在5065直流电源电压之间,具有足够动作功率,在外部干扰情况下不误动。
4.3.2.7应能在装置面板上方便地进行参数设定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且可在装置内储存不少于4组定值。当直流电源失去时,这些设定值不应丢失。
4.3.2.8所提供的设备包括软件及硬件应能与升压站监控后台连接,供货方应提供开放式或通用的规约文本。保护装置向监控后台提供的信息包括:保护的运行定值保护的当前运行定值区保护的动作名称动作时间以及故障相别保护的自检状态,自检出错的类型,出错时刻保护的当前压板状态保护的当前模拟量应可以通过通信口修改保护装置的时钟。
4.3.2.9每套主保护设2套出口1套备用出口,后备保护设2套出口1套备用出口,非电量保护设2套出口1套备用出口。设置保护强电跳闸出口连接片和每套保护投退连接片。保护的跳闸出口回路经操作箱自保持。
4.3.2.10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故障。保护装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包括三相断线失压时,应发告警信号,并闭锁有可能误动的保护保护装置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应发告警信号,并可选择经延时闭锁保护。
4.3.2.11跳闸出口继电器接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1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T<40ms)中的断开容量为50W(跳闸接点),30W(告警接点)。
4.3.2.12装置中跳闸出口回路动作信号应自保持,在直流电源消失后,应能维持动作。只有当运行人员复归后,信号才能复归,复归按钮装在屏上的适当位置,以便于操作,并应同时具有远方复归功能。
4.3.2.13设备之间的信号传送。各保护装置之间保护与通信设备之间或其它设备之间的联系应由继电器的无压接点或光电耦合来连接,继电器接点的绝缘强度试验为交流2kV,历时1min。
4.3.2.14保护屏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4.3.2.15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及试验插头,以便对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另外,对屏柜的保护投入出口跳闸合闸闭锁重合闸等输入输出回路应在柜面上有隔离措施,以便在运行中可分别断开。隔离及试验部件应考虑操作的方便性,隔离压板标签栏位置应安装在隔离件下部。
4.3.2.16各套装置的出口电路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经常监视及自诊断功能,除装置本身有LED指示外,应提供告警接点给监控的报警装置。
4.3.2.17在本规范书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各保护装置测量元件整定值与实际动作值的误差应<3%,各装置的时间元件的误差应<1%。
4.3.2.18本规范书所列的任何保护动作以后,除特别指明外,应包括以下内容:
保护装置本身的指示灯指示。
提供监控报警装置的接点闭合(包括中央信号远动事件记录信号及起动变压器故障录波)。
4.3.2.19招标方只提供直流220V电源,如果供货方所供设备的运行电压与招标方提供的直流电源电压不同,供方应提供并且在保护屏上安装满足需要的直流/直流变换器。
4.3.3主变压器保护装置的具体技术要求
4.3.3.1保护装置采样32位的多CPU结构微机保护。显示故障报告应汉化,简洁明了。
4.3.3.2保护的配置
新增2主变按双重化配置两套来自不同厂家的主变电气量保护,配置主变差动保护作为主保护,并配置完善的后备保护,采用主后备一体化保护装置。主变保护配置一套单独的非电量保护。每套主变电气量保护单独组柜。
4.3.3.3220kV主变保护的主保护配置方案新增2主变按双重化配置两套来自不同厂家的主变电气量保护,配置主变差动保护作为主保护,并配置完善的后备保护,采用主后备一体化保护装置。主变保护配置一套单独的非电量保护。每套主变电气量保护单独组柜。
差动速断:跳主变各侧开关。
比率差动采用不同励磁涌流闭锁原理:跳主变各侧开关。
非电量保护:根据主变压器厂家的要求,装设本体重瓦斯轻瓦斯油温绕组温度油位压力释放有载调压开关轻重瓦斯等保护。非电量保护除需经保护装置延时的信号外直接起动装置跳闸回路,且保护动作应自动记录。跳闸型非电量瞬时或延时跳闸,保护出口继电器动作时间范围为1035ms,当其电压低于额定电压55%时应可靠不动作信号型非电量瞬间发信号。
4.3.3.4220kV主变保护的后备保护配置方案
主变220kV侧后备保护:
1高压侧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设两段。
复合电压闭锁方向过流段:一个时限跳本侧开关或跳主变各侧开关。
过流段(不带复合电压闭锁方向):第一个时限跳本侧开关第二个时限跳主变各侧开关。
复合电压取电压可分别经压板投/退为:高压侧或低压侧线电压负序电压。
2高压侧零序过流保护设两段。
零序方向过流段:方向指向变压器,一个时限跳本侧开关或跳主变各侧开关。
零序过流段:第一个时限跳本侧开关第二个时限跳主变各侧开关。
3高压侧零序过压保护,设一段。
零序过压保护:第一个时限跳本侧开关第二个时限跳主变各侧开关。
4高压侧中性点间隙零序电流保护电流取高压侧中性点间隙零序电流设一段。
中性点间隙零序电流保护:一个时限跳主变各侧开关。
5过负荷及异常保护:
高压侧设过负荷发信号
高压侧设过载闭锁主变有载调压。
主变35kV侧后备保护:
1低压侧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设两段。
复合电压闭锁方向过流保护段:限时跳主变低压侧开关。
复合电压闭锁过流段:第一个时限跳主变低压侧开关第二个时限跳主变各侧开关。
复合电压取电压可分别经压板投/退为:低压侧或高压侧线电压负序电压。
2过负荷及异常保护:
低压侧设过负荷发信号。
4.3.3.5220kV主变保护的功能要求
1保护装置应是微机型的。装置的每个电流采样回路应能满足0.1IN以下使用要求:在0.0520IN或0.140IN时测量误差不大于5%。采样回路应使用A/D冗余结构,采样频率不应低于1kHz。
2主变保护应有交流电流监视回路,当交流电流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不应误动,装置应发出告警信号当TV失压,装置应发出告警信号。
3主变保护实现三相跳220kV35kV侧断路器,各保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跳闸出口接点,满足各断路器跳闸的要求应考虑一定的跳闸备用输出接点。
4所有动作于跳闸的保护均给出3组信号接点,动作于信号的保护均给出2组信号接点,用于事件记录和保护故障录波。保护装置故障电源消失应有报警接点输出。
5通信功能。保护装置应具备通信管理功能,与升压站监控后台通信,在保护动作时可将保护跳闸事件跳闸报告事件报告等信息同时上传至监控系统,并可接受监控后台对保护装置发送的保护投退定值修改装置对时命令。
保护装置至少应提供2组以太网通信接口,1个调试接口1个打印机接口。
保护上传的信息量包括交流的采样值,保护动作的详尽信息,装置故障及异常信息等,保护装置的应答时间应小于50ms。
6时间同步对时功能。保护装置应具有时间同步对时功能,应具有硬对时和软对时接口,宜采用RS-485通信接口,接收时间同步系统发出的IRIG-B时码作为对时信号源,对时误差小于1ms。
7差动保护用CT,各侧均以星形接线接入,星角变换和各侧电流数值平衡均由保护装置软件实现。
4.4母线微机保护技术要求
4.4.1技术规范和要求
4.4.1.1工作条件
升压站电气主接线形式:
已建成:
220kV接线:单母接线,1个出线间隔1个主变进线间隔
35kV接线:单母线接线,I母
本期:
220kV接线:单母接线,本期扩建1个主变进线间隔
35kV接线:单母线接线,II母
中性点接地方式:
220kV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间隙接地
35kV由接地变经小电阻接地
4.4.1.2保护装置额定参数:
额定直流电源电压:220V
TA二次额定电流:5A
TV二次额定电压:100V/3相电压100V零序电压
额定频率:50Hz
4.4.2母线保护一般技术要求
4.4.2.1保护屏为室内布置,当室内温度在-540,装置应能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精度室内温度在-1045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不拒动不误动。
4.4.2.2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它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保护装置的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和绝缘试验等应至少符合国标相应等级试验要求。装置调试端口应带有光电隔离。
所有保护在谐波直流分量励磁涌流以及穿越性短路电流稳态和暂态影响下,不应误动作。保护应该考虑暂态时CT饱和的影响,即使在最严重的穿越性短路故障情况下,也不误动。
4.4.2.3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故障。保护装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包括三相断线失压时,应发告警信号,并闭锁有可能误动的保护保护装置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应发告警信号,并可选择经延时闭锁母线保护。
4.4.2.4保护装置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在额定电流下,包括中线回路负载:每相0.5VA供货方应提供确切数值。
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在额定电压下:每相0.5VA供货方应提供确切数值。
保护装置正常工作时直流功耗:50W动作时功耗80W供货方应提供确切数值。
4.4.2.5保护装置均应具有独立的直流快速空气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面柜上。应对保护屏上的整个直流电压回路进行监视,当直流回路中任何一处发生断线短路或接地时,都应发告警信号,并且保护装置不应误动。
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直流电源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各装置逻辑回路供电的直流/直流变换器和直流电源应有监视,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有输出接点以起动告警信号。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至额定电压的80时,保护装置的直流逆变电源应能自动恢复。
4.4.2.6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4.4.2.7保护屏装设的出口跳闸继电器,其动作电压应在50%65%直流电源电压之间。保护装置的光耦输入回路直流电压应与站内直流控制电压相同,其最小动作电压应在5065直流电源电压之间,具有足够动作功率,在外部干扰情况下不误动。
4.4.2.8应能在装置面板上方便地进行参数设定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且可在装置内储存不少于4组定值。当直流电源失去时,这些设定值不应丢失。
4.4.2.9所提供的设备包括软件及硬件应能与升压站监控系统连接,供货方应提供开放式或通用的规约文本。保护装置向监控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保护的运行定值保护的当前运行定值区保护的动作名称动作时间以及故障相别保护的自检状态,自检出错的类型,出错时刻保护的当前压板状态保护的当前模拟量应可以通过通信口修改保护装置的时钟。
4.4.2.10每套保护设2套出口1套备用出口。设置保护强电跳闸出口连接片和每套保护投退连接片,保护的跳闸出口回路经操作箱自保持。
4.4.2.11跳闸出口继电器接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1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T<40ms)中的断开容量为50W(跳闸接点),30W(告警接点)。
4.4.2.12跳闸显示和监视。保护动作使断路器跳闸,则所有使断路器跳闸的保护动作信号应显示出来,并应自保持,直到手动复归或远方复归。
4.4.2.13设备之间的信号传送。各保护装置之间保护与通信设备之间或其他设备之间的联系应由继电器的无压接点或光电耦合来连接,继电器接点的绝缘强度试验为交流2kV,历时1min。
4.4.2.14保护屏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4.4.2.15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及试验插头,以便对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另外,对屏柜的保护投入出口跳闸合闸闭锁重合闸等输入输出回路应在柜面上有隔离措施,以便在运行中可分别断开。隔离及试验部件应考虑操作的方便性,隔离压板标签栏位置应安装在隔离件下部。
4.4.2.16各套装置的出口电路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连续监视及自诊断功能,除装置本身有LED指示外,应提供告警接点给监控的报警装置。
4.4.2.17在本规范书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各保护装置测量元件整定值与实际动作值的误差应<3%,各装置的时间元件的误差应<1%。
4.4.2.18本规范书所列的任何保护动作以后,除特别指明外,应包括以下内容:
保护装置本身的指示灯指示。
提供监控报警装置的接点闭合(包括中央信号远动事件记录信号及起动故障录波)。
4.4.2.19招标方只提供直流220V电源,如果供货方所供设备的运行电压与招标方提供的直流电源电压不同,供方应提供并且在保护屏上安装满足需要的直流/直流变换器。
4.4.3母线保护装置的具体技术要求
4.4.3.1保护装置采样32位的多CPU结构微机保护。显示故障报告应汉化,简洁明了。
4.4.3.2保护的配置
35kV母线配置1套微机母线保护装置。
35kV母线保护屏配置:1套母线差动保护装置和1台打印机等。
4.4.3.3母线微机保护的功能要求
1保护装置应是微机型的。装置的每个电流采样回路应能满足0.1IN以下使用要求:在0.0520IN或0.140IN时测量误差不大于5%。采样回路应使用A/D冗余结构,采样频率不应低于1kHz。
2母线保护应具有比率制动特性,以提高安全性。母差保护由分相式比率差动元件构成。当母线发生各种接地和相间故障时以及发展性故障,母线保护应能快速切除故障。
3母线保护不应受TV暂态饱和的影响而发生不正确动作,并应允许使用不同变比的TV,且含内补偿措施,并应调整方便准确。母线保护应具有TA电流自封功能。
4母线保护应有交流电流监视回路,当交流电流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不应误动,装置应发出告警信号,均经延时闭锁母线保护当TV失压,装置应发出告警信号。
5母线保护实现三相跳闸,各连接元件应设独立的跳闸出口继电器,母线保护动作后应采取措施,促使对侧全线速动保护跳闸。
6装置应具有足够的跳闸出口接点,满足各断路器跳闸的要求应有供闭锁断路器重合闸使用的接点应预留以后给安全稳定装置的跳闸出口接点:至少2对三相跳闸接点应考虑一定的跳闸备用输出接点。
7母线保护装置至升压站监控系统信号硬接点至少应有:母差保护动作保护运行异常信号保护装置故障含直流消失TA/TV断线刀闸/断路器位置异常等。保护装置还应具有至故障录波的母差保护动作信号。
信号接点要求:跳闸信号:1组保持接点,2组不保持接点告警信号:1组保持接点,1组不保持接点。
8通信功能。保护装置应具备通信管理功能,与升压站监控后台通信,在保护动作时可将保护跳闸事件跳闸报告事件报告等信息同时上传至监控系统,并可接受监控系统对保护装置发送的保护投退定值修改装置对时命令。
保护装置至少应提供3组通信接口以太网口或RS-485口,1个调试接口1个打印机接口。
保护上传的信息量包括交流的采样值,保护动作的详尽信息,装置故障及异常信息等,保护装置的应答时间应小于50ms。
9时间同步对时功能。保护装置应具有时间同步对时功能,应具有硬对时和软对时接口,宜采用RS-485通信接口,接收时间同步系统发出的IRIG-B时码作为对时信号源,对时误差小于1ms。
10装置应具有故障录波功能。记录故障前后线路电流电压等模拟量,断路器位置保护跳合闸命令等开关量记录装置的操作事件状态输入量变位事件更改定值事件及装置告警事件等记录的录波报告为不少于10个,记录的事件不少于500条。记录的报告或事件可被PC机读取。
4.5微机五防操作闭锁系统技术要求
4.5.1总则
4.5.1.1微机五防闭锁装置除应满足本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艺要求。
4.5.1.2装置应具有防止误操作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地线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功能。且还具有装置自检功能。
4.5.1.3选用的设备材料均应为经国家鉴定合格产品。
4.5.2功能要求
4.5.2.1主机板容量及设备数量根据电气主接线确定。主机板容量及锁具都按最终规模配置。
4.5.2.2五防装置应配有网络通信接口,由网络接口接受监控系统采集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刀位置信号,实现自动在线对位功能。并通过通信接口实现对监控系统操作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刀操作的五防软闭锁,接受监控系统的申请闭锁确认信息,进行防误闭锁检查确认,并可开出操作票。当调度端通过远动工作站进行操作时,由远动工作站通过网络向五防装置申请闭锁确认。
4.5.2.3五防装置配置智能操作票专家系统,可进行模拟预演及培训操作。五防主机可检验打印和传输操作票,并对一次设备实施五防强制闭锁。
4.5.2.4断路器采用电编码锁进行闭锁。手动隔离开关接地刀临时接地线和网门等采用机械编码锁进行闭锁。电动隔离开关手动隔离开关及接地刀当地控制箱(机构箱)上加机械编码锁。户外锁具应具有防雨及防锈功能。220kV断路器在测控柜上控制开关,采用闭锁盒进行防误操作闭锁。
4.5.2.5具有事故启动及解锁功能。
4.5.2.6具有多任务并行操作功能,几个操作组可同时进行操作。
4.5.2.7电脑钥匙具有全汉字库汉字显示设备编号,操作步骤提示功能及误操作记录和存储功能。
4.52.8具有黑匣子功能,能进行操作票追忆,便于事后分析。
4.5.2.9有完整的历史操作票记录,可以对历史操作票进行检索统计,可以对设备的分合闸次数进行统计。
4.5.2.10状态检测器应具有防走空程序功能。
4.5.2.11应有验电器,具有合线路侧接地刀闸时强制验电闭锁。
4.5.2.12电脑钥匙应有内部照明在晚上操作时能看清显示。
4.5.2.13电脑钥匙应有在配电装置内抗各种干扰的能力。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配电装置内故障及其它强干扰作用下,电脑钥匙应能正常工作。
4.5.2.14防误闭锁装置应具有与监控系统通信的功能,向升压站监控系统传送操作指令及接受设备状态位置信号。通信接口为以太网口,通信规约应满足升压站监控系统的要求。
4.5.3系统配置
4.5.3.1硬件配置
1)满足本期工程接入的五防系统的扩容接入调试的所需硬件
1)锁具及其附件接地头接地桩验电器闭锁盒状态检测器解锁钥匙等(数量按电气主接线的本期规模确定)。
4.5.3.2软件配置
满足本期工程接入的五防系统的扩容接入调试的所需软件
4.5.4备品和附件
1)编码锁(包括电气和机械编码锁)按20%提供备品。
2)所有附件和备品备件是新的,质量良好的产品。备品备件与所供设备相应部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4.6故障录波屏技术要求
4.6.1基本技术条件
1录波装置的额定值:
供电电源:直流或交流
额定直流电压:220V
额定交流电压:220V
额定频率:50Hz
TA二次额定电流:5A/1A
TV二次额定电压:100V/3相电压100V零序电压。
2耐受过电压能力:录波装置应具有根据IEC标准所确定的耐受过电压的能力。
3故障录波装置宜采用嵌入式系统。
4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直流电源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在直流电源切换期间或直流回路断线或接地故障期间分布电容和附加电容的值为0.51.0F,故障录波装置不应误动作。装置逻辑回路供电的直流/直流变换器和直流电源应有监视,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有输出接点以起动告警信号。在直流电源失压的一段时间内,录波装置不应丢失报告,系统所有的在失压前已动作的信号应该保持。
5应保证录波装置的元件和部件的质量在正常运行期间,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发生误动,并发出装置异常信号。
6应具有连续监视和自动检查功能。
7对于具有相同尺寸的零件或相同特性的插件应具有完全的互换性。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或试验插头,以便装置的电流电压回路隔离或试验。
4.6.2配置要求(需与站内保护为不同厂家):
本工程升压站配置1套微机故障录波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应为微机型装置,且单独组屏,屏包括1套故障录波装置1台打印机1套故障录波分析软件和远传设备数据网Modem等。故障录波装置硬根据国网974号文件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要求配置,故障录波装置应至少接入以下参数:1220kV送出线路的三相电流2升压站220kV母线的三相及零序电压频率3各条汇集线升压站侧的三相电流4升压站内的保护及开关动作信息5升压站无功补偿设备的保护及开关动作信息三相电流。
故障录波装置配置如下:
模拟量:96路电流量:80路电压量:16路
远传设备数据网Modem:1套
硬盘:80G
开关量:128路
通讯接口:4个485口2个以太网口用于监控通信以及调度维护方远传
故障录波屏配置表:
装置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故障录波装置
1
台
硬盘80G
显示器
15彩色液晶显示器
1
台
键盘
1
个
小键盘
鼠标
1
个
光电小鼠标
远传设备
数据网Modem
1
套
打印机
1
台
屏体及附件
1
面
4.6.3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4.6.3.1输入信号:
模拟量输入信号:96路,可接入电流量电压二次值量。
开关量输入信号:开关量为128路,常开或常闭空接点。
4.6.3.2性能指标:
1录波装置的功耗:
装置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每相0.5VA。
装置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每相0.5VA。
装置正常工作时直流功耗:50W。
2采样参数:
采样方式:同步采样
采样频率:10000Hz
谐波分辨率为:99次
开关事件分辨率:0.1ms
电流电压波形采样精度:<0.5%
频率分辨率:0.001Hz
测距精度:金属性短路远方>100km短路测距误差小于2近处短路<100km测距误差小于2km。
4.6.3.3启动要求:
录波启动方式包括模拟量启动开关量启动和手动启动三种基本形式。
1手动启动:人工启动故障录波装置,可就地或远方启动。
2开关量启动:开关量可任意设定为变位启动开启动闭启动或不启动。
3模拟量启动:任一路模拟量均可作为启动量,主要概括如下:
电压各相和零序电压突变量启动。
电流各相和零序电流突变量启动。
线路相电流变化越限启动。
主变中性点电流过限启动。
电压过限启动(相电压有欠压和过压两种)。
频率越限与变化率启动。
正负序分量启动。
系统振荡启动。
4.6.3.4录波数据存储容量及方式:
故障后可连续记录,录波次数不限,录波数据记录可进行远传。
硬盘容量不小于80G,可保留100000次以上最新的录波数据,当硬盘存满时,新数据自动覆盖老数据。
4.6.3.5纪录时间:
记录故障前10s到故障后60s的情况,连续故障时,可记录30min数据。
4.6.3.6参数整定方式:
在线修改,离线修改,远传修改。
4.6.3.7装置应具有完善的录波数据综合分析软件,方便分析装置记录的故障数据,可再现故障时刻的电气量数据及波形,并完成故障分析计算,如谐波分析相序量计算幅值计算频率计算有功和无功计算等。
4.6.3.8录波装置面板应便于监测和操作。应具有装置自检装置故障或异常的报警指示等,并应有自检故障报警录波起动报警装置异常报警电源消失报警和信号总清手动复归等主要报警硬接点输出。
4.6.3.9通信及对时功能:
1录波装置应具有本地和远方通信接口及与之相关的软件硬件配置。可在当地进行运行录波数据存储调试定值整定和修改信号监视信号复归控制操作故障报告形成远程传送通信接口等功能,同时应具有远传功能,可将录波信息送往调度端。通信接口优先采用以太网口拨号Modem。
2可以采用拨号专线或网络等通信方式具有断点续传功能可以把录波装置当作网络中的一个IP节点加以访问。
3装置应具有时间同步对时功能,应有硬对时和软对时接口,宜采用RS-485通信接口,接收时间同步系统发出的IRIG-B时码作为对时信号源,对时误差小于1ms。
4.7同步相量测量装置技术要求
4.7.1同步相量测量装置额定参数
额定交流电压:220V。
额定直流电压:220V。
额定频率:50Hz。
TA二次额定电流:5A。
TV二次额定电源:100V线电压,100V/相电压。
4.7.2同步相量测量装置一般技术要求
4.7.2.1过载能力
交流电流回路:交流电流回路在2倍额定电流下应能连续工作10倍额定电流,允许10s40倍额定电流,允许1s。
交流电压回路:1.2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1.4倍额定电压,允许10s2倍额定电压,允许1s。
4.7.2.2装置交流消耗: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每相不大于0.5VAIN1A,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额定电压下每相不大于0.5VA。
4.7.3同步相量测量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4.7.3.1环境温度在540时,装置应能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精度。
4.7.3.2环境温度在1045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4.7.3.3装置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7.3.4在雷击过电压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装置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试验和绝缘试验应至少符合IEC标准。装置调试端口应带有光电隔离。
4.7.3.5同步相量测量屏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4.7.3.6装置应具有直流电源快速小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有输出接点以启动告警信号。直流电压在80%115%额定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直流电压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拉合直流电源时,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电压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一点接地等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4.7.3.7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及试验插头,以便对各套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
4.7.3.8装置的出口电路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经常监视及自诊断功能,以便在动作后启动告警信号远动信号事件记录等。
4.7.3.9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4.7.3.10各装置中的时间元件的刻度误差,在本条款中所列的工作条件下应<3%。
4.7.3.11供方应提供装置已经运行的情况以及在运行或制造过程中改进情况资料。
4.7.3.12所提供的设备应能直接与监控系统连接,供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通用规约文本。
4.7.3.13提供的同步相量测量装置应能保证接入变电站其他厂家的子站或监控系统。
4.7.4同步相量测量装置配置要求
配置一套同步相量测量装置,由同步相量测量控制单元同步相量数据集中单元同步相角测量管理单元内嵌式时钟同步单元组成。可将采集到的信息上传至湖北中调和广水地调。
装置容量要求:模拟量:24路
开关量:36路
4.7.5同步相量测量装置具体的技术要求
4.7.5.1实时监测
a)装置可以实时测量和显示三相基波电压相量三相基波电流相量基波正序电压相量基波正序电流相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系统频率开关状态非交流电压电流信号,以及发电机内电势和发电机功角。
b)装置可以向主站实时传送三相基波电压相量三相基波电流相量基波正序电压相量基波正序电流相量系统频率开关状态非交流电压电流信号,以及发电机内电势。
c)装置可以同时向多个主站传送实时测量数据。
d)装置可以将时钟同步状态事件标示等信号实时传送给主站。
e)可以接收主站的提供的参考站的相量信息,进行发电机组功角矢量图显示,监视机组的稳定储备裕度,可提前预测稳定趋势,并进行报警。
4.7.5.2实时记录
a)装置可以连续不间断地记录所测量的三相基波电压相量三相基波电流相量基波正序电压相量基波正序电流相量系统频率开关状态非交流电压电流信号。
b)当装置监测到电力系统发生扰动时,装置能结合时标建立事件标识,并向主站发送告警信息。
c)装置可以监测并记录时钟的同步状态。
d)装置可以就地显示分析和输出实时记录数据。
e)装置可以按照主站的要求向主站传送实时记录数据。
f)装置记录的数据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不会因直流电源中断而丢失,不会因外部访问而删除,不提供人工删除和修改的功能。
4.7.5.3暂态记录
a当系统发生暂态扰动时装置可以通过高速采样记录电力系统的暂态过程。
b暂态记录数据输出格式符合ANSI/IEEEC37.111-1999COMTRADE标准要求。
c具有多种录波启动判据
d)装置可以就地显示分析和输出暂态记录数据。
e)装置可以按照主站的要求向主站传送暂态记录数据。
f)装置记录的暂态数据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不会因直流电源中断而丢失,不会因外部访问而删除,不提供人工删除和修改的功能。
4.7.5.4时钟同步
a)装置具有内置的GPS接收引擎,可以接受GPS定时信号,并用同步采样脉冲。
b)具有守时电路,在失去GPS信号时仍能在长时间内维持同步采样。
c)可接收来自其他装置的同步时钟信号和PPS脉冲信号。
d)可向其他装置发送同步时钟信号和PPS脉冲信号。
4.7.5.5运行监视
利用装置的人机界面,可以实时显示下列信息:
分相基波电压相量分相基波电流相量
