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马田街道石围及将围社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服务(实施购买前)
购买马田街道石围及将围社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服务(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购买马田街道石围及将围社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马田街道石围及将围社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期限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止。根据区工作部署,为保证马田街道家庭厨余垃圾处理服务不断档、设施稳定运行,我办拟购买小型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服务(日处理4吨),以处理马田街道石围及将围社区厨余垃圾,具体由公司提供处理设备并进行运营。该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与厨余垃圾处理相关的经营范围。 |
项目预算金额:捌拾陆万壹仟肆佰元整(¥861,400.00)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 联系人: 彭芷瑜 联系电话:136*****256 传真:0755-********电子邮箱:mtjdszglz@szg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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