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村山阴岭亭子台上休闲广场景观工程(一期周边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民族村山阴岭亭子台上休闲广场景观工程(一期周边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莪乡招(2015)年04号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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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莪山民族村山阴岭亭子台上休闲广场景观工程(一期周边环境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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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莪山畲族乡莪山民族村 |
开标时间 |
2015-01-28 10:00:00 |
建设单位 |
莪山畲族乡莪山民族村村民委员会 |
答疑截止时间 |
2015-01-25 16:30:00 |
投资总额(万元) |
|
工程概算投资(万元) |
74.833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联系人 |
姚樟水 |
工期要求 |
120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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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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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莪山畲族乡莪山民族村村民委员会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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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招标代理公司 |
杭州金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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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联系人 |
俞忠宾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
本公告网页自行下载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投标人类型 |
企业 |
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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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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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图纸和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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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注册地在桐庐县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若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园林绿化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项目负责人属园林绿化专业的有效证明或提供园林绿化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施工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工程除外),并未担任其它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咨询等项目负责人,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工程项目施工完成之前,对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承包资质要求 |
具备 园林绿化 三级 |
人员资质要求 |
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 中级 |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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