基波正序电压相量基波正序电流相量
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系统频率
开关状态
GPS同步状态
系统同步时钟
装置各模块工作状态。
装置具有多种显示界面:
数值显示
曲线显示
矢量图显示。
4.7.5.6数据分析
a)实时记录数据分析。
b)暂态录波数据分析。
c)谐波分析。
d)通道运算。
4.7.5.7通信功能要求
向主站实时传送动态数据装置的状态信息。
向主站传送动态数据记录文件。
向当地厂站监控系统传送装置的状态及数据信息。
接收并响应主站下达的命令。
4.7.5.8装置告警
装置具有在线自检功能,在装置故障PT或CT断线直流电源消失通讯异常时可以发出告警信号。
4.7.5.9装置通信
装置应具有不少于两个以太网网络接口和不少于两个RS-485接口,装置与主站通信采用网络通信方式。
4.7.5.10故障自恢复
装置具有自恢复电路,在正常情况下,装置不出现程序走死的情况,在因干扰而造成程序走死时,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作。
4.8电能量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4.8.1系统要求
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考核点设在220kV新增主变高压侧,在220kV新增主变高压侧装设精度为双向有功0.2S无功2.0级级的主副表,利用电能量远方终端采集上述电能表信号后远传到远方电能量计量系统。同时,在主变低压侧各集电线路处装设精度为双向有功0.5S无功2.0级级的三相四线制全电子式电能表1块用于计量发电量。在接地变及无功补偿装置支路等处配置0.5S级无功1.0级三相四线制全电子式电能表1块用于考核。
电能量采集装置与上级调度端的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数据通信采用电力调度数据专网方式。传输规约支持IEC60870-5-102。升压站内现有1套电能量远方终端,能够满足本期工程扩建的要求。将新增表计接入电能量远方终端现有的采集接口内。
本期工程主变高压侧2块电能表主变低压侧1块电能表组一面屏柜,布置于二次控制室,各集电线路站用接地变及无功补偿装置支路等处配置的电能表就地布置于35kV开关柜上。
专变采集终端由地市电力公司提供并安装。本工程应预留计量柜中的安装位置及相关电流电压回路接入位置。
4.8.2高精度多功能电能表功能及技术要求
1)具有双向有功和四象限无功计量功能。
2)具有远方对时功能。
3)具备分时段带时标存储功能。
4)采用多功能固态电能表模块化结构,该表符合IEC687标准和DL/T614-1997多功能电能表电力行业标准。
5)精度:有功为0.2S级,无功2.0级2块,有功为0.5级,无功2.0级7块,有功为0.5级,无功1.0级2块。
6)接线方式:三相四线。
7)组屏方式及关口表型号满足通榆供电局要求
8)输入电压:相电压57.7V,50Hz,三相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回路负载每块表不得大于0.75VA。
9)输入电流:5A,50Hz,三相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回路负载每块表不得大于0.75VA。
10)具有LCD当地显示屏,显示数字位不少于7位,并能显示各种有关状态。
11)具有校表用的光电脉冲输出口,正常脉冲宽为80ms5ms的脉冲。
12)具有电压互感器二次单相两相三相失压报警,报警信号以继电器接点输出时,接点容量不小于220VA。
13)能方便的用计算机对表进行编程,并能通过软件选择表的功能和参数。
14)线性动态范围宽,稳定性高。
15)表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45000小时,寿命大于20年。
16)电表的电磁兼容性满足DL/614-1997多功能电能表电力行业标准。
17)远方电量表具备每5分钟的电量数据能存储不小于7天。
18)表内设供现场不同级别人员维护检查与编程用的铅封。
19)电能表具有独立的双485输出口。
20)电能表输出同时满足DL/645与DLMS规约。
21)具有计量谐波电量功能。
22)能显示当前值与增量值两个数值。
23)环境温度:
存储:-550运行:-540
24)环境湿度:
最大90%r.F无露水
25)电源要求为:交流220V50Hz,功耗:50VA
或采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负载不得大于3VA。
4.8.3其它要求
每面柜应装有254mm2的接地铜母排,安装时应加装绝缘支垫,接地铜排应装有可靠的压接式端子,以备接到升压站的接地电网上,所有柜上的接地线与接地铜排的连接应至少用两个螺丝。CTPT回路用端子应能接6mm2的电缆线。
每套装置每相交流电流回路额定功率消耗0.5VA。
每套装置每相交流电压回路额定功率消耗1VA。
柜体的防护等级为IP42,每面柜顶装10对小母线支架,带防尘罩。
按照上述各项技术功能要求及性能要求提出的内容包括:
1产品样本及使用说明书8份。
2系统的功能及各项技术指标。
3提供的网络介质传输规约及配置软件种类和各项软件功能。
4系统软件对用户的透明度。
5类似项目的系统产品出厂和投运记录清单。
6保证质量的措施:硬件采购筛选实验手段出厂检验等。
7投标方承担系统整体调试的责任及完成期限,并提出保证售后服务的期限及紧急处理事故的到现场时间。
8对用户培训的内容及时间,用户化工作的计划设计联络会的计划安排。
9交货时提供的各项技术文件清单及份数。
10交货时提供随州供电局出具的关口电度表的电度表校验报告。
11签定合同后的交货期。
4.9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子站AGC/AVC
4.9.1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子站AGC/AVC设备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7261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1128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第1篇:振动试验正弦
GB/T14598.10
电气继电器第22-4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4598.1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1部分:1MHz脉冲群干扰试验
GB/T14598.14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
GB/T14598.17
电气继电器第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
GB/T14598.18
电气继电器第2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14598.19
电气继电器第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
DL/T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DL/T634.5101-2002网络访问
GB/T15153.1
远动设备及系统工作条件 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性
GB/T15153.2
远动设备及系统工作条件 第2篇:环境条件气候机械和其他非电影响因素
GB/T16435.1
远动设备及系统 接口电气特性
GB/T17463.1
远动设备及系统 性能要求
GB/T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15543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13729
远程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DL/T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GB/Z19963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Q/GDW392
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Q/GDW432
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网调2010201号
风电并网运行控制技术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安全2012第157号文
风电和燃气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定试行
DL/T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769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5218
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5155
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调继2005222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网生技2012352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4.9.2技术要求
4.9.2.1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子站AGC/AVC系统结构
图1 风电场AGC/AVC控制系统结构图
系统和调度之间有数据交互,另外系统和监控系统之间有大量数据交互,系统被布置在风电场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安全I区,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远动机:负责和主站通信,接收主站下发的调度指令和对上位机的干预例如远方投退复归等
上位机:一般由高性能PC服务器担任,负责具体的控制逻辑判别,并智能生成最优的调节策略的组合,再从网络下发调节命令另外,上位机可以起到存储管理调度计划曲线的功能,可以作为SVC/SVG等设备调度指令的中转站
规约支持层:包括OPC工作站/远动工作站和通讯管理机,主要用于和风电场升压站监控系统风机监控系统无功补偿装置进行信息交互。如果升压站监控和AGC/AVC系统同厂家,则可以复用升压站监控系统同类设备。
4.9.2.2控制系统功能
4.9.2.2.1数据采集与监控
数据采集监控的功能主要包括: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控制和调节历史数据处理事件顺序记录SOE告警计算和统计及系统对时等。
1实时数据采集通讯
1) 系统具备直接与风机监控系统升压站无功补偿系统通信获取风机实时运行数据升压站实时运行数据无功补偿装置实时运行数据的功能。
2) 采用ModbusTCP/IP或OPC2.0规约与风机监控系统通信,自动采集对风电场进行功率自动控制所需的信息。
3) 自动接收电网调度下达的风电场发电计划及各种命令信息。
4) 向调度主站发送各种运行数据信息实时测风塔数据风机历史数据风电功率预测结果等
2数据处理
1) 对量测值进行有效性检查,具有数据过滤零漂处理限值检查死区设定多源数据处理相关性检验均值及标准差检验等功能
2) 对状态量进行有效性检查和误遥信处理,正确判断和上传事故遥信变位和正常操作遥信变位
3) 自动接收主站下发的发电计划电压控制曲线等计划值,并自动导入实时运行系统
4) 对风电场功率和测风塔的缺测及不合理数据进行插补修正等相应处理。
3控制与调节功能
1) 控制和调节内容包括:断路器开/合调节变压器抽头设定值控制有功调节控制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及调节
2) 支持批次遥控功能,并保证控制操作的安全可靠
3) 满足电网实时运行要求的时间响应要求。
4事件顺序记录SOE
SOE记录按照时间自动排序,具有显示查询打印上传主站等功能。
5事故和报警
1) 发生事故时,自动推出相应事故画面,画面闪光和变色,显示屏上发出不对位信号。
2) 在每个操作员工作站上的音响报警向操作员发出事故或故障警报。当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立即发出中文语音报警和显示信息,报警内容可由用户定义。语音报警将故障和事故区别开来,可手动或自动解除。语音报警可通过人机接口全部禁止,也可在线或离线编辑禁止或允许单个中文语音报警。
3) 事件和报警按时间顺序列表的形式出现。记录各个重要事件的动作顺序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毫秒事件名称事件性质,并根据规定产生报警和报告。
6历史数据管理
历史数据管理将现场采集的实时数据进行定时存储统计累计积分等综合数据处理并可方便的进行检索和使用。历史数据内容至少保存1年。
7数据计算功能
系统支持各种常规运算派生计算和自动计算能力,并具有很高的运算速度。
8数据计算统计
具有常规运算和统计计算功能,根据用户指定的方法进行统计计算,包括根据风机状态计算统计各类容量电压质量统计负荷率越限情况以及设备在线时间离线时间和风机投退次数等。
9系统对时
利用对时软件,实现接收时钟同步系统信号源的时钟信号,实现AGC/AVC控制系统的统一对时。
4.12.2.2.2风电场有功自动控制
AGC控制系统应能够自动跟踪调度发电计划曲线或实时调节指令本地同样适合,采用安全经济的控制策略对风机监控子系统分配有功功率或直接调节风机的有功出力来控制风电场并网有功功率,满足调度对风电场功率输出的限制要求。
基本功能要求如下:
1系统能根据电网调度部门的指令来控制风电场输出的有功功率,并保证风电场有功控制系统的快速性和可靠性
2系统可将风电场并网点输出有功功率控制在与调度中心下发的AGC有功功率目标值偏差不超过调节死区范围,调节死区范围可设置
3支持每分钟调节风电场装机容量10%功率变化速率的能力,电网公司要求变化时,可以升级满足要求支持10分钟最大功率变化限值50MW。
4支持调度下发实时指令调度下发计划曲线本地设定曲线等多种指令方式
5系统支持远方控制和就地控制两种控制模式。远方控制以调度中心下发的AGC有功功率目标值为目标,就地控制以调度中心日前下发或日内下发的发电计划曲线人工输入的发电计划控制曲线或风电场有功功率目标值为目标进行自动跟踪
6系统可接收调度中心下发的AGC投退指令实现远方控制和本地控制的切换,也可人工切换控制模式
7当远方控制时,系统具备与调度中心通信故障超时未收到调度中心控制指令报警并自动转为就地控制的功能,超时时间可设置
8可向调度实时上传当前AGC系统投入增力闭锁减力闭锁运行模式等信息
9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直接控制风机的有功出力。如风电场只有一个风机监控系统,则将中调下发的有功指令转发给风机监控系统,由风机监控系统将指令分配到每台风机。如风电场有多个风机监控系统,则采用不同的策略,如按比例按裕度等,将调度主站下发的总的有功目标分配到每个风机监控系统。由风机监控系统根据风机的运行状态及有功指令自行控制风机的功率输出或启停。
4.9.2.2.3风电场无功电压控制
升压站已配置了1套无功电压控制系统,该系统应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网电压调节的能力,其调节方式参考电压电压调差率等参数应可由电网调度机构远程设定。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按双主机冗余配置。本工程计列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扩容费用1套。扩容后的AVC也应能满足以下功能:
AVC控制系统应能够自动接收调度下达的电压无功计划曲线或实时指令本地同样适合,利用监测到的风电场运行数据,制定安全经济的控制策略对站内所有无功补偿装置包括风机SVC/SVG电容器/电抗器主变分抽头等进行优化协调分配并发出控制指令,实现对风电场升压站电压和无功的自动调节和闭环控制,使其在允许的范围内变化。
基本功能要求如下:
1风电场应安装具有自动电压调节能力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主变压器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切换可由控制指令自动调整
2风电场的无功电压控制能够自动接收调度主站系统下发的无功电压控制指令,并通过控制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控制风电场无功和电压满足控制要求
3支持每分钟调节风电场总无功储备10%功率变化速率的能力,电网公司要求变化时,可以升级满足要求
4支持调度下发实时指令调度下发计划曲线本地设定曲线等多种指令方式
5系统支持远方控制和就地控制两种控制模式。远方控制以调度中心下发的AVC电压/无功目标值为目标,就地控制以调度中心日前下发或日内下发的电压/无功计划曲线人工输入的电压/无功计划控制曲线或人工输入的风电场电压/无功目标值为目标进行自动跟踪
6应提供软件界面支持风场运行人员输入高压侧母线或节点电压目标值,高压侧母线或节点电压计划曲线。具有投入/退出AVC系统子站功能
7当远方控制时,系统具备与调度中心通信故障超时未收到调度中心控制指令报警并自动转为就地控制的功能,超时时间可设置
8为了保证在事故情况下风电场具备快速调节能力,风电场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须采用无功控制模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在稳态下响应综合终端的无功控制指令,在故障情况下可以自主快速动作<30ms,消除电压的异常波动
9如采用分组投切/调压式无功补偿方式,则需要考虑补偿装置动作的顺序及次数,并加以平衡
10在风电场的无功调节能力不足时,要向调度主站系统发送告警信息。
4.12.2.2.4通讯功能
(1) AGC/AVC控制系统与风机监控系统通信
风电场AGC/AVC控制系统与风机监控系统直接通过ModbusModbusTCP或OPCDA2.0进行通信实现信息交互。
(2) AGC/AVC控制系统与无功补偿装置通信
为实现自动电压控制(AVC)的需要,AGC/AVC控制系统和无功补偿装置应具备Modbus或ModbusTCP等通信规约的传输功能。
(3) AGC/AVC控制系统与风电场升压站监控系统通信
AGC/AVC控制系统采用标准通信规约IEC61850IEC60870-5-103标准等,直接或经过规约转换与升压站测控装置交换数据。
(4) AGC/AVC控制系统与调度主站通信接口
AGC/AVC控制系统与主站接口功能包括:AGC/AVC控制系统向主站传送采集的现场实时数据,风电场接收的主站信息为主站下发有功/电压调节指令。
调度主站实时数据采集和控制,直接通过调度数据网,采用标准通信规约IEC60870-5系列标准实现通信接口功能。
4.12.2.2.5人机界面
1) 具备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能够在屏幕上实时显示风电场主系统的运行状态主要设备的动态操作过程事故和故障有关参数和运行监视图操作接线图等画面,以及趋势曲线各种一览表测点索引等,定时刷新画面上的设备状况和运行数据,且对事故报警的画面具有最高优先权,可覆盖正在显示的其它画面,事故时自动推出画面。并可经运行人员的召唤,显示有关历史参数和表格等
2) 支持在操作界面上进行断路器开/合调节变压器抽头设定值控制有功调节控制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及调节等控制操作
3) 具备系统用户添加和管理功能,支持用户级别和权限设置,至少应包括系统管理员运行操作人员浏览用户等不同级别的用户权限。给不同职责的操作员提供多组不同安全等级的操作权限,各级别操作权限下能识别若干个具有各自口令的用户。进入前,授权运行人员必须登记用户名口令,通过口令操作使得每个用户可以进行独立的进入和退出。根据登录的用户组别显示不同的人机界面
4) 支持光敏点方式的功能投退操作,可以整体投入/退出AGCAVC功能,可以单独投退任意风机SVC/SVG电容器/电抗器分抽头参与退出AGC/AVC调节支持在故障恢复的情况下,在操作上界面执行复归操作功能。
4.12.2.2.6信息交互
1与调度交互的基本接口如下:
名称
量纲
说明
全场有功功率限值
MW
计划曲线或者遥调
并网点电压目标值
kV
遥调
电压调节死区
kV
遥调
并网点无功允许下限
Mvar
遥调
并网点无功允许上限
Mvar
遥调
全场有功功率限值上送
MW
遥测,和上面的5个遥调配套,形成闭环
并网点电压目标值上送
kV
电压调节死区上送
kV
并网点无功允许下限上送
Mvar
并网点无功允许上限上送
Mvar
风电场正有功备用
MW
遥测
风电场负有功备用
MW
遥测
风电场正无功备用
Mvar
遥测
风电场负无功备用
Mvar
遥测
风电场可增减有功闭锁状态
遥信
风电场可增减无功闭锁状态
遥信
风电场AGC功能投退
遥控
风电场AGC功能投入
遥信,和上面的遥控配套,形成闭环
风电场AVC功能投退
遥控
风电场AVC功能投入
遥信,和上面的遥控配套,形成闭环
2与升压站监控系统交互的基本接口如下:
名称
量纲
说明
主变高压侧有功功率
MW
遥测
主变高压侧无功功率
Mvar
遥测
主变高压侧电流
A
遥测
主变高压侧母线电压
kV
遥测,可能有若干个
主变低压侧有功功率
MW
遥测
主变低压侧无功功率
Mvar
遥测
主变低压侧电流
A
遥测
主变低压侧母线电压
kV
遥测,可能有若干个
主变分抽头控制点
遥控
主变电容器组控制点
遥控
主变电抗器组控制点
遥控
3与风机监控系统交互的基本接口如下:
名称
量纲
说明
风机群有功功率设值
MW
遥调,风机群有功出力目标值
风机群有功功率设值上送
MW
遥测,和上面的遥调配套,形成闭环
风机群AGC投入可选
遥控,部分风机厂家要求AGC系统主动控制可选
风机群发电有功总和
MW
遥测,发电群实时有功出力
风机群可发有功下限
MW
遥测,当前风速下风机最小可发多少有功
风机群可发有功上限
MW
遥测,当前风速下风机最大能发多少有功
风机群无功功率设值
Mvar
遥调,风机群无功出力目标值
风机群无功设值上送
Mvar
遥测,和上面的遥调配套,形成闭环
风机群AVC投入可选
遥控,部分风机厂家要求AVC系统主动控制
风机群总无功功率
Mvar
遥测,发电群实时无功出力
风机群可发无功下限
Mvar
遥测,风机群可吸收最大无功负值
风机群可发无功上限
Mvar
遥测,风机群可发出最大无功正值
风机群各风机实时风速可选
m/s
遥测,实时风速量测值
风机群各风机正常运行可选
遥信,风机是否正常运行信号
闭锁控制信号包括允许AGC/AVC投入信号故障信号通讯异常信号本地/远方控制状态等遥信
遥信,一类闭锁信号,各厂家可提供的信号不一样,需要因地制宜。若该类信号为1,则闭锁该风机群的自动控制
4与SVG交互的基本接口如下:
名称
量纲
说明
无功工作点设值
Mvar
遥调
实时无功工作点
Mvar
遥测
系统电压设值可选
kV
遥调,跟踪的是高压侧母线电压
系统电压目标值上送可选
kV
遥测,和上面的遥调配套,形成闭环
无功可调上限
Mvar
遥测
无功可调下限
Mvar
遥测
SVG运行状态
遥测,不同数值代表不同状态
SVG所接母线电压
kV
遥测
SVG所接母线无功
Mvar
遥测
SVG开关电流
kA
遥测
SVG出线开关位置
遥信
SVG出线刀闸位置
遥信
闭锁控制信号(包括运行状态故障信号本地/远方控制状态等遥信)
总闭锁信号,若该信号为1,则闭锁该SVC/SVG的自动控制
4.12.3性能指标
4.12.3.1系统容量
序号
内容
容量
设计水平年(10年)
1
实时数据库容量
为风电场测点数量
1.1
模拟量
5000
1.2
状态量
5000
1.3
电度量
2000
1.4
遥控量
1000
1.5
遥调量
500
1.6
计算量
1000
2
历史数据库容量
2.1
用户需要保存的数据:时间间隔可调最少周期为1分钟。
历史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留40%的存储余量。
4.12.3.2控制性能指标
遥测量刷新时间:从量测变化到AGC/AVC控制系统上传3s
遥信变位刷新时间:从遥信变位到AGC/AVC控制系统上传2s
遥控命令执行时间:从接收命令到控制端开始执行3s(直接控制模式)
遥调命令执行时间:从接收命令到控制端开始执行3s
风电机组信息变化上传到AGC/AVC控制系统5s
(风电场)历史功率数据采集频率1分钟
4.12.3.3技术要求
通信模块采用模块化结构。
应具备与主站和当地时间同步系统对时及时钟设置功能。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20000小时。
系统硬件可靠性应大于99%
系统月可用率应大于99%
4.10 35kV保护测控装置
4.10.1 35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
35kV线路测控保护装置及其配件装于35kV开关柜上,开关柜布置在35kV配电室内。
135kV线路电流保护应具备三段式电流保护,二段式带时延的零序电流保护的全套保护。保护装置应配有重合闸功能低频减载低压减载TV断线过负荷告警功能,装置应带有跳合闸操作回路。各项功能指标应满足相关的电力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要求。
2重合闸可由保护跳闸起动或由断路器状态不一致来起动。对于线路双侧都有电源的情况,重合闸应具备检同期方式和检无压方式,并可投退。
重合闸装置应有外部闭锁重合闸的输入回路,用于在手动跳闸手动合闸母线故障延时段保护动作断路器操作压力降低等情况下接入闭锁重合闸接点。
当不使用用于重合闸检线路侧电压和检同期的电压元件时,线路TV断线不应报警用户可自行选择重合闸检同期所采用的线路电压的相别和额定值。
跳闸和重合闸信号应具备至少一组不保持接点和保持接点,保持接点可通过远方和就地复归。
3三相操作板/箱应具有一组三相跳闸回路及合闸回路,跳闸应具有自保持回路。应具有手跳和手合输入回路。
操作板/箱应具有防跳回路,防止断路器发生多次重合。操作板/箱的防跳回路应能够方便地取消。
跳合闸应分别具有监视回路,且分别引上端子。跳闸位置监视与合闸回路的连接应便于断开。
操作板/箱应具有足够的输出接点供闭锁重合闸和发中央信号远动信号和事件记录。
4.10.2 35kV接地变保护测控装置
35kV接地变保护测控装置及其配件装于35kV开关柜上,开关柜布置在35kV配电室内。
135kV接地变保护由微机型电流速断保护过电流保护和二段式带时延的零序电流保护过负荷保护和非电量保护功能构成,具有三相出口操作回路故障录波对一次设备的完善的测控功能,各项功能指标应满足相关的电力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要求。
2三相操作板/箱应具有一组三相跳闸回路及合闸回路,跳闸应具有自保持回路。应具有手跳和手合输入回路。
操作板/箱应具有防跳回路,防止断路器发生多次重合。操作板/箱的防跳回路应能够方便的取消。
跳合闸应分别具有监视回路,且分别引上端子。跳闸位置监视与合闸回路的连接应便于断开。
操作板/箱应具有足够的输出接点供发中央信号远动信号和事件记录。
4.10.3 35kV无功补偿装置保护测控装置
35kV无功补偿装置保护测控装置及其配件装于35kV开关柜上,开关柜布置在35kV配电室内。
装设带有短延时速断过流保护过电压和失压保护及操作回路。对于单星形接地线电抗器组加设差电压保护。
为防止电抗器保护跳闸后,误合电抗器,以及避免快速分合对电抗器的冲击,电抗器保护应增加如下闭锁合闸功能:
电抗器保护动作后,闭锁电抗器合闸,需手动复位保护动作信号后,才允许合闸。
手分或遥分电容器开关后,需延时20分钟,才允许合闸。
4.10.4 35kV母线智能测控装置
35kV母线智能测控装置及其配件装于35kV开关柜上,开关柜布置在35kV配电室内。
4.11视频监控系统
由于一期工程升压站已配置视频监控系统,本期工程主要对视频监控进行改造扩容调试,主要是对35kV配电装置室SVG室及主变新增摄像头,并将新增部分视频监控接入到原有视频监控系统中,对于摄像头的技术要求如下:
采用的高清网络设备具备下列性能投标方应根据投标产品描述:
室内数字500万高清高速球:
传感器有效像素25921944
调整角度水平:0355垂直:075图像翻转0355
最低照度0.01LUXF1.2(彩色墨色)0.001LUXF1.2(黑白模式)0Lux红外灯开启
最大红外距离30米
日夜转换IR-CUT自动切换
背光补偿支持
强光抑制支持
视场角支持360水平旋转,垂直方向-20-90
最小聚焦距离0.55m/0.85m/1.9m
音频参数音频输入1路,RCA音频输入-AS型号
音频输出1路,RCA音频输出-AS型号
视频帧率P制:主码流(2592x194425fps),辅码流(D125fps),第三码流(720P13fps)N制:主码流(2592x194430fps),辅码流(D130fps),第三码流(720P4fps)
报警参数报警输入1路-AS型号
报警输出1路-AS型号
报警联动支持无SD卡SD卡空间不足SD卡出错网络断开IP冲突移动检测视频遮挡区域入侵拌线入侵物品遗留/消失场景变更音频异常侦测人脸侦测
心跳机制支持
录像模式手动录像视频检测录像定时录像报警录像录像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手动外部报警视频检测定时
存储功能支持网络存储MicroSD卡存储,最大容量128GB-AS型号
浏览器支持IE7IE8IE9Chrome8Firefox3.5Safari5浏览器
超低码流1080P:24Mbps
智能分析支持区域入侵,拌线入侵,物品遗留,场景变更并且可以与报警联动支持多种触发规则联动动作
人脸检测支持
隐私遮挡4块区域
走廊模式支持
接口网络接口1个10/100M以太网,RJ45接口
网络协议HTTPTCPARPRTSPRTPUDPRTCPSMTPFTPDHCPDNSDDNSPPPOEIPv4/v6SNMPQoSUPnPNTP
接入标准ONVIFGB/T28181CGIPSIA
常规参数供电DC12V25%/POE5226不支持POE
功耗正常使用1.9W,最大5W红外灯开启
工作温度4060
工作湿度95%
防护等级IP66IK10
室外数字800万高清高速球:
传感器有效像素38402160
调整角度水平:0355垂直:075图像翻转0355
最低照度0.01LUXF1.2(彩色墨色)0.001LUXF1.2(黑白模式)0Lux红外灯开启
最大红外距离30米
日夜转换IR-CUT自动切换
背光补偿支持
强光抑制支持
视场角支持360水平旋转,垂直方向-20-90
最小聚焦距离0.55m/0.85m/1.9m
音频参数音频输入1路,RCA音频输入-AS型号
音频输出1路,RCA音频输出-AS型号
视频帧率P制:主码流(3840216025fps),辅码流(D125fps),第三码流(720P13fps)N制:主码流(3840216030fps),辅码流(D130fps),第三码流(720P4fps)
报警参数报警输入1路-AS型号
报警输出1路-AS型号
报警联动支持无SD卡SD卡空间不足SD卡出错网络断开IP冲突移动检测视频遮挡区域入侵拌线入侵物品遗留/消失场景变更音频异常侦测人脸侦测
心跳机制支持
录像模式手动录像视频检测录像定时录像报警录像录像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手动外部报警视频检测定时
存储功能支持网络存储MicroSD卡存储,最大容量128GB-AS型号
浏览器支持IE7IE8IE9Chrome8Firefox3.5Safari5浏览器
超低码流1080P:24Mbps
智能分析支持区域入侵,拌线入侵,物品遗留,场景变更并且可以与报警联动支持多种触发规则联动动作
人脸检测支持
隐私遮挡4块区域
走廊模式支持
接口网络接口1个10/100M以太网,RJ45接口
网络协议HTTPTCPARPRTSPRTPUDPRTCPSMTPFTPDHCPDNSDDNSPPPOEIPv4/v6SNMPQoSUPnPNTP
接入标准ONVIFGB/T28181CGIPSIA
常规参数供电DC12V25%/POE5226不支持POE
功耗正常使用1.9W,最大5W红外灯开启
工作温度4060
工作湿度95%
防护等级IP66IK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2.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下列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明确规定的,应参照同等规模项目工程的经验,本着技术先进的原则执行。
卖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2
