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文昌街238号房产公开招租(三次)公告

2022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文昌街238号房产公开招租(三次)公告

2022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文昌街238号房产公开招租(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HLJLT-********** 发布时间:2022-08-17 10:03:47

招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2022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文昌街238号房产公开招租(三次)(项目编号:TTSC-ZF-DSD********)已由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1.招租房产概况

1.1招租房产位置:该房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38号。

1.2招租范围及概况:

该房产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38号,共4栋建筑,其中A栋办公楼建筑面积5275平方米,总层数6层,局部7层,局部有地下层;B、C栋办公楼建筑面积710平方米,总层数2层;D栋车库、宿舍建筑面积1167平方米。该4栋房产有独立院落,本次实际招租面积为7152平方米。

房产所有权人名称为“黑龙江国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使用出租方现名称“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

采购预算:

房产年租金下限为350万元(含税)(含包烧费)

1.3租金及租期:

1.3.1.租金支付期限: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15日内,承租人交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房租。 租赁期满、房产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2)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交付租金及装修保证金,甲方在收到租金、装修保证金即交房给乙方,若没按时交首期租金及保证金,此合同自动终止,先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应按合同约定第一年租金的10%收取,向上取整数,免租装修期为三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承租人承重墙不得改动,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房屋装修改造完成后,如房屋承重墙无改动和房损等情况,此装修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如承租人未按约定缴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取消承租人中选资格。

(3)租金采取按年度支付方式,每年租赁期满前2个月,支付下年租金。

1.3.2.支付方式:支票转账或者银行电汇。

1.3.3.租赁期限:10年+免租装修期三个月;装修期:3个月,甲方不收取租金。

1.3.4.租金要求:年租金下限:350万元(含税),含包烧费,其余所有费用承租人承担,租金从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5%递增且为定值

1.3.5.租赁要求:

出租房屋内有1部电梯(直梯),每年需要定期年检,年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承租房屋;承租人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房屋。

相关费用约定:

(1)因该楼设计用途为办公,承租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前提下,自行设计装修改造,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2)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按时交纳承租费用,承租人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3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房屋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4)水电费由承租人负责自行挂表计量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房屋目前只能提供办公用电,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增容,并承担增容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租赁期届满,该电源、电路改造及电容量增容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承担资产转移费用。

(5)卫生费、门前三包等费用的发生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人自行负责牌匾、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招租人负责验收。承租人根据需要对房屋增加设施设备(空调、暖气等)进行处置,租赁期届满,所增加设施设备如果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承担该增加设施设备残值费用。

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安全与完好,租赁期间房屋承重墙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改动造成损毁,需承担法律责任。

租赁期满,招租人不承诺此房产继续出租。

1.3.6.安全生产约定:

(1)禁止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大楼或其他人及产权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2)因不可抗力或非因招租人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招租人概不负责。

(3)承租人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设备设施,以及保险装置。

(4)承租人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5)承租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对过期、失效消防器材维修更换。

(6)消防安全设施处理重点要做到防火、防水处理。因处理不当所产生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同时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7)租赁使用期内,因承租人违反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火灾和其它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招租人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完全的赔偿责任。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等责任亦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

(9)不允许多人在楼内同时进行震动等行为,防止发生楼体共震,产生安全隐患。

2.承租方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对潜在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投标:
2.1、承租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2.2、履约能力:承租人具备履约能力或提供履约担保单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承租人或担保单位需在2021年期末现金流量净额达400万元以上(提供承租人或履约担保单位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2.3、承租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2.4、承租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承租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房屋使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招租人要求。提供承诺书。

2.6、本次招租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的所有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2.7、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8需要承租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8.1项目定位:办公、宾馆、学校、银行、证券、保险、通信企业或国家500强相关企业;不考虑纯餐饮企业

2.8.2承租单位在装修时将施工方案报招租人审批。

2.8.3租赁期限:10年+免租装修期三个月

2.8.4年租金下限:350万元(含税),含包烧费,其余所有费用承租人承担

2.8.5付款条款: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15日内,承租人交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房租。 租赁期满、房产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2)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交付租金及装修保证金,甲方在收到租金、装修保证金即交房给乙方,若没按时交首期租金及保证金,此合同自动终止,先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应按合同约定第一年租金的10%收取,向上取整数,免租装修期为三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承租人承重墙不得改动,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房屋装修改造完成后,如房屋承重墙无改动和房损等情况,此装修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如承租人未按约定缴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取消承租人中选资格。

(3)租金采取按年度支付方式,每年租赁期满前2个月,支付下年租金。

2.8.6出租房屋内有1部电梯(直梯),每年需要定期年检,年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8.7承租人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承租房屋;承租人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房屋。

2.8.8相关费用约定:

(1)因该楼设计用途为办公,承租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前提下,自行设计装修改造,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2)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按时交纳承租费用,承租人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3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房屋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4)水电费由承租人负责自行挂表计量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房屋目前只能提供办公用电,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增容,并承担增容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租赁期届满,该电源、电路改造及电容量增容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承担资产转移费用。

(5)卫生费、门前三包等费用的发生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人自行负责牌匾、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2.8.9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招租人负责验收。承租人根据需要对房屋增加设施设备(空调、暖气等)进行处置,租赁期届满,所增加设施设备如果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承担该增加设施设备残值费用。

2.8.10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安全与完好,租赁期间房屋承重墙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改动造成损毁,需承担法律责任。

2.8.11租赁期满,招租人不承诺此房产继续出租。

2.8.12安全生产约定:

(1)禁止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大楼或其他人及产权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2)因不可抗力或非因招租人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招租人概不负责。

(3)承租人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设备设施,以及保险装置。

(4)承租人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5)承租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对过期、失效消防器材维修更换。

(6)消防安全设施处理重点要做到防火、防水处理。因处理不当所产生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同时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7)租赁使用期内,因承租人违反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火灾和其它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招租人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完全的赔偿责任。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等责任亦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

(9)不允许多人在楼内同时进行震动等行为,防止发生楼体共震,产生安全隐患。

2.8.13其他:

(1)合同终止后,在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备按合同约定交还给甲方并且双方将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未完整交还租赁物或未经双方确认结清费用以及对租赁事项存在争议的,甲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余额至争议解除。

(2)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并提前60日通知乙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如乙方拒绝迁出,承担合同到期迟延迁出的违约责任:乙方承担合同到期次日起每日300%的租金直至迁出为止。

(3)在租赁房屋期间,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且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终止。

2.8.14采购人统一安排应答人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招租的相关说明。由于现场情况复杂,因应答人未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详尽而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负。注: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国伟 电话:186*****730

2.8.15接受招租人合同模板各项条款。

3.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承租人,请于2022年08月17日17:00时至2022年08月29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个人指纹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一式一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租文件。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

3.2有意参加的承租人也可以远程报名。申请人与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登记表》(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邮件需写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获得《报名登记表》后应认真填写,将其扫描件并连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招租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hljttsc_syt@126.com,拨打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待代理公司核实资料无误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招租文件。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革新支行

账号:350*****190********

3.3招租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租文件的承租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承租文件的递交

4.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租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2日09时00分。承租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4室。开标时间与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与承租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2承租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租人不予受理。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承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unicombidding.cn)、58同城、门前公告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租人: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 电话:186*****827

招租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经理 杜天铭

电话:0451-********151*****002156*****460

邮箱:hljttsc_syt@126.com

2022年08月17日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部

,黑龙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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