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陇海铁路采石场专用线地上附属物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安县陇海铁路采石场专用线地上附属物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就新安县陇海铁路采石场专用线地上附属物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编号:JZGC-*******
2.2、项目名称:新安县陇海铁路采石场专用线地上附属物资产评估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4、最高投标限价: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优惠率不低于5%;
2.5、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共 1个 标段。主要为新安县陇海铁路采石场专用线地上附属物资产评估项目。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时由双方根据项目进度协商确定。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须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明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须提供2022年0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3.1-3.3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3.4项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1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告期限: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19日
4.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4.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
4.4 谈判文件获取: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3.1-3.3项证明资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收。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2年08月23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6. 公告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
7.1、应防疫防控要求,洛阳市推广使用了“健康码”。人员经查验身份证和“健康码”,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
7.2、“健康码”注册操作方法:打开支付宝,搜索“健康码”,打开后,按提示要求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操作完成后会直接生成本人二维码。此外,无支付宝者可选择“家人代办”,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二维码。注:操作成功后,要将本人二维码截图,保存在手机上,以备查验;
7.3、各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仅限一人;
7.4、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7.5、凡来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7.6、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安县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话:138*****799
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0379-********
2022年0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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