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
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4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5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6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7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8
GB16280-2005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9
GB14003-200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10
GB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1
GB14287.2-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2
GB14287.3-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3
GA385-2002
火灾声/或光警报器
14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15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6
GB12978-1991
火灾报警设备检验规则
17
GA/T229-1999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18
GB/T4718-1996
火灾报警设备专业名词术语
19
GB4718-1996
火灾报警设备专业名词术语
20
GB15631-1995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1
GB12791-1991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2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3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4
DL5027-1994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25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26
RoHs指令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4.12.2技术要求及范围
一期工程升压站已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工程在一期升压站内新增户外主变1台,1座35kV配电室,1座SVG室,1座接地变室,本工程针对以上新增户内设施设置新增火灾报警装置,并接入到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一套火灾报警控制器,布置在控制室,实现对变压器开关室电缆夹层等区域的消防报警及控制系统的监控,能够实现全范围内消防报警及控制系统的操作和信息共享。供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在变电站特定条件下可靠运行,以确保系统的正确性稳定性。
控制器应能够实时显示火灾报警故障状态信息,并能按时间顺序打印历史资料信息探测报警区域内,任何一点出现报警,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文字信息。
4.12.2.1系统组成: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控制器手动操作系统等
探测系统包括各种模块探测器手动报警触发装置等
火灾事故声光报警装置
备用直流电源装置
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应急广播
与其它消防灭火系统相关设备的接口。
消防报警区域划分:
消防控制器布置在控制室
消防报警区域
根据变电站的实际情况,系统分为若干个区域进行探测和控制。
系统功能要求:
系统组成: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一套。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回路采用二总线制,优先选择环形线路结构,所有探测报警设备及其模块采用有极性接线方式。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对雨淋报警阀组湿式报警组消防水泵等重要设备采用多线手动控制方式,并在控制器上有直接手动控制功能和指示灯。
对火灾进行探测,发出声光警报并自动手动及就地手动启动灭火系统,并对消防及灭火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
报警触发装置的类型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被保护区域的使用要求,并由需方确认。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区域内普遍设置,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米。
室内消火栓均设置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报警及控制系统对消火栓系统设有监测。
系统中每个报警触发装置的信号,应在控制器上有声光显示,并均能以简体中文描述报警位置。每台控制器须采用高度集成化的主控制板,每回路报警和联动点无比例混编,不少于128点。
控制盘应能反映系统中各火灾探测回路的故障,并具有多对联动用输出接点。
控制盘应能显示火灾发生的区域部位及时间。
控制盘还应具有故障报警自检时钟等功能。故障报警与火灾报警的音响和灯光都应有所区别,并能显示故障发生的区域。当火灾报警与故障报警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优先。时钟要求显示火灾发生时间火灾首次报警时间内部自动连续记时。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根据电站特点如高频电磁干扰选择,当设置自动联动装置或启动自动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线型感温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对于自动灭火系统,均应设置两路火灾探测系统,当其中任一路报警时,应向控制盘发出报警信号,当两路探测器同时报警时,自动联锁启动灭火系统。对环境较差的区域,如电缆隧道竖井桥架等处,应采用线型感温探测器,线型感温探测器敷设在桥架上时线型感温探测器的每个回路长度不宜超过200米。
需方向供方提供一路220AC50HZ电源一路UPS电源到火灾报警盘,当供方还需要其它等级的电源时,应自备变压器等转换装置实现。供方供货范围内的各设备供电由供方自行解决。
控制盘应有专用备用蓄电池电源及自动充电器,备用电池应可在最恶劣工况下连续使用8小时。
消防通讯系统:
手动报警处应设置对讲电话插孔每个就地区域报警盘及其他重要部位的有人值班室应设置火警电话分机。
供方应提供与相关自动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接口。
供方所供系统与其它系统的接口形式,根据需方的要求确定接口形式为无源接点或24VDC信号。
4.12.2.2控制要求
当探测器或监视模块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系统应能自动识别误报信号,而且对误报信号仅作记录,不发出报警对于真实报警信号,系统应能打开声光报警器提示工作人员。同时也应能自动手动启动消防泵,自动开启相应区域的专用灭火装置进行自动灭火。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4.12.2.3元器件要求
在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根据火灾的特点及探测点的环境来选择。探测器应具备防潮防渗水功能,电子编码,功耗低,抗干扰能力强。优先选用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
控制系统的容量不应小于报警区域的探测区域总数,应留有20%的余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灯光警报装置和音响警报装置其中一种发生任何故障应不影响另一种装置正常工作。警铃铃声清晰响亮,音质稳定敲击柱强度高,安全可靠,外形美观。
火灾报警控制器要求具有自动检测灵敏度可调故障自动监测能够准确判断火灾真伪RS485/232TCP/IP接口,系统具备良好的扩展功能,并提供相应通信规约,实现远程信号传输或控制具有火灾报警信号无源输出接点采用可充电电池作为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由发射器和接收器组成,保护长度在5100米之间,光束之间的距离14米可对灰尘温度等环境变化进行自动补偿易于安装调试,可以在墙壁或顶棚安装,带有必要辅件。
手动报警按钮要求外观美观,可以满足各种环境需求可靠性稳定性高采用可恢复式启动零件,专用钥匙复位。
短路隔离器可自动隔离故障,并带有故障隔离显示。
某一个控制器或模块故障,不影响其它控制器及模块的正常运行。
电源故障应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供电,控制器及模块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
供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先行执行我国有关的防火规范及国家标准。
4.12.2.4模块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
严禁将模块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00mmx100mm的标识。
4.12.2.5布线详见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
4.13.1远动设备
1调度自动化系统配置
根据接入系统报告,升压站已配置1套计算机监控系统,具备远程浏览功能,并满足调度自动化和电站各种电气装置运行当地监控的需要配置了两套独立的监控主机,计算机采用安全操作系统,配置了物理隔离等安全防护设备,升压站站控层1区配置了2台通信网关机。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满足本工程接入的要求。
2调度数据网接入
根据接入系统报告,升压站已配置2套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含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采用了双电源供电方式,路由器E1接口不少于4个,每套调度数据网设备配置1套纵向加密设备,本工程新增两台纵向加密设备。调度数据网采用双电源供电。
4.13.2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升压站配置4台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用于调度数据网通信。升压站的一区与二区之间面部署了防火墙进行逻辑隔离。升压站已配置了1套安全日志审计装置和1套入侵检测装置。升压站已配置1套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以上设备满足本工程接入的要求。
根据国调下发国网调网安201810号并网新能源场站电力监控系统涉网安全防护补充方案(试行)的要求,在风电发电单元测控终端与站控系统之间网络通信应部署加密装置,防止风电发电单元的安全风险扩散到站控系统。本工程在升压站和每一个新增风电场区通信环网分别配置纵向加密认证装置,升压站侧配置100M纵向加密认证装置,风电机组厂区侧配置10M微型纵向加密认证装置,加密装置数量以审核通过的安全防护实施方案为准,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应同可研初设同步编制。风电监控系统与升压站站控层网络之间部署防火墙。
风电场建成并网验收前完成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和加固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在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投运后30日内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升压站所有主机应采用经过安全认证的操作系统。
本工程投运并网验收前完成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报告,本工程计列编写费用1项。
所采用的二次安防设备应不低于以下技术标准: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1
物理隔离装置反向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设备
千兆物理隔离
机架式安装 具备电力专用安全防护设备的检测证明 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证 反向隔离装置必须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性审查和技术鉴定 采用非INTEL指令系统及兼容的RISC微处理器构筑内外网隔离系统 嵌入式安全操作系统,去除TCP/IP协议栈及其他不需要的系统服务 能抵御除DoS以外的已知的网络攻击 具有应用网关功能,实现应用数据的接收与转发 具有基于数字证书的数据签名/解签名功能,具有电力加密算法进行数字加密功能 具有应用数据内容有效性检查功能 具有纯文本编码检查功能 实现两个安全区之间的非网络方式的安全的数据传递 透明工作方式:虚拟主机IP地址隐藏MAC地址 支持NAT 基于MACIP传输协议传输端口及通信方向的综合报文过滤与访问控制 防止穿透性TCP联接 数据单向传输,1bit返回信息 配置冗余电源,支持双机热备 支持单进单出双进单出双进双出等多种连接方式 网络接口:10/100M/1000M接口2个内网10/100M/1000M接口2个外网10/100M/1000M双机热备接口1个 外设接口:2个RS232接口读写器接口
数据包吞吐量650Mbps (100条安全策略,1024字节报文长度) 数字签名速率640次/s 数据包转发延迟小于10ms100%负荷 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为0 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60000小时100%负荷 维护管理方便安全。 质保要求:含3年原厂保修和软件升级。
2
物理隔离装置正向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设备
千兆物理隔离
机架式安装
具备电力专用安全防护设备的检测证明
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采用非INTE指令系统及兼容的龙芯微处理器构筑内外网隔离系统
嵌入式安全操作系统,去除TCP/IP协议栈及其他不需要的系统服务
能抵御除DoS以外的已知的网络攻击
数据单向传输,1bit返回信息
透明工作方式:虚拟主机IP地址隐藏MAC地址
基于MACIP传输协议传输端口及通信方向的综合报文过滤与访问控制
支持NAT
防止穿透性TCP联接
具有可定制的应用层解析功能,支持应用层特殊标记识别
配置冗余电源,支持双机热备
支持单进单出双进单出双进双出等多种连接方式
CPU主频350MHz
并发联接数3000
数据传输率300Mbps
网络接口:1000M接口2个内网1000M接口2个外网1000M双机热备接口1个
外设接口:2个RS232接口
数据包转发延迟小于10ms(100%负荷)
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为0
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60000小时100负荷
电源:220V30% 50HZ0.5%
维护管理方便安全
质保要求:含三年原厂保修和软件升级。
3
防火墙
机架式安装 硬件架构:宜采用专用硬件架构 千兆防火墙 1U机架式结构配置不低于4个千兆网口标配6个 Base-T铜口最大配置为6个 Base-T端口4个SFP端口,具备1个扩展槽位具备基本的URL过滤功能并发连接数100万冗余双电源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优选达到三级的产品 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认证证书,优选达到千兆EAL3级别产品 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 可以基于网络地址通信协议通信端口用户帐号信息传输方向操作方式网络通信时间网络服务等进行综合过滤与访问控制 支持动态网络地址转换NAT,支持IP和MAC地址绑定,支持应用层协议的内容过滤 支持FTP,TFTP,SIP,H.323,RTSP,Tuxedo和Oralce等协议的动态端口开放功能 支持IEEE802.1q的TRUNK封装协议 支持包过滤状态检测及应用代理 具备透明网桥路由及NAT工作模式 支持流量管理流量控制及当前连接数监控,提供基于优先级的宽带管理功能 具有安全的自身防护能力,可实时防止多种网络攻击和扫描,异常情况可发出告警信息 支持通过WebUI,telnet,ssh,Console和安全集中管理平台SCM进行管理 配置信息过滤规则可方便下载并保存,并可上载或恢复 网络吞吐量不小于4000M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大于100万个 每秒新建连接速度大于30000个 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小于100000小时。 配置双交流电源模块。
3年质保
4
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电力系统专用产品,通过国家有关机构认证 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采用专用服务器硬件和代码可控的安全操作系统 本身应能够一定程度防御常见的网络攻击,包括ARP AttackPing AttackPing of Death AttackSmurf AttackUnreachable Host AttackLand AttackTeardrop AttackSyn Attack等 支持设备钥匙工作参数的备份与恢复。 应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电磁兼容性检测 应支持双机热备功能,在任一设备出现故障时能自动切换 应具有可配置自动旁路功能,在紧急故障状态下,用户可以通过配置使得旁路所有安全策略或部分链路的安全策略的功能,使之作为透明桥接设备工作,必要时允许通过网线旁路。在旁路状态下,设备应有明显的警告提示。 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力专用密码算法对传输的数据进行保护,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机密性和完整性
支持国产SM2SM3加密算法 加密认证装置或加密认证网关之间支持基于电力数字证书的认证 支持透明工作方式与网关工作方式,支持NAT 具有基于IP传输协议应用端口号的综合报文过滤与访问控制功能 加密认证网关支持对电力应用协议的特殊报文进行选择性加密保护 符合IP加密认证装置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支持不同厂家设备的互通互联支持由不同厂家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管理中心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处理网络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路由协议报文及其他协议报文 装置必须能够识别过滤转发Trunk协议的报文,装置本地配置功能必须支持配置VLanID。 网络接口:4个10/100/1000M网络接口 热备接口:具备双机热互备接口及相关软件 外设接口:1个RS232配置接口1个IC卡读卡器接口 最大并发加密隧道数:2000条 1000M LAN 环境下,加密隧道建立延迟:<1s 明文数据包吞吐量:300Mbps 200条安全策略,1024字节报文长度 密文数据包吞吐量:130 Mbps 200条安全策略,1024字节报文长度 数据包转发延迟:< 2ms 50%密文数据包吞吐量 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0 设备电源:双交流电源 装置可安装于19英寸标准机柜。
5
站控层千兆纵向加密装置
主要功能:
1系统管理功能:提供网络配置终端配置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审计与监控等功能
2接入认证功能:通过电力调度数字证书,实现对终端安全加密模块的身份认证,并协商通信密钥
3通信加密功能:通过通信密钥,与终端安全加密模块共同实现对业务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保护。
4SM2签名验签
5对称非对称算法加解密
6支持基于SM2算法的数字证书
7安全完善的密钥管理功能
8通过配置管理终端进行灵活配置
9支持错误日志追溯和告警功能
算法支持:
1SM1对称密码算法
2SM2-1非对称签名算法
3SM2-3非对称加解密算法
4SM3摘要算法
5SHA1MD5摘要算法
处理性能:
1密文通信速率 >150Mbps
2SM1加解密 >230 Mbps
3SM2密钥对生成 >350 次/秒
4SM2签名 >700 次/秒
5SM2验证 >180 次/秒
6SM2加密 >140 次/秒
7SM2解密 >220 次/秒
8SM3 >250 Mbps
9SHA1 >400 Mbps
10真随机数生成 >2.5 Mbps
11最大并发连接 > 10000条
12通信延迟 1ms
13满负荷数据包丢弃率:0
物理特性:
1总体结构:设备采用低功耗结构设计,以满足工业现场需要, 设备内部应为双机非网结构,以增强安全防护能力
2接口适配性:4个100/1000M自适应RJ45以太网接口
3工业级冗余电源设计,供电:AC 190 240V,50HZ电源接口符合IEC320 C14标准
4配置口:DB-9口X2,配有专用串口配置线,可通过软件对安全网关进行配置管理
5USB接口:4个,采用USBKEY完成主机授权认证
6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
7功耗:<50W
8工作环境温度 040工作湿度90%
高可用性:
1支持冗余电源
2支持双机热备
3具备硬件看门狗自愈功能
4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60000小时
5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电磁兼容性检测
6具有开机自检和按管理指令自检功能,能清晰明确地指示故障或状态
6
就地10M微型纵向加密装置
主要功能:
1SM2签名验签
2SM2数据加解密
3对称非对称算法加解密
4具有证书管理功能
5安全完善的密钥管理功能
6通过配置管理终端进行灵活配置
7支持错误日志追溯和告警功能
8支持负载监控
算法支持:
1SM1对称密码算法
2SM2-1非对称签名算法
3SM2-2密钥交换协议
4SM2-3非对称加解密算法
5SM3摘要算法
处理性能:
1SM1加解密 >20Mbit/s
2SM2 算法分组长度 128Byte,密钥长度为256 位,签名算法分组长度 256 位密钥长度为256 位
3SM3 算法摘要值长度为 256 位
物理特性:
总体结构:嵌入式结构设计,满足采集终端现场需要
GPRS支持:支持GPRS900/1800MHz
SIM卡接口: 3V翻盖式卡座安装
通信串口:1个RS232接口 DB9/9针2.54mm单排排母
配置串口:1个RS232接口 DB9/9针2.54mm单排排母
网络接口:RJ45网络接口2个可选,但不同时支持串口模式
设备尺寸:长宽 65mm,厚度30mm
直流供电:DC 9 36V,功耗:<3W
工作环境:
工作温度 -2050工作湿度90%
存储温度 -40-55存储湿度93%(40)
高可用性:
1支持冗余电源
2具备硬件看门狗自愈功能
3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60000小时
5.屏体要求
5.1结构
外型尺寸高2260mm宽800mm深600mm。防护等级不小于IP42等级,屏体应具有钢底座顶板和侧板。屏内装有用于检查和维护的照明灯,照明灯行程开关与屏体的后门联锁。屏内装设温湿度控制器及加热器,以确保屏柜内温湿度。屏柜均为右侧开门。屏体下部装设不小于100mm2的二次等电位接地铜排。
5.2喷漆
屏体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喷涂后在机械振动以及热和油的作用下均不会出现划痕或变软。喷涂的颜色在排产前由业主指定。
5.3直流电源自动开关配置及保护用直流电源
直流电源自动空气开关配置及保护用直流电源方式按系统保护设计中贯彻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有关问题的规定进行。
微机保护和自动装置测控单元等在屏上设有专用的直流型自动空气开关向装置供电。断路器操作回路采用单独的直流型自动空气开关。
5.4屏柜的布线及端子
布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导线用铜质多股软线,电压电流回路截面应不小于4mm2和1000V耐压绝缘绞线,其它回路截面应不小于2.5mm2和1000V耐压绝缘绞线。接线端子应牢固可靠,配线工艺务必采用抗氧化的铜质镀银的材料T型TO型及针(棒)型外附热缩套管式的冷压端头与铜质多股软线之间冷压处理。
设备接线端部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正确,字迹打印清晰不易色。
微机保护装置的接线端子排,交流电流电压直流电源及信号回路要求采用JHT3-2.5型抗干扰阻燃系列接线端子。
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00V10A,压接型端子。电流回路的端子应能接不小于6mm2的电缆芯线。CT的二次回路应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便于断开或短接各保护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并应留有1015的备用端子。直流电源的正负极和交流电源的输入端子不应布置在相邻的端子上。
直流回路的正负电源之间及交流电压回路的相间最少应隔开两个端子以上,以防电源短路。
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端子排与正负电源间至少应隔开两个端子。
5.5运行的技术条件
交流电压回路断线或发生任何故障时,保护装置会告警,但不会误动作。
当控制回路断线时,保护装置会告警,但不会误动作。
在拉合直流电源的正极或负极保险时,监控系统及保护装置不会动作。直流电源的正负极性颠倒时,系统不损坏并能正常工作。装置突然加上电源突然断电电源电压缓慢上升或缓慢下降,装置均不会动作和误发信号。
在环境湿度变化时,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变化幅度不大于5。保护装置投入一年后,在-1055温度下整定值变化幅度不得大于5。
在保护装置的正面,整定值能容易和安全地改变。
6.设计联络会
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联络会应有纪要,内容如下:
1)投标方应对供认可的资料和图纸进行详细的解释,并解答招标方的意见和问题。招标方将认可后的一份资料和图纸给投标方,以便投标方绘制正式图纸
2)招标方向投标方提出详细的I/O配置要求,包括模拟量开关量及计算量等向投标方提出详细的画面显示要求,包括每个画面的显示内容及报表打印格式
3)确认开关操作联锁逻辑,自动控制策略
4)投标方应介绍同类产品已有的运行经验,包括现场的操作情况改进情况投标方还应介绍已运行系统的I/O配置原则,与用户设备接口的配合情况等
5)讨论与调度中心继电保护设备等智能设备的通讯接口实施方案及试验方法
6)讨论商定在标书中规定的在联络会议解决的问题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商讨的其它问题。
7.技术服务和工厂培训
7.1项目管理
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7.2技术文件
7.2.1投标方在订货前向招标方提供一般性资料: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硬件配置图系统原理图和主要技术参数等。
7.2.2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日内,向招标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6份,但不限于下列图纸和资料:
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置图及其说明
I/O单元原理接线图及其说明,包括手动控制操作原理接线和电气闭锁原理接线,同步接线操作方式切换等
电气设备监控逻辑框图按单元划分
设备内部接线及其说明
设备布置和安装图,包括设备尺寸和安装尺寸,光纤网络的连接及安装
设备组屏图端子排接线图,包括与用户设备接口的端子排
综合自动化系统所有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据及参数
综合自动化系统各种硬件的功能说明书
综合自动化系统各种软件程序的说明书
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环境及场地的要求
提供与多级调度的通信规约要求
与其它智能设备的接口规范及要求
投标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图纸和说明。
7.2.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7.2.2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
7.3技术服务
7.3.1为便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投运,投标方应自费派出熟练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并解答合同设备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招标方提出的问题。对现场服务的次数人数时间费用应在投标书分项列出。
7.3.2由招标方安排适当时间,由投标方技术人员对设备的正确安装使用和试验给予技术讲课,并在现场调试阶段,对招标方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
7.3.3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问题的设备,由投标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投标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7.3.4对招标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投标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7.3.5由于投标方的错误指导或建议所致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7.4工厂培训
