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力宿太河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力宿太河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察右中旗横格勒浑迪河下游点力宿太河防洪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右中旗点力宿太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察右中旗横格勒浑迪河下游点力宿太河河段。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16年6月1日。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施工1个标段。
招标内容:堤防工程包括右岸堤防、左岸堤防,护岸工程,疏浚工程及临时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且近三年内承担过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须知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均应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4.2.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4.2.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2.4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六大员资格证书;
4.2.6投标人登记表(向招标代理机构索要)。
注:区外施工企业投标需到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并携带备案证书原件。
4.3招标报名及投标人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报名之前需要到乌兰察布市水利局进行资格审查,由项目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进行复核通过后,并于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1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乌兰察布市满达东街与曙光路交汇处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专家楼305房间报名。报名时需出示上述证件、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预审通知单。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右中旗点力宿太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察右中旗水利局
联系人:唐俊林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满达东街与曙光路交汇处
邮编:010020
联系人:段伟伟
电话: 159*****234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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