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富拉尔基热电厂1×350MW “上大压小”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委托,于2015年1月13日- 1月1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以下标段潜在的投标单位没有达到法定数量,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见下表:
招标编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标书售价(元) |
CHDT470/13-FJ-0302 | 单元机组及网络蓄电池 | 5组 | 500 |
CHDT470/13-FJ-0305 | 锅炉电梯 | 1台 | 500 |
CHDT470/13-FJ-0307 | 固定式负压吸尘装置 | 1台 | 800 |
CHDT470/13-FJ-0309 | 给水泵汽轮机排汽管道设备 | 2套 | 800 |
CHDT470/13-FJ-0313 | 明火煤监测装置 | 1台套 | 500 |
CHDT470/13-FJ-0314 | 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 | 4台套 | 500 |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富拉尔基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2、本期规模:1×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3、建设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沿江路132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3月6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局电力〔2009〕82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工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013年3月25日,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通过。
2013年8月,项目可研报告经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组织审查通过。
2014年1月,华电集团批复主机设备招标结果(中国华电工物函〔2014〕11号)。
2014年1月,取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14〕26号)。
2014年4月,建设资金落实,取得集团公司投资计划批复(中国华电规〔2014〕113号)
2014年11月,取得华电集团主体开工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14〕563号)
目前三大主机、第一、二批辅机设备合同已经签定,详勘已完成,过渡工程已结束。玻璃钢排烟内筒设计及施工、主体施工、脱硫EPC工程、除尘招标已完成。
六、资金来源
部分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后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时间为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辅机设备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业绩:投标人或本工程中技术合作方具有设计、制造、工程建筑、安装、调试等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业绩数量及其他特殊要求见下表:(说明:近5年指2010年1月至2014-12月)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
2 | 单元机组及网络 蓄电池 | 1、近五年必须具有制造国内5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电厂、5套同类型设备并全部安全运行满3年的投运业绩; 2、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5 | 锅炉电梯 | 1、应具有生产制造A级资质,近五年必须具有制造国内5台套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型设备并安全运行满2年的业绩; 2、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7 | 固定式负压 吸尘装置 | 1、近五年必须具有制造国内5台套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型设备并安全运行满2年的业绩; 2、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9 | 给水泵汽轮机排汽管道设备 | 1.近五年内具有3个3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且应用满2年的成功运行业绩; 2.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13 | 明火煤监测装置 | 1.近五年内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6台套并全部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14 | 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 | 1.近五年内具有2个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6台套并全部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2、公告时间: 2015年1月20日- 1月24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月20日- 1月24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
***-********-***),其他同上。
2、本次招标标书售价详见前附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1023)
帐 号:
****************263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
联系人:董占双 电话:0452—
******* 邮箱:
dongzhanshuan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联系人1: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张凌晨电话:
***-******** 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
联系人2;王忠霞电话;
********822
澄清文请发送邮箱:wangzhognxia@chdt.com.cn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购标书说明:
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和汇款底单复印件发送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富拉尔基热电厂第三批辅机××单位《购标回执确认单》”字样)。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复印件审核并通过后,将在每天的上午11时和下午4时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采购网客服中心: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
***-********-***),其他同上。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4、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黑龙江富拉尔基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第三批辅机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 | 投标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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