为了使用户掌握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的技能,以保证综合自动化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投标方应接受招标方技术人员去工厂培训。
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投标方应提供一份详细的工厂培训计划给招标方。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安排,课程内容安排等。该计划招标方有权修改,在第二次设计联络会,经双方商定后予以实施
对于培训人员,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文件图纸参考资料,还应提供试验设备工具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其它必需品和工作场所
培训人员在投标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应该掌握本合同设备硬件软件的结构原理,掌握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诊断维护,学习并参与画面编辑数据库定义报表生成参数设定等工作。
招标方将派担任综合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名专业技术人员去工厂接受培训,为期(((((天。其往返旅费商业仓机场至旅馆及市内交通费膳宿费等,包括在投标价内,但应单独分项列出。
8.质量保证和试验
8.1质量保证
8.1.1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投标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8.1.2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
8.1.3投标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8.2试验
8.2.1投标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8.2.2招标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8.2.3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投标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投标方承担。
8.2.4应进行工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试验。
8.3质保期
8.3.1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期为24个月
8.3.2设备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发生损坏和缺陷,或者由于设计错误材料工艺制造装配发送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是不满足合同的要求,招标方将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立即免费更换这些有损坏和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运输费税收等
8.3.3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投标方虽经努力改进,但仍不满足合同要求,则招标方可按合同处理或更换这些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8.3.4当系统故障时,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
9.包装运输和储存
1)投标方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设备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等标志。
3)设备在装运后投标方应立即将装货通知单一式四份特快专递邮寄给招标方。
4)设备在达到目的地后,招标方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设备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5)开箱和最终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不符,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索赔。
6)在上述检查中,若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方将立即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和设备,所需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的要求。
10.其它
10.1投标设备厂家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对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组屏方案进行优化。
10.2升压站监控系统需安装微机五防闭锁系统软件并实现其功能。
10.3升压站监控系统与直流系统之间进行通讯。监控厂家负责与直流系统供货厂家及建设单位进行协商,由直流系统厂家提供通讯规约。
10.4升压站监控系统与调度系统的通信,监控厂家负责与调度系统及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10.5升压站监控系统与智能电度表的通信,同时智能电度表具备与电量采集系统通讯功能(电度表具备双RS-485接口),监控厂家负责与智能电度表厂家及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10.6升压站监控系统与风电机组监控系统之间的通信,由升压站监控厂家与风机厂家进行协商解决。
10.7供方有长期提供设备易损件或易损件供应商名单的义务。
10.8供方有为需方免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和软件免费升级的义务。
11.供货范围
11.1设备供货范围
表11-1设备供货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性能参数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一
监控系统
1
计算机监控系统扩容接入调试
系统软件操作软件扩容等
项
1
厂家负责扩容,施工单位负责接线调试
1.1
新增2台站控层交换机2台间隔层交换机
4光24电,通过A级认证,传输速率不小于100Mbps
2
微机五防系统扩容接入调试
至少包含
项
1
厂家负责扩容,施工单位负责接入调试
2.1
高压带电显示闭锁装置
套
按需
按照本期新增间隔计列数量
2.2
五防锁具
套
按需
按照本期新增间隔计列数量
二
间隔层设备
1
220kV主变测控屏
1.1
测控装置
本体测控遥信量80路,遥控量16路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分/合,模拟量20路双100M以太网口,IRIG-B(DC)对时。
台
3
主变本体测控装置主变高压侧测控装置主变低压侧测控装置
1.2
主变有载开关档位显示器
台
1
主变厂家提供
1.3
主变绕组及油温温度显示器
台
3
主变厂家提供
1.4
屏体及附件
屏体尺寸:2260800600高宽深
面
1
2
2主变保护屏
2.1
主变主后合一保护装置
三个100M以太网口,IRIG-B(DC)对时,三个同时刻运行的通信接口
台
2
不同厂家
2.2
主变非电量保护装置
三个100M以太网口,IRIG-B(DC)对时,三个同时刻运行的通信接口
台
1
2.3
操作箱
台
2
2.4
打印机
台
2
2.5
屏体及附件
屏体尺寸:2260800600高宽深
面
3
3
220kV母线差动保护屏接入调试
项
1
仅为装置接线及调试,施工单位完成
4
35kV母线差动保护屏
4.1
35kV母线差动保护装置
按10个间隔考虑.
直流电源220V
交流电流1A
保护装置应至少具备3个逻辑相对独立以太网口,IRIG-B(DC)对时。
台
1
4.2
打印机
台
1
4.3
屏体及附件
面
1
5
故障录波装置屏
与站内保护不同厂家
5.1
暂态故障录波装置嵌入式硬件结构,嵌入式操作系统
直流电源:220V交流电流:1A
96路模拟量,含4路直流母线电压模拟量,160路开关量,含系统软件,故障录波装置,应至少具备2个逻辑相对独立以太网口
台
1
5.2
稳态录波单元
台
1
5.3
液晶显示器
台
1
5.4
嵌入式104一体化工控机大于80G硬盘256M内存
直流电源:220V
台
1
5.5
打印机
台
1
5.6
屏体及附件
面
1
6
保护及故障信息子站接入调试
项
1
装置接入调试由施工方完成
8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屏
8.2
同步相量采集装置
模拟量不少于96
台
1
8.3
网络交换机24电口
工业级100M或更高速率自适应交换机,以太网电口24,机架式安装
台
1
8.4
以太网线
套
1
8.5
光纤熔接盒
台
1
8.6
屏体及附件
面
1
9
AGC控制系统屏
9.1
AGC子站系统主机机架式
处理器字长:64位CPU:2路4核/路主频:2.1GHz内存:8X1G显存:512M硬盘:0.5TB网卡数量:4块网卡速率:10/100Mbps自适应卡光驱:可读写光驱操作系统:采用电网公司认可的国产安全操作系统
台
2
9.2
智能通讯服务器
串口:16RS485或232网口:4个100M具备OPC接口及通讯功能
台
1
9.3
千兆交换机
电口:24个1000M光口:2个多模
台
1
9.4
显示器
19英寸LED显示器
套
1
9.5
KVM切换器
台
1
9.6
软件
AGC支持软件应用软件通信接口软件等
套
1
9.7
屏体及附件
面
1
10
AVC控制系统改造接入调试
本期与一期工程共用AVC系统
项
1
改造由厂家完成,接线调试施工单位完成
11
35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
模拟量:12路
开入量:24路
开出量:8路
3个100M以太网口
3个同时刻运行的通信接口
IRIG-B(DC)对时。
套
6
厂家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
12
35kV接地变保护测控装置
模拟量:12路
开入量:24路
开出量:8路
3个100M以太网口
3个同时刻运行的通信接口
IRIG-B(DC)对时。
套
1
厂家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
13
35kV无功补偿保护测控装置
模拟量:12路
开入量:24路
开出量:8路
3个100M以太网口
3个同时刻运行的通信接口
IRIG-B(DC)对时。
套
1
厂家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
14
35kV母线测控装置
模拟量:12路
开入量:80路
开出量:8路
3个100M以太网口
3个同时刻运行的通信接口
IRIG-B(DC)对时。
套
1
厂家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
15
35kV通信装置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
厂家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
15.1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4光24电
台
2
15.2
四芯光纤接线盒
只
2
15.3
35kVPT二次微机消谐装置
套
1
厂家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
16
电能表屏
16.1
主变高压侧电能表关口计量点
电压:357.7V/100V电流:1A双向多功能电能表11配置有功0.2S,无功1.0级,带双RS485接口
块
2
带有失压计时功能
16.2
主变低压侧电能表考核点
电压:357.7V/100V电流:1A双向多功能电能表10配置有功0.5S,无功1.0级,带双RS485接口
块
1
带有失压计时功能
16.3
失压计时仪
满足电网要求
套
2
16.4
接线盒
个
9
16.5
光/电缆通讯线等
满足实际需要
米
按需
16.6
电源/通道防雷器
个
按需
16.7
屏体及附件
屏体尺寸:2260800600高宽深
套
1
带9个电度表位
16.8
电能量远方终端接入调试
项
1
施工方进行
17
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屏
17.1
继电保护在线监测装置
套
1
17.2
打印机
台
1
17.3
屏体
套
1
18
一次设备在线监测屏
面
1
18.1
主变油色谱装置
套
1
主变厂家提供
18.3
SF6泄露在线监测报警系统
含SF6泄露监测报警主机温湿度采集器双气体采集器智能监控报警系统风机控制器等
套
1
18.4
屏体
面
1
19
视频监控扩容接入调试含线缆附件及接线施工,户外摄像头立杆制作安装
按室内10台摄像头室外3台摄像头考虑
项
1
厂家负责扩容和线缆及附件采购,接线,户外立杆制作,施工单位负责土建基础安装,预埋,调试
2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扩容接入调试含线缆附件及施工
新增35kV配电室SVG室接地变室
项
1
厂家负责扩容和线缆及附件采购,接线,施工单位负责土建基础安装,预埋,调试
21
35kV电能表安装于35kV高压开关柜上,包含光/电缆通讯线接线盒等
电压:357.7V/100V电流:1A双向多功能电能表有功0.5S,无功1.0级,带双RS485接口
块
8
厂家完成安装于集电线路SVG接地变进线柜及柜内接线调试
22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项
1
预留安全稳定控制研究和次同步振荡专题研究费及设备费
23
次同步振荡系统
项
1
预留安全稳定控制研究和次同步振荡专题研究费及设备费
24
省调扩充
项
1
25
地调扩充
项
1
三
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全防护
1
调度数据网设备扩容接入调试
项
1
2
调度数据网纵向加密认证装置
千兆纵向加密装置
台
2
安装在原有调度数据网柜内
3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扩容改造调试
含全站及整风电场主机加固和安全评估费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编写费用
项
1
4
电力市场交易运营系统客户端
套
1
5
电网调度考核系统客户端
套
1
四
其它
1
一期工程改造工程
35kVSVG避雷器动作计数器改造关口计量屏PT二次电缆改造主变重瓦斯跳闸二次线改造主变1号CT安装方向改造故障录波系统接线改造一期35kV母线保护屏35kV频率电压控制及孤岛保护屏,35kV开关柜压板为非双置位压板
项
1
2
超五类网线
配置足够的水晶头
米
按需
3
屏蔽双绞线
米
按需
4
光缆
多模,配置相配套的终端盒和尾纤。
单模,升压站汇集风电场厂区环网交换机跳线,尾纤
米
按需
5
工具箱
件
1
6
网线钳
块
1
7
对讲机
部
3
注:1.继电器室内电脑显示器均采用统一的24寸液晶彩显。
2.站内组网应采用超五类网线,也可采用光纤。
3.供货方所供所有设备均应满足当地电网的要求并保证设备系统的完整。
4.屏柜尺寸均为:2260800600高宽深
5.本期升压站内测控系统扩容,不接受单独组装后台方案,需与原后台方案保持一致。
11.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1.2.1备品备件
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其价格单独列出,并包括在设备的基价内。
备品备件数量应满足系统连续运行三年的要求。招标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
在设备使用寿命期间,投标方应保证备品备件的及时供应当投标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所有备品备件应当是新的,必须能与原件相互替换。
合同订购的全部备品备件,应随设备一并运抵目的地。备品备件应有合格的单独包装,并注明备品字样。
投标方提供有关备品备件的保管资料,如存放期限是否需干燥剂等。
所有备品备件的一些主要部件如印刷电路板在发运前,都应逐件进行测试,以保证在综合自动化系统中正常运行。
每一种类的模件,至少应有10%的备品备件。
投标书中投标方应列出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并有详细的说明,以便招标方了解这些备品备件的用途。备品备件清单见表11-2。
表11-2 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范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11.2.2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
1投标方应提供一套专用的维修工具和必要的仪器仪表,以满足系统的维护及测试需要。其价格单独列出,并包括在设备的基价内。
2除专用工具外,投标方还应向招标方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的清单。
3应提供完整的资料。
表11-3 专用工具及仪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范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附录A技术偏差表
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
投标者在此确认本标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以下所列偏差外:
当我们提供的标书中货物性能和供货范围的描述与招标文件有任何矛盾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下所列除外:
项目号
规范
参见条款编号
偏差
备注
任何影响投标书实质性响应的技术偏差,应列在下表中,且作为替代方案,但符合本技术规范的基本建议书应提交:
项目号
规范
参见条款编号
偏差
价格调整
(增加或减少)
附图
附图1升压站电气主接线图
交货时间:满足合同约定和项目实际需求。
交货地点:以项目书面通知为准。买方合同编号:20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卖方合同编号:20XX-XXXXXX-XXXXXX-XXXX-XXXX
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
二次设备采购合同
买 方: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卖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山东济南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
一合同标的 1
二工程项目概况 1
三合同价格 1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2
五承诺 2
六合同文件构成 2
七合同生效与份数 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5
第一条 一般约定 5
第二条 合同标的 8
第三条 供货范围 9
第四条 合同价格 10
第五条 付款方式与付款比例 10
第六条 技术条件与标准 13
第七条 质量控制 13
第八条 监造交货前检验与认证 16
第九条 包装与标记 18
第十条 运输和交货 19
第十一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 21
第十二条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22
第十三条 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响应 25
第十四条 质量保证期与质保期服务 26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与担保 27
第十六条 保险 28
第十七条 保证 28
第十八条 分包与外购 29
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 31
第二十条 保密 32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32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和解除 34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36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36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37
第二十六条 其他补充约定 3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8
第一条 一般约定 38
第三条 供货范围 38
第四条 合同价格 39
第五条 付款方式与付款比例 39
第七条 质量控制 40
第九条 包装与标记 40
第十条 运输和交付 40
第十二条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40
第十四条 质量保证期与质保期服务 41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与担保 41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41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42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42
第二十六条 其他补充约定 42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43
附件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43
附件2 技术协议 46
附件3 交货批次及交货进度 47
附件4 预付款保函格式 48
附件5 履约保函格式 50
附件6 质量保证保函格式 52
附件7 授权委托开箱信函 54
附件8 分包与外购设备情况一览表 55
附件9 廉政协议 5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就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采购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工程项目设备供应,卖方按照本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二次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等见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生产厂家产地备注
1
2
3
1.3 卖方本合同项下需提供的合同设备,具体清单见合同附件1供货范围及价格表。
二工程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
2.2 工程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
2.3 项目业主: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合同总价为元大写金额:。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格为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为元。不含税合同价格固定不变,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4.1 交货时间:2022年9月30日 。
4.2 交货地点:吉林省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内。
五承诺
5.1 卖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和服务,并修补设备缺陷及潜在缺陷。
5.2 卖方保证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成交通知书
3 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合同附件
附件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2: 技术协议
附件3: 交货批次及交货进度
附件4: 预付款保函格式
附件5: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6: 质量保证保函格式
附件7: 授权委托开箱信函
附件8: 分包与外购设备情况一览表
附件9: 廉政协议
6 招标采购文件
7 投标函响应函
8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以上述合同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或标准较高者为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者为准。
七合同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合同文件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成交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函响应函技术协议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主合同:是指买方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包括所有的技术商务合同附件。
1.1.1.3 合同协议书: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本协议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
1.1.1.4 中标成交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成交的函件。
1.1.1.5 投标函响应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响应函的函件。
1.1.1.6 技术协议:指合同文件中名为技术协议的文件。
1.1.1.7其他合同文件:指经买卖双方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买方:是指与卖方订立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受人。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此处买方即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1.2.2 卖方:是指与买方订立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
1.1.2.3 项目业主:是指与买方签订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2.4设计单位:是指在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合同载明的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
1.1.2.5监理单位:是指在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合同载明的负责工程项目监理的单位。
1.1.2.6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卖方将合同范围内的部分设备交由买方同意的其他第三方进行实施的单位。
1.1.3 工程
1.1.3.1 工程项目:是指本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载明的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的工程。
1.1.3.2项目现场施工现场:是指用于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程项目施工的场所。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生效日期:指本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载明的合同生效的日期。
1.1.4.2 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通过试运行考核后,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4.3 潜在缺陷:是指合同设备的任何重大缺陷或不足:1在质保期结束或对于延长质保期项目在延长质保期结束前一直存在,但通过正常的设备操作不能显现出来及/或2经项目业主及买方检查后也不能明显暴露出来。
1.1.4.4 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合同设备的隐患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而形成潜在缺陷,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期限。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时间保证到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年。
1.1.4.5 连续缺陷:是指一个基本相同的缺陷发生在合同设备的相同部分或其组成部件,可能影响该合同设备的预期使用目的。
1.1.4.6 连续缺陷通知期:是指对合同设备或其组成部件存在的连续缺陷,卖方对纠正连续缺陷应负责任的期限。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时间保证到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后5年。
1.1.4.7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合同价格合同总价:是指买方和卖方在本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以及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
