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粮食招标公告
民政局救灾粮食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注册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业绩;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只接受大米生产原厂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以代理方式的投标申请;
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四)粮食收购许可证原件;(五)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六)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报名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查)。
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成为会员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会员注册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扫描件务必清晰)。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到现场核验,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24小时前交纳到账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1月20日 09时00分-2015年02月09日 17时00分
2.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0日 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九、开标时间:2015年02月10日 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十一、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剑河县民政局
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16号
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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