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安鑫砼业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
聊城安鑫砼业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 SDZ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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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聊城安鑫砼业有限公司35%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鲁西(聊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聊城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35% |
挂牌价格 | 3055.2235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2-08-1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聊城安鑫砼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日进行了股权变更,其中股东聊城恒鑫砼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0%增加至40%,股东聊城市胜博建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5.5%减少至5.5%,本项目转让方鲁西(聊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标的企业聊城安鑫砼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动。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聊华越评报字【2022】第17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新天地会审字(2022)第Y3548号《审计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接受合伙企业、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 ?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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