1.1.5.3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性能试验及检修有关的施工技术指导配合和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4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全部技术文件与图纸和质量手册质量计划质保文件试验/检验报告鉴定记录各种文字说明技术指导手册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及标准等全部质量文件,以及用于工程项目及合同设备正确运行和维护的运行维护手册,上述技术资料应包括电子版文件。
1.1.5.5 监造和检验: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及/或项目业主派出代表根据质量检验计划ITP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制造和试验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和检验并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1.5.6 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疏忽缺点不足或缺陷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性能质量标准等要求的情形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疏忽缺点不足或缺陷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工程项目的任何损坏。
1.1.5.7 试运行试运行考核:是指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技术协议的约定时间内进行的满负荷连续无故障运行试验。
1.1.5.8 性能试验性能考核:是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技术协议的约定用以确定合同设备能否达到合同所约定的性能保证指标的考核试验。
1.1.5.9 初步验收:是指合同设备通过试运行性能试验,达到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技术协议约定的性能保证指标,项目业主及/或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文件。
1.1.5.10 最终验收:是指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项目业主及/或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文件。
1.1.5.11 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卖方根据其成熟的经验提供的足够用于合同设备移交前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所需要的备品备件。
1.1.5.12 业主强制备件:是指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必须提供的备件。
1.1.5.13 进口件进口产品:是指要求采用项目所在国地区以外的国家地区生产的设备。
1.1.5.14质量保证期服务质保期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5.15预付款保函: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委托银行向买方开具的,在卖方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时,保证退还与预付款等额款项的保函。该预付款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1.1.5.16履约保函: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委托银行向买方开具的,保证卖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保函。该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买卖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与合同有关的联络应使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语言。如没有约定,则应使用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
1.3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买卖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项目及合同设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买卖双方有特别要求的,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无约定,应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特快专递或专人挂号信传真或双方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送达收件地址。
1.5.2 买方和卖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方式和收件地址。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送达方式或收件地址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动,未通知另外一方,则仍以本合同所留地址为送达地址。
1.5.3 买方卖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通过约定的送达方式送达至收件地址的来往文件。
1.6 严禁贿赂
买卖双方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如下合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2
3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具体供货清单与范围见本合同第三条供货范围及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合同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性能及卖方对设备的技术保证应符合本合同附件2技术协议的有关约定。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技术设备,如已经使用,卖方应负责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买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2.3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进度向买方交付合同设备。合同设备交付买方后发生损坏的,无论是买方责任还是卖方责任,卖方均应按照买方要求尽快修理或更换损坏的设备,然后由双方根据责任大小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4 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运行经验,以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并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买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设备的所有技术资料。
2.5 卖方不得在含有系统软件的合同设备中设置密码或远程控制权限,限制合同设备的部分或全部使用功能,或阻碍买方及其项目业主正常使用。否则,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据本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第三条供货范围
3.1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和附件2技术协议的有关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期服务,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下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商检包装技术资料质量文件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及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等。
3.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约定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但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该漏项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及维护或本合同及主合同对合同设备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方应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器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及时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3.3 卖方应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对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3.4 卖方应提供全面的完整的配合并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便买方及/或项目业主在合同设备投运后更换采购的备品备件。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项目业主要求提供相应备品备件时,卖方应保证一直以合理的价格供应维护备品备件。
3.5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图纸说明书质量文件单证资料等所有文件资料均需按照中英文编写。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合同总价为元大写金额:。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格为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为元。不含税合同价格固定不变,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4.2 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支出及卖方的合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设备费包含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买方或项目业主人员到生产厂进行质保审查监造测试检验认证等工作时的配合费用,还包括设备的税费保险费运杂费认证费以及所有设备的包装费,买方不再为获得本合同项下设备及服务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与付款比例
5.1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以人民币支付。
5.2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
5.3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按照如下方式向卖方支付:
5.3.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如下文件资料,买方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0%,即元大写金额: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应用于卖方合同设备制造的备料,卖方应确保预付款专款专用。
1 卖方开户银行以买方为受益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价格%,即元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银行保函,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4。
2 卖方开户银行以买方为受益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价格%,即元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银行保函,履约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5。
3 卖方开具的金额为合同价格%的收据。
4 卖方提供满足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所需文件。
5 卖方完整的设备排产计划。
6 卖方提交的质量保证大纲/手册质量程序文件清单。
7 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及电子版。
8 经买方及/或项目业主批准的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ITP。
9 经买方及/或项目业主批准的监造计划。
10 卖方按照买方要求格式提供生产工序。
11 买方要求的其他付款支持性资料。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且获得买方认可,则预付款可抵作合同价款。
5.3.2 进度款
无
5.3.3 交货款
卖方按照交货顺序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每批合同设备含所有部件及备品备件运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卖方向买方提交该批合同设备的下列资料,买方审核无误后方审核无误后,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首台风机具备并网发电条件,业主确认产值到账后,买方支付卖方该批合同设备价格的70%。
1 合同设备完整的供货总清单发运总清单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器具清单第一批设备交货时提供。
2 卖方开具的已交货设备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卖方开具的金额为该批合同设备合同价格70%的收据。
4 交货箱件清单。
5 装箱清单包括明确所包含资料的名称份数。
6 设备制造完工报告包括质量文件。
7 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8 商检合格证书如需。
9 随机资料图纸包括清单。
10 买方代表签发的发运许可通知单所有质量问题关闭后。
11 买方收货证明。
12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款支付时,卖方应出具本项目的发货完工证明和所有的技术资料提交证明。
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开票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卖方依据本合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4结算款
合同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全部并网发电,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10%的收据,卖方审核无误后,待业主方支付结算款到账后支付给卖方该设备合同金额的10%。
5.3.5竣工款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 15%的收据,卖方审核无误后,待业主方支付竣工结算款到账后支付给卖方该设备合同金额的15%。
5.3.6质保金
本合同预留合同价格5%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提供其结算价款5%的银行保函。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卖方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买方提交合同设备合同价格5%的质量保证保函格式见附件6质保函需由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提供,买方应在收到卖方质量保证保函后30日内返还买方质量保证金。
5.4 买方依据本合同向卖方进行付款并不表示买方接受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供货及服务,也不解除卖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技术条件与标准
6.1 卖方保证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技术要求或标准进行合同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并提供相关服务,并以此作为试验和验收的依据。卖方对合同设备及技术服务的质量负责。
6.2买方有权参与合同设备的技术设计,卖方应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卖方有与买方为本项目而雇佣的其他供应商/承包商之间进行技术协调的义务。
6.3卖方合同设备的制造工艺试验项目验收标准质量计划等所依据的文件标准如与买方的设计标准有差异,应以买方的为准,确实不能以买方设计标准为准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取得买方同意前,卖方不得开展相关工作,否则,买方有权拒绝卖方交付的合同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6.4卖方有义务要求买方对存在疑义的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技术条件或标准等信息进行澄清,或及时反馈合同执行中发生/发现的问题,确保合同设备不存在到货差异。
6.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技术规范书技术条件或标准的更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征得双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6.6 卖方使用约定的技术条件和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和约定制造合同设备时,应征得买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买方有权拒绝卖方交付的合同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6.7 买方要求时,对于合同设备的外购设备材料,卖方应在保证满足本合同相关技术资料要求的前提下编制采购和验收技术条件,并经买方认可后执行。合同设备的外购设备材料存在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卖方应在经买方确认的潜在供应商名单中选定最终供应商。否则,买方有权拒绝卖方交付的合同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6.8合同设备必须保证满足与设计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启动运行等各接口的要求。
6.9合同设备的计量单位均采用技术规范书中约定的计量单位/国际公制单位SI/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10工作语言文字为汉语和简体汉字,卖方应将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外文文件译成汉语,并附上原文复印件。
第七条质量控制
7.1 质量保证大纲
7.1.1自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卖方应按照ISO9001:2015标准标准升版后按最新版本建立并持续改进质量体系。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和买方的质量保证大纲制定合同设备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该大纲/计划含管理程序清单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买方审评认可后予以实施,卖方应保证其有效性。
7.1.2 收到卖方提交的质量保证大纲后的30日内,买方将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对质量保证大纲的任何修改也必须按照同样的程序提交给买方审核备案。买方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在卖方厂内查阅相关文件。
7.1.3卖方应将质量保证要求延伸到下一级主要分包商,必要时买方有权派代表参与卖方组织的对下一级主要分包商进行的质保监查和监督活动。卖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此项活动的安排通知买方。买方有权派员参加由卖方组织的合同设备材料和零部件的质保见证活动包括监造源地验收等。
7.1.4 买方有权组织人员对卖方的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进行质保监查活动。经买方授权的质保人员同样有权进入卖方及其主要分包商的工作场所,对所有与质量相关的文件及设施进行监查监督,以验证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买方应在开展上述监查活动前30日通知卖方,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7.1.5卖方应建立并执行一系列适当的质保程序和文件,其中与接口相关的程序应经买方认可,以保证合同设备制造质量保证大纲的全面实施,并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7.1.6. 买方根据第 7.1.17.1.2 7.1.3及7.1.4 项进行的相关活动,不增加买方的任何合同责任和义务,也不减少卖方的任何合同责任和义务。
7.2质量控制计划
7.2.1卖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合同设备质量控制计划。
7.2.2 卖方提交的合同设备质量控制计划中应列有制造和验收时应进行的所有工艺程序工作细则试验与检查的流程图或工序表。这些文件中必须注明卖方和买方的书面见证点R点见证点W点和停工待检点H点。买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选点及审核批准意见反馈给卖方,卖方按照批准后的质量计划执行。上述文件的任何修改必须按照同样的程序提交给买方审核。
7.2.3买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增加或改变买方的书面见证点R点见证点W点和停工待检点H点。
7.2.4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买方人员参加的停工待检点H点的见证和检查活动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及时到达但卖方未收到放弃通知的,卖方应主动和买方联系,并按照买方决定执行。经买方同意后,卖方可自行进行该控制点的相关活动,但应将有关报告提交买方卖方应在有买方参加的见证点W点的见证和检查活动开始之日3日前通知买方,若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卖方可自行进行该控制点的相关活动,并将有关报告提交买方。对买方的上述活动,卖方应提供进入相关的工作场所进行源地见证查阅有关资料的方便。
7.3不符合项管理
7.3.1 卖方必须按照买方认可的制造质量保证大纲制定并实施不符合项管理程序,以控制不满足要求的物项的误用或者误装,这些程序必须对不符合项的分类即时记录标识报告技术审查和最后处理验证和关闭以及与买方的接口等作出规定。
7.3.2卖方须向买方提交不符合项项目清单,买方收到后应将其审核意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对该清单的任何修改也必须按照同样的程序提交给买方审核备案。必要时,买方有权增加或改变该清单中所列项目。对需要报买方的不符合项,卖方须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将不符合项报告提交买方审核。
7.3.3如不符合项不能修复到符合本合同要求,卖方必须将这种不符合项报告及建议的纠正措施提交给买方,同时停止受该不符合项牵连的合同设备制造活动,直到收到买方的最终决定。
7.3.4收到卖方不符合项报告及建议后,买方应及时反馈审核意见要求卖方提供附加的资料证据,同意或拒绝卖方建议。如买方不同意卖方的建议,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确定解决办法。
7.3.5对不符合项进行返修或返工处理时,卖方必须制定相应的返修方案,经买方审查同意后实施。不符合项经返修或返工处理后应进行重新检验,并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及要求决定使用或报废。
7.3.6不符合项的报告清单以及所有与处理该不符合项有关的记录返修方案检查和试验报告以及买方的最终决定都必须纳入制造完工报告。
7.4 卖方须建立并实施一个记录管理系统,用来对与质量有关记录的建立搜索存储维护及转移进行控制。卖方须按照买方要求,对质量保证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和保存,该记录必须是易读的和可追溯的。
7.5为加强与卖方的联系,及时办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对合同设备制造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或不定期检查和掌握合同设备的制造进度,买方有权在适当时候委派驻厂代表。驻厂代表代表买方参与本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活动,监督内容包括质检文件审查,合同设备制造和检查过程中的书面见证点R点见证点W点和停工待检点H点的见证,参加合格性鉴定和再鉴定等。
7.6买方有权参加卖方及其主要分包商的内外部监查活动,卖方必须将其监查计划提交买方,并负责及时更新。
7.7买方按照本合同所进行的一切质量控制活动既不代表合同设备的验收检查,也不减轻免除或转移卖方的质量保证责任和法律责任。
7.8卖方必须在其分供合同中载明必要的条款以保证其分包商供货商及参与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分包及外购单位都能遵守本条款的相关约定,并使买方有权按照本条款对分包商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
7.9卖方对图纸技术条件合格性鉴定大纲等适用文件及其它制造文件的完整性完善性和可用性以及合同设备质量负责。
第八条监造交货前检验与认证
8.1 监造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及/或项目业主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8.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技术协议的有关约定。
8.1.2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8.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照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8.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合项,并按照本合同第7.3款等有关约定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及/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8.1.5 不论买方监造人员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人员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不影响买方在卖方交货后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及/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8.2 交货前检验
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履行。
8.2.1 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及/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且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和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应满足项目业主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条件,卖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以最终完工报告或买方要求的其它形式提供给买方。
在合同设备交货之前,卖方应邀请买方进行发货前检验,项目业主有权派驻代表至卖方制造厂见证该设备的检查试验和包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和项目业主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合同设备检验合格后,卖方获得买方书面发运许可通知单并获得集港通知后如涉及国际物流运输或海运方可发货。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8.2.2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买方代表未按照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及/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8.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合项,并按照本合同第7.3款等有关约定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及/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8.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买方在卖方交货后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及/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8.3 认证
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须进行合同设备强制性认证的,卖方应组织或配合开展认证工作,并向买方提供相关认证资料,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项目所在地对合同设备另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卖方应确保合同设备满足项目所在地认证要求并自行承担费用。
第九条包装与标记
9.1 包装
9.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包装须符合本合同适用的有关标准及附件2技术协议所约定的设备包装防护与标识要求,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进行分类装箱。卖方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确保合同设备能够满足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的要求。
合同设备出厂时,卖方须提供一套完整的适合所供设备所需要的包装维护措施,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特点,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以防止合同设备在运输搬运和现场储存时发生损坏或恶化。在正常运输搬运和储存期间,因卖方不正确的包装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责任。
9.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书装配图安装指示图使用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9.1.3 对于有特殊包装要求的设备,卖方及其分包商或供货商应确保其包装须符合买方包装要求。随机备品备件强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应单独装箱,单独包装单独标识清单上单独备注,严禁与其他设备混装。
9.1.4 卖方在设备装箱前应提前3日通知买方到厂验收,如卖方未能及时通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厂内重新开箱检验且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9.1.5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9.2 标记
9.2.1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识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包装箱外壁须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供货收货单位名称毛重净重体积长宽高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涉及国际物流运输的还须喷写唛头。
9.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9.2.3 卖方必须按照买方指定的装箱清单的格式编制,装箱时必须保证装箱清单与实物一致,避免出现箱单标识错误,或者已经整体装配的部件仍然单独在箱单中标识的现象。
第十条运输和交货
10.1 运输
10.1.1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负责合同设备运输,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10.1.2 在合同设备每批货物生产完毕前30日,卖方应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向买方提交生产完毕通知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以便买方进行发运前检查,通过发运前检查取得买方签发的发运许可通知单并获得集港通知后如涉及国际物流运输或海运方可发运。如卖方无买方签发的发运许可擅自发货,或因卖方原因未能及时通过发运前检查造成交货迟延,买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10.1.3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设备每批货物预计启运14日前,卖方应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运通知,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货场地机具。
10.1.4 卖方在根据第10.1.3项进行通知时,如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设备,则卖方应将超大及/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卖方应将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一并通知买方。
若为化工品,卖方发运前需提供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如需,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如需,化工研究院鉴定证书如需等。
10.1.5 在合同设备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前72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设备该批货物的合同号发运批次号运输方式交货日期箱件清单装箱清单等内容提交给买方。箱件清单及装箱清单一式两份,随合同设备发运至项目现场,并随附可编辑EXCEL版。
10.1.6 根据卖方提供的72小时发货预报,买方可选择派遣或不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装货地点检查合同设备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但所有的发货必须经买方代表确认并获得买方发放的发运许可且获得集港通知后如涉及国际物流运输或海运方可发运。
无论买方是否到卖方工厂进行监督,卖方均应加强装车管理,做到合理配载牢固绑扎,减少合同设备运输风险,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及发运许可不免除卖方的任何责任。
10.1.7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10.1.8 如在合同设备交货前的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负责与承运人及保险公司交涉,并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10.2 交货
10.2.1自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满足交货所需的设计制造采购及监造和检验工作的详细进度表。该进度表须满足买方要求,并于每月22日前或根据买方的指示进行更新后提交给买方。
10.2.2 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进度约定的交付时间批次及地点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否则,因此引起一切问题由卖方承担责任。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收货单位收货人等交货信息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进度,买方有权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交货信息进行变更,卖方应当执行。
10.2.3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合同设备每批货物的交货日期以买方签发的交货地点收货证明所标明的日期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21.2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依据。
10.2.4 若运抵交货地点的合同设备存在包装不符合要求唛头缺失如涉及国际物流运输或海运的情况,买方可视轻重程度酌情处理。如问题较轻,在交货地点具备整改能力范围内,可自行组织整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出现设备材料缺陷或缺件包装严重不符合要求唛头缺失严重现象,应立即通知卖方来交货地点整改。情况严重者,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返厂整改。
10.2.5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交付合同设备时同步提供技术资料,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正确的和可复制的。买方如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或损坏的部分。如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10.2.6 需卖方延期交货时,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收到买方延期交货通知后,卖方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度如合同设备已生产完毕,卖方应视合同设备性能要求进行存储维护和保养,避免其丢失损坏,直至买方通知发货时为止。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卖方应及时交货。
10.2.7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在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第十一条技术服务和联络
11.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认证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维护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卖方为完成本合同条款约定的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1.2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买方书面提交开展技术服务的工作方案,该方案一式两份并随附一份Word电子可编辑版,经买方审核确认后执行。卖方技术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派出技术服务人员的情况表,包括专业工作经历业绩资格等。
2 卖方为项目业主及/或买方人员提供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
3 所供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买方认为有必要对该服务方案进行调整时,卖方应按照要求调整后重新提交。
11.3 卖方应对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负全部责任,对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11.4 卖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指派技术熟练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称职的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照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试运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试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卖方指派的技术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选派技术服务人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引起的责任由卖方承担。如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未予答复,应参照本合同第21.3.3项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5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要求卖方提供现场服务时,卖方应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如涉及国际项目技术服务,卖方应于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签证办理所需的资料,签证办理完毕后,卖方根据买方通知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服务。
卖方所有派往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的交通费现场食宿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补贴保险签证等费用由卖方自理,买方为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在现场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条件。卖方的分包商如需赴现场参加技术服务,应由卖方统一组织并征得买方同意,所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11.6 卖方所有派往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实行技术服务前必须接受过相关安全培训,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项目业主和买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当地宗教法律等规定,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接受买方现场监督管理,并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设备卖方如需对合同设备进行调试,应在现场买方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卖方技术服务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的,买方有权更换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技术服务人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引起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11.7 卖方应在卖方制造工厂内及项目现场对项目业主及/或买方的技术人员提供设备调试运行检验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一部分,卖方应提供适当的手册和其它培训资料,培训费用项目业主及/或买方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1.8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疏忽错误或者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指派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卖方按照本合同第23.3.3项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未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的,未执行技术服务费含培训须在质保金结算时予以扣除。
11.9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时间的计算以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和离开项目施工现场为起终点。因合同设备质量等卖方原因引起的额外服务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派往现场的工代用于处理设备质量问题的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该服务时间不包含在现场技术服务人日数量中。因买方原因导致的现场技术服务时间增加,增加的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技术服务费单价进行计算。
11.10 如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买方或卖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买卖双方应同意参会协商,双方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会议纪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11 卖方如对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技术服务方案进行调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基于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对卖方技术服务方案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并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11.12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服务方案技术资料等分发给与合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工程相关方。
11.13 卖方授予买方包括买方的关联机构等所必要的权利或许可,使其能够使用和销售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服务,以及执行本合同项下授予的权利。
11.14 无论本合同是否明确约定,为配合买方履行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卖方须按照买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供与其有关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二条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2.1 开箱检验
12.1.1 合同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对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进行检验。开箱检验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12.1.2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在项目现场进行,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卖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12.1.3 在开箱检验中,买卖双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12.1.4 如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不到场参加开箱检验,应按照附件7授权委托开箱信函格式出具委托开箱检验证明,此证明应全权委托买方进行开箱检验并承诺对买方开箱结果予以认同。开箱检验时,买方应对开箱过程进行摄像拍照取证,并搜集相关资料以备查验核对,如出现缺损件,买卖双方比对开箱资料无误后,卖方应无偿补供。
12.1.5 如卖方未能按照买方通知日期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且未出具委托开箱证明或出具的委托开箱证明未声明认可开箱结果,视为卖方已全权委托买方自行开箱检验并认可开箱结果。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和记录对买卖双方均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出现缺损件,卖方应无偿补供。卖方开箱检验代表在开箱检验记录中所确认的应由卖方承担费用无偿补供的设备或部件对卖方具有约束效力,如卖方不予认可,买方有权暂停支付任意合同价款或在质保金内扣减相应费用。
12.1.6 开箱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存在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更换及索赔的依据。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于30日内完成对缺陷部分的修理更换或补发工作,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延期运费及保险费等均应由卖方负担。如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发现合同设备因买方原因出现损坏或短缺,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2.1.7 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卖方提出异议的,卖方应自接到买方通知后14日内,委派代表在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
12.1.8 如买卖双方在共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共同委托权威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卖方买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12.1.9 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买方与项目业主进度要求为原则。否则,买方可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追究卖方工期延误责任。
12.1.10 买方的各项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照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得被视为卖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质量保证期及质保期服务及附件2技术协议中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2.2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2.2.1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质量文件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12.2.2 卖方应为合同设备整个安装调试试运等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解决安装调试及试运等过程中出现的设备问题,保证合同设备尽快投入运行。如由于卖方的原因影响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卖方迟延交货处理。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以及质保期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缺陷潜在缺陷和连续缺陷,卖方负责修理或调换,直至符合合同要求。
12.2.3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已列入未完项目清单的工作或设备有微小缺陷,卖方应在买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或完工,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调试和试运行,但任何未完工作或消缺工作均应在工程项目移交前完成。
12.2.4 买卖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卖方应对安装和调试有重要影响的工序重要工序进行列表,重要工序须由买卖双方对安装调试试运行情况进行书面确认。
12.2.5 试运行性能试验与初步验收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按照项目业主及/或买方要求及本合同有关约定和附件2技术协议进行试运行和性能试验,以验证合同设备是否达到相关技术性能保证指标,试运行性能试验应在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
1 试运行期间,合同设备满负荷稳定连续无故障运行的时间应符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卖方进行合同设备试运行的机会以两次为限,如第一次试运行未获通过,卖方应在项目业主及/或买方同意的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再次进行试运行,因合同设备再次试运行给买方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两次试运行均未获得通过,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卖方用合格的设备替换,具体由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合同设备通过试运行后,项目业主及/或买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组织开展性能试验。买方应提前14日通知卖方其准备进行性能试验的时间,卖方应及时派代表参加,提供合同设备性能试验所需的技术服务人员和配合人员。如卖方不派代表或其代表未按照买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参加性能试验,项目业主及/或买方可按照计划单独进行性能试验,试验结果视为已经卖方认可。性能试验时所用的控制调节和操作应当与正常运行期间所用的控制调节和操作一致。
3 性能试验完毕,如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有关约定及附件2技术协议所要求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买方应在性能试验结束后20日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或类似文件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4 如合同设备有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相关约定及附件2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性能保证值或技术性能,则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合同设备因买方原因未能通过性能试验,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再次进行性能试验,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如因卖方原因未能通过性能试验,则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1.1款的有关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卖方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达到合同要求的义务。
5 合同设备通过性能试验和买方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仅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止至性能试验时可以按照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和连续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如设备投用后发现这类潜在缺陷和连续缺陷时,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2.2.6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卖方原因需要对合同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时,卖方应在买方指定日期内及时纠正,否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要求买方协助时,买方应予配合,但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三条安全健康环保和应急响应
13.1卖方在合同设备的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试验/检验储存包装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13.2卖方应对其提供的合同设备与服务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负责,并保证其派遣和雇佣的人员具有与其工作环境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环境责任意识及技能。
13.3 卖方需要遵守国家地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及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买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买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审查管理。卖方有义务答复买方对提供物项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方面的质询,并提供相应的独立证明材料。
13.4如卖方在执行合同期间无论与合同相关与否发生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事件/事故,卖方除按照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外,还应及时向买方通报。
第十四条质量保证期与质保期服务
14.1 质量保证期
14.1.1 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通过试运行考核且买方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24个月,如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对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有不同约定或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设备质量保证期的期限。
14.1.2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缺陷而引起的合同设备的任何故障负责。如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办理退货并自行承担费用,并赔偿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试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如卖方未按照买方要求对有缺陷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更换或办理退货,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修理或更换后的合同设备及/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如上述修理或更换造成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整体延后的,则修理或更换后的合同设备及/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须与延后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保持一致。
14.1.3 如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或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且卖方已完成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则买方可依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14.1.4 在项目业主同意承担买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前提下,如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要求买方将本合同权利与义务转让给项目业主的,则买方有权将本项下买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项目业主及其继承者受让人,卖方不得拒绝。
14.2 质保期服务
14.2.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服务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服务,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14.2.2如卖方技术服务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为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14.2.3如任何技术服务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可更换其技术服务人员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4.2.4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4.3 连续缺陷
14.3.1 在合同设备连续缺陷通知期期限届满前,如卖方已经意识到或已被买方通知产生了连续缺陷,则卖方应在意识到或接到买方通知后20日内,提交初步报告以确定是否存在连续缺陷。如初步报告表明合同设备存在连续缺陷,则卖方应在提交初步报告后不迟于30日内向买方提供进一步的报告,明确产生连续缺陷的根本原因,提出适当的补救措施,避免合同设备在后续运行中出现因上述原因导致的连续缺陷。
14.3.2 如合同设备存在连续缺陷,则卖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修补任何连续缺陷包括未覆盖的和复原的,并补偿买方因此类缺陷遭受的损失。卖方修补连续缺陷的义务还应包括更换所有或任何受连续缺陷影响或合理预期会受影响的所有类似合同设备及组件,无论该合同设备及组件是否显示出连续缺陷。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与担保
15.1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与担保,提交的时间及金额见本合同专用条款,提交履约保证与担保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履约保证与担保应为买方认可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5履约保函格式卖方无法提供履约保函的,经买方同意,卖方也可提交现金银行汇票支票等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与担保。卖方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与担保的,应按照本合同第22.3.2项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买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15.2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与担保应自卖方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设备全部投运并通过性能试验之日前保持有效,买方应于履约保证与担保有效期届满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之日起15日内无息退还给卖方。卖方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与担保的,如履约保函的实际担保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与担保有效期,卖方应于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日重新提供履约保函保函的担保期限应经买方事先认可,否则,应按照本合同第21.3.4项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索兑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与担保。经买方同意,卖方以银行汇票或支票等履约保证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与担保的,如履约保证金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与担保的有效期,买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届满前兑现全部款项,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与担保。
15.3 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是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与担保,卖方未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前,买方无任何义务向卖方支付任何款项,卖方也无任何权利从买方接受任何付款。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索兑相应的履约保函与保证金。
第十六条保险
16.1 合同设备的保险
16.1.1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合同设备的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卖方应以卖方为被保险人投保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且免赔额设置须满足项目业主及/或买方要求,保险区段为卖方仓库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仓库卸车后为止。
16.1.2 卖方应于合同设备每一批货物交货前10日内,将合同设备运输保险合同的副本或保险单提供给买方。如因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合同副本,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投保,因运输发生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16.2 卖方人员人身保险和财产损失的保险
16.2.1 卖方应为履行本合同期间可能发生的人和物资财产第16.1款被投保的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可能发生的卖方人员的人身意外办理保险。
16.2.2 卖方应为其所有派往项目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相关保险,保险内容应包括:意外事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等,所有保险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第十七条保证
17.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7.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7.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7.4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
17.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7.6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7.7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 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 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7.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第十八条分包与外购
18.1合同设备分包与外购的一般约定
在满足本合同有关约定及附件2技术协议的有关要求下,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将其部分设备材料进行分包及/或外购,但卖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进行转让卖方应对所有分包设备及/或外购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卖方应对其雇员和工人以及分包商供货商的雇员和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等负责。
18.1.1 经买方同意的分包及/或外购件,卖方应按照附件8分包与外购设备情况一览表提供主要外购件设备清单和分包商信息,并按照本工程项目要求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分包和外购件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18.1.2 对分包及/或外购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计划采购的第三方厂家的评审资料。分包与外购合同签订后3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不带价格的合同扫描件,并于7日内向买方提供分包与外购厂家合同执行团队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8.1.3 卖方对其分包与外购设备的质量负全责,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交货进度资料提交以及监造检验等方面须符合买卖双方合同要求并与买方跟项目业主的主合同保持一致。
18.1.4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外购厂家产品质量性能认证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变更附表8分包与外购设备情况一览表的厂家,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并按照买方确认的意见执行,买方的同意不免除卖方合同履约责任。
18.1.5对于合同中已经明确的外购件品牌或厂家,产品性能质量必须满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对于国际/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产品,卖方有告知买方和拒绝使用的义务,否则,卖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免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18.1.6分包与外购设备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铭牌及装箱运输保管质量保证期等,应与买卖双方合同要求保持一致,且应符合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约定。
18.1.7如卖方在分包及/或外购件中采用了贴牌或冒牌产品,卖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3年内不得参与买方采购项目采购与招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1.8无论是否分包及/或外购,卖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和服务负责,卖方与其分包商的接口属于卖方内部接口,卖方应自行协调并满足本合同约定。
18.1.9买方有权对卖方分包和外购单位进行工厂验证和发运前检查,如买方需要到生产工厂进行检验,卖方应全力协调配合,并为买方工作人员在检查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条件。
18.2对生产制造类企业的特殊要求
18.2.1对于配套的外购设备和分包设备等外购件,均应采用有良好业绩质量上乘的国内外厂家提供,分包和外购单位的选择必须是卖方的合格供货商,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供买方审查同意。
18.2.2卖方本企业不生产,必须分包及/或外购的设备零部件等,卖方应按照合同签订的分包和外购设备的明细表进行采购,如卖方提供了非合同中约定的分包与外购厂家的产品,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18.2.3买方保留对卖方分包单位进行生产资质审查和要求卖方更换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权力。
18.3对单一产品代理商类企业的特殊要求
18.3.1卖方必须保证合同设备从生产厂家或其在国内的办事处直接采购,严禁出现再次分包采购的情况。
18.3.2卖方必须得到合同设备生产商的授权并获得全部售后服务。
18.3.3卖方应按照合同签订的分包和外购设备的明细表进行采购,如卖方提供了非合同中约定的分包与外购厂家的产品,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18.3.4买方保留对卖方分包单位产品生产商进行资质审查和要求卖方更换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合同设备的权力。
18.4对多产品成套商类企业的特殊要求
18.4.1买方必须保证单项设备从生产厂家国内产品或其在国内的办事处总代理商进口产品直接采购,严禁出现再次分包采购的情况。
18.4.2对于配套的外购设备和分包设备等外购件,均采用有良好业绩质量上乘的国内外厂家提供,分包和外购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买方的审查和书面认可。
18.4.3卖方本企业不生产,必须分包及/或外购的设备零部件等,卖方应按照合同签订的分包和外购设备的明细表进行采购,如卖方提供了非合同中约定的分包与外购厂家的产品,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18.4.4买方保留对卖方分包单位进行生产资质审查和要求卖方更换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权力。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
19.1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在合同设备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9.2 如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买方提供文件资料模型样品及/或设计,卖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提供后,卖方可在执行本合同的必要范围和限度内使用,且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买方提供给卖方的所有文件资料模型样品及/或设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买方所有,在买方提出要求时,卖方应将上述项目全部归还给买方。
19.3 如合同设备是根据买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模型样品及/或设计进行制造的,则合同设备所包含的与上述文件资料模型样品及/或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及后续改进和发展归买方所有。
19.4 卖方保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任何其它权利,保证所交付的合同设备及相关文件资料无知识产权纠纷,保证买方在使用该合同设备及文件资料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索赔。如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或者文件资料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第21.3.12项的有关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9.5 如买方因卖方提交的合同设备或文件资料而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协助下,自行承担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未作表示,买方可自行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并索兑卖方提交的履约函或履约保证金并暂停支付所有应支付的合同价款,直到侵权指控被撤销且买方确认无潜在纠纷之日为止,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有均应由卖方承担。
第二十条保密
20.1买卖双方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数量清单配置买方客户清单客户关系各类技术资料技术规范文件内容系统结构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上述资料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20.2买卖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含合同提前解除5年后终止。
20.3 卖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第 21.3.13项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21.1性能保证违约责任
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完成性能试验后不能达到本合同有关约定及附件2技术协议所要求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买方有权视卖方违约的性质和程度,按照下列方式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1.1.1 如合同设备的性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标准,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货。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给卖方的所有款项,并且承担致使买方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责任。
21.1.2 如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高于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标准,但低于性能保证值,卖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性能保证违约责任,但卖方因此承担的性能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5%。卖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有义务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性能指标。
21.2迟延交货违约责任
卖方未按时履行交货义务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具体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执行。在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照一周计算,但卖方迟延交货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5%。卖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不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21.3 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21.3.1 卖方未按时交付技术资料中的技术文件与图纸,每迟交一周,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
21.3.2 卖方未按时交付技术资料中的质量文件及合同设备发运所需单证资料,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执行。因卖方上述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买方从项目业主获得付款的迟延,买方有权顺延对卖方的付款。
21.3.3 如因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一周不满一周按照一周计算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5%。因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需补偿买方。
21.3.4 在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试验与认证中,因卖方原因造成检验时间不准确漏检或拒绝检查以及认证不合格等引起的工程项目损失和重复检查或检验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按时提交月度检验计划质量检查通知单不符合项整改完成报告单等质量文件资料,否则,将按照本合同第21.3.2项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1.3.5 卖方合同设备包装防护及标识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经检验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卖方须为每一处不合格项支付2000元2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设备发运后因包装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21.3.6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分包与外购的有关约定进行违法分包及/或转包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违法分包及/或转包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1.3.7 卖方应于每月22日前将合同设备月度进度报告生产进度计划和下月度质量检验计划提交给买方,卖方迟延交付应按照2000元/天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1.3.8 卖方提供的装箱清单格式须与买方提供的格式一致,并与包装箱内的装箱单一致,且装箱单应与包装箱内的实物一一对应。每发现一次不符合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由此造成的缺件卖方须无偿补供。卖方未在包装箱内随附装箱清单的,每发现一次,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1.3.9 卖方应确保合同执行团队的稳定及连续,如需要变更需提前通知买方卖方未通知买方而擅自变更的,每发生一次,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
21.3.10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或经过买方书面同意,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的供货范围及型号如与附件2技术协议约定的不一致,每发现一处,卖方支付对应合同设备部件价款的50%作为违约金。
21.3.11 卖方在发运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现场的安装需要,保证发运合同设备的完整性,如因卖方发运不合理影响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每发现一次,卖方须向买方支付2000元20000元违约金,具体由买方视上述违约行为对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的影响程度自行决定。
21.3.12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及/或技术资料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卖方除按照第十九条知识产权补偿买方遭受损失外,还需按照合同价格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1.3.13 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保密有关义务的,除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外,还需按照合同价格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1.4 卖方对于本合同承担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20%。卖方支付违约金后,不解除其按照本合同继续履行的相应义务。
21.5 卖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等,由买方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
21.6 卖方对买方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赔偿最高限额,但对于因卖方欺诈犯罪故意重大过失人身伤害及知识产权侵权等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责任限度不受上述最高限额的限制。
21.7 买方付款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且超过卖方给予买方的宽限期后,买方应以迟延支付款项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作为买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中止和解除
22.1 合同的变更
买方有权通过向卖方下达书面变更指令的方式对合同设备的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等作出变更,卖方收到买方的变更通知后应按照买方的变更要求履行。如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及/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则卖方应自收到买方变更通知后7日内提出调整意见,逾期则被视为卖方完全接受买方的变更要求并自愿放弃任何调整的权利与要求。
买卖双方对合同价格及/或交货时间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形成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22.2 合同的中止
22.2.1 如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约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予以纠正,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认为7日内来不及纠正,至少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
如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则买方保留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对于此种合同解除,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任意合同价款,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卖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他条款有明确约定,则按照有关条款处理。
22.2.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计划调整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变更或中止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则买方或卖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22.3 合同的解除
22.3.1 买方可基于自身便利包括项目业主与买方解除主合同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工作,并于7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设备制造和采购状态。因买方基于自身便利解除合同而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对卖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合理补偿,具体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22.3.2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以下任何一项违约行为,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日内未予纠正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 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设备。
2 卖方交付的合同设备未通过试运行或合同设备在性能试验中未能达到一项或多项最低性能标准且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
3 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额度及格式提交预付款保函及/或履约保函,或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到期后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延期。
4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转让全部合同权利义务,或进行违法分包及/或转包。
5 卖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经买方催告后仍未能依约履行合同或以不适当的方式履行合同。
6 卖方违反附件9廉政协议有关约定,在本合同竞争和实施过程中存在腐败及/或欺诈行为。
买方根据本合同第22.3.2项的有关约定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除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和补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外,买方还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合同设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且未解除部分的合同义务应由卖方继续履行。
22.3.4 如卖方破产或濒临破产,或无力清偿重大到期债务,或买方有充分理由认为其经营陷入困境,没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解除本合同而不给予卖方任何补偿。在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的前提下,买方有权将剩余合同设备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别的机构执行或向卖方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23.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他情形。如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或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对不可抗力另有定义,则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或买方与项目业主的主合同。
23.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最长不超过48小时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3.3 如因不可抗力而阻止本合同的履行累计超过180日或持续超过120日,任何一方可以在提前7日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则卖方应获得已交付设备或已提供服务范围内所应获得的合同金额,但任何已交付合同设备的须无瑕疵且所有权已转让给买方。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4.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照下列第种方法解决。
1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2 如双方选择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各方必须严格履行其裁决所赋予的相应义务。
24.3 在进行诉讼或仲裁审理期间,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25.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5.2 本合同明确约定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或本合同解除后继续有效的合同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继续有效。
25.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其他补充约定
补充条款见本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第一条一般约定
1.1.2.4 项目业主:吉林通榆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1.3.1 工程项目:通榆鲁能10万千瓦风电项目。
1.1.3.2 项目现场施工现场: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
1.1.4.1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1.1.4.4 本合同潜在缺陷责任期为:3年。
1.1.4.6 本合同连续缺陷通知期为:。
1.4.1 工程项目及合同设备适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清单如下:
。
1.5.2 买方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买方的送达地址:
。
买方现场代表如有:
。
卖方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卖方的送达地址:
。
卖方现场代表如有:
。
第三条供货范围
3.5 卖方提供的图纸说明书质量文件单证资料等所有文件资料均需按照中文中文/英文/中英文编写。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合同总价为元大写金额:。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格为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为元。不含税合同价格固定不变,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与付款比例
5.2买方付款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电汇。
卖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联系电话:。
5.3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和卖方履约情况,买方按照如下比例向卖方进行支付:
5.3.1 预付款
预付款为合同价格0%。
5.3.2 交货款
交货款比例为合同价格70%合同设备分批生产的,则进度款比例为该批合同设备价格的70%。
5.3.3 结算款
结算款比例为合同价格10%合同设备分批交付的,则交货款比例为该批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票地址: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5.3.4 验收款
验收款比例为合同价格15%合同设备分批投入运行并通过性能试验的,验收款比例为该批合同设备价格15%。
5.3.5 质保金
质保金比例为合同价格5%。
第七条质量控制
7.1 质量保证大纲
7.1.1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一式份。
7.2质量控制计划
7.2.1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设备的质量控制计划一式份。
7.2.2 买方应在收到卖方提交的质量控制计划后日内将选点及审核批准意见反馈给卖方。
7.2.4 卖方应提前日将买方人员参加的停工待检点H点的见证和检查活动通知买方。
7.3.2 对需要报买方的不符合项,卖方须于日内将不符合项报告提交买方审核。
第九条包装与标记
9.2 标记
9.2.2 本合同所指超大超重件设备是指体积/重量及以上的合同设备。
第十条运输和交付
10.2 交货
10.2.2 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收货单位/部门收货人等信息如下:
1 交货地点:吉林省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内。
2 交货时间:2022年9月30日。
如合同设备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应符合本合同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进度的有关要求。
3 收货单位/部门:。
4 收货人:曾广宇。
第十二条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2.1 开箱检验
12.1.1 合同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开箱检验时间为。
12.2.5 试运行性能试验与初步验收
1 试运行期间,合同设备应满负荷稳定连续无故障运行小时。
第十四条质量保证期与质保期服务
14.1 质量保证期
14.1.1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试运行及消除全部缺陷完成,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以政府竣工验收和业主上级单位竣工验收最后取得的日期作为进入质保期之日,质保期为24个月。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与担保
15.1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与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有效期至年月日。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21.1性能保证违约责任
21.1.2 如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高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但低于性能保证值,卖方应按照如下标准向买方支付性能保证违约金。卖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有义务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性能指标。
序号
合同设备性能指标
最低性能标准
性能保证值
违约金支付标准
备注
1
元/
2
元/
3
元/
21.2 迟延交货违约责任
卖方未按时履行交货义务的,卖方应按照如下标准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
2 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
3 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
因卖方原因迟延交货超过日,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1.3 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21.3.1 卖方未按时交付技术资料中的技术文件与图纸,每迟交一周,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
21.3.2 卖方未按时交付技术资料中的质量文件及合同设备发运所需单证资料的,卖方应按照如下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 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三周,每迟交一周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
2 从迟交的第四周到第六周,每迟交一周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
3 从迟交第七周起,每迟交一周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
因卖方上述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买方从项目业主获得付款的迟延,买方有权顺延对卖方的付款。
21.6 卖方对买方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通常为合同价格100%,但对于因卖方欺诈犯罪故意重大过失人身伤害及知识产权侵权等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卖方赔偿的责任限度不受上述最高限额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4.1 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照第种方法解决。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25.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其他补充约定
不违本合同其他条款,买卖双方同意增加补充如下约定。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1 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内容
价格
备注
1
设备费
2
运杂及保险费
3
备品备件
4
专用工器具
5
技术服务费
6
其它
总计:
税率:
2分项报价表
2.1设备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1.1
1.2
1.3
2
2.1
2.2
2.3
3
3.1
3.2
3.3
合计
2.2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重量
公里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运杂费
2
保险费
3
其它
合计
2.3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产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合计
2.4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产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合计
2.5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名称
地点
计量单位
数量
人日数
单价
元/人日
总价
备注
1
现场技术服务费
1.1
1.2
2
工厂技术服务费
2.1
2.2
3
设计联络会
3.1
3.2
4
培训费
4.1
4.2
5
其他
合计
附件2技术协议
单独成册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进度
序号
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
制造商
产地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附件4预付款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
编 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并按照该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你方预付款币种金额大写。我方愿就被保证人按照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退还预付款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声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未向你方退还预付款。
3.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单据无。
四上述单据的语言应为中文或其他语言。
五上述单据的交单形式应为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
1.如采用纸质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2.如采用电子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按照以下交单格式通过以下系统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电子地址:
交单格式:
交单系统:
电子地址:。
六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预付款返还情况相应递减。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六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济南,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方,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条款:无。
十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5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见索即付
编 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方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说明被保证人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合同项下义务。
3.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单据无。
四上述单据的语言应为中文或其他语言。
五上述单据的交单形式应为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
1.如采用纸质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2.如采用电子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按照以下交单格式通过以下系统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电子地址:
交单格式:
交单系统:
电子地址:。
六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五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济南,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方,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无。
九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6质量保证保函格式
质量保证保函见索即付
编 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方愿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合同设备的质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但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说明被保证人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合同项下义务。
3.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单据无。
四上述单据的语言应为中文或其他语言。
五上述单据的交单形式应为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
1.如采用纸质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2.如采用电子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按照以下交单格式通过以下系统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电子地址:
交单格式:
交单系统:
电子地址:。
六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五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济南,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方,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无。
九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7 授权委托开箱信函
致:
我公司与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号:,现我公司已完成批供货。
我公司已收到贵方要求现场开箱检验的通知,由于无法派出开箱检验人员,现我公司全权委托贵方处理现场开箱检验工作,委托开箱范围为:
其它剩余箱件不在此委托范围内。
我公司认可开箱检验过程及结果,并承担一切责任。请贵公司保留好开箱检验记录,如发现任何问题,请于开箱完毕后一周内向我公司反馈。
委托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8 分包与外购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是否提供分包与外购合同
备注
1
2
3
附件9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为明确和强化合同双方的廉政责任,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企业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买方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买方廉政职责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规范行为,增强廉洁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2.不准利用物资采购预结算签证付款等工作关系,向卖方索取和收受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名义的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准在卖方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卖方为个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卖方的人员提出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不准向卖方介绍或要求其亲属参与卖方工程项目施工物资供应及机械租赁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不准参与卖方的内部集资或购买卖方的债券等。
5.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刁难卖方,或以任何名义借口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卖方有关人员的宴请和各类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
6.对卖方的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中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对其提出警告或向纪检部门反映。
二卖方廉政职责
1.严格遵守党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买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从业教育和监督检查,协助买方搞好廉政建设。
2.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买方的人员行贿以及赠送或变相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3.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邀请买方的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各类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邀请买方的人员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4.不准为买方的员工配偶及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的员工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各类费用。
5.对买方的有关人员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卖方谋取私利,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故意刁难,以及在业务往来中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向买方的纪检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买方进行廉政调查。
三违约责任
1.买方的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中有关规定的,买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由买方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卖方的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中有关规定的,造成买方的人员违法违纪,给买方的经济声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买方有权视其情节给予终止合同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买方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