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要求,现将辖区27条河流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界河流

省级河流:汉江汉滨段

市级河流:月河汉滨段、岚河汉滨段、黄洋河汉滨段、坝河汉滨段、恒河汉滨段。

区级河流:付家河汉滨段、沈坝河汉滨段、紫荆河、马坪河(黑河)、流水河、小河(流芳河)、神滩河、林本河汉滨段、吉河汉滨段、县河汉滨段、东香河、谭家坝河、双溪河、丁家河、麻坪河(包河)汉滨段、蒿坪河汉滨段、沙沟河、岔河(大沙沟河)、磨河、盖家河(王家河)、堰吉河。

各河流基础数据来源于第一次水利普查及《安康地区实用水文手册》。

二、划界范围

1.汉江汉滨段:全长1577km、流域面积15.9万km2,境内河长112km(含瀛湖)、流域面积4.04万km2。本次划界实测,河流长度45.8km(安康电站大坝以下河段),两岸划界总长度93.84km。左岸上起安康电站大坝,下至早阳镇与旬阳市界,长42.64km(有堤段6.6km,无堤段36.04km);右岸上起安康电站大坝,下至石梯镇与旬阳市界,长51.20km(有堤段含老城西环路和东环路段共10.44km,无堤段40.76km)。

左岸划界范围:

(1)安康电站大坝至月河口无堤段,淹没线按83年最大洪水计算,管理范围线为淹没线向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20m。

(2)月河口至汉江三桥无堤段,淹没线按20年一遇洪水计算,管理范围线为淹没线向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20m。

(3)汉江三桥至汉江一桥段,管理范围线为护岸顶部背水侧边缘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

(4)汉江一桥至东坝汉江大桥段,管理范围线为护岸顶部背水侧边缘向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0m。

(5)东坝汉江大桥至关庙镇段,管理范围线为规划护岸顶部背水侧边缘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

(6)关庙镇至旬阳交界段,管理范围线按旬阳电站校核洪水位划定,保护范围线按水库划界标准第一道分水岭划定。

右岸划界范围:

(1)安康电站大坝至月河口无堤段,淹没线按83年最大洪水计算,管理范围线为淹没线向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20m。

(2)月河口至国税小区无堤段,淹没线按20年一遇洪水计算,管理范围线为淹没线向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20m。

(3)国税小区至移民博物馆段(包括东堤、西堤),管理范围线为堤防坡脚向外20m(不过城区建筑),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200m。

(4)移民博物馆至黄洋河口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坡脚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0m。

(5)黄洋河口至旬阳交界段,管理范围线按旬阳电站校核洪水位划定,保护范围线按水库划界标准第一道分水岭划定。

2.月河汉滨段:全长95.2km、流域面积2830km2,境内河长45.7km、流域面积1949.34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15km(不含恒口、高新),有堤段6.01km(左岸4.05km、右岸1.96km)。有堤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10米,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0米。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3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15米,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米。

该河流上涉水建筑物有长枪铺水文站、五里抽水站(小Ⅰ型)、梁河抽水站(小Ⅱ型)。

3.坝河汉滨段:全长128km、流域面积2080km2,境内河长9.5km、流域面积79.41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10.5km、流域面积79.41km2,自下游边界向上约8.5km属于桂花电站库区,再向上至上游边界2km为无堤防河段。库区河道管理范围线为水库校核洪水位(桂花电站校核洪水位296.50m),保护范围线为河道分水岭脊线。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m。

4.岚河汉滨段:全长153km、流域面积2130km2,境内河长24.8km、流域面积218.34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24.81km、流域面积223.6km2。岚河汉滨段为安康电站库区,无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按照安康电站库区征地范围线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5.神滩河:全长20.9km、流域面积123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23.89km、流域面积119km2,无已建或规划堤防。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m。

6.丁家河:全长12.9km、流域面积56.8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13.4km、流域面积56.8km2,无已建或规划堤防。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

7.麻坪河(包河)汉滨段:全长11.3km、流域面积191km2,境内河长8.34km、流域面积28.87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3.5km、流域面积16.5km2,无已建或规划堤防。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

8.沙沟河:全长18.06km、流域面积22.54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18.1km、流域面积22.5km2,无已建或规划堤防。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

9.岔河(大沙沟河):全长22.05km、流域面积59.39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24.63km、流域面积59.4km2,无已建或规划堤防。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

10.林本河汉滨段:全长35.3km、流域面积169.34km2,境内河长8.65km、流域面积25.29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3.9km,流域面积8.6km2,无已建或规划堤防。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

11.蒿坪河汉滨段:全长37.9km、流域面积98.9km2,境内河长23.55km、流域面积49.2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20km、流域面积49.2km2,下游为安康电站水库回水区。左岸堤防2.21km,右岸堤防1.86km。4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7m,5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5m,4、5级堤防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河口段管理范围线按照安康电站校核洪水位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12.磨河:全长26.67km、流域面积65.33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30.2km、流域面积65.33km2,无已建或规划堤防。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

该河流沿线有许家河水库(小Ⅰ型),从大坝至河道上游2.24km为许家河水库库区。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13.黄洋河汉滨段:全长126km、流域面积964km2,境内河长39.7km、流域面积276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39.9km、流域面积276km2,左岸堤防2.3km、右岸堤防3.1km,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有堤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无堤段管理范围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m。

14.堰吉河:全长19.95km、流域面积57.2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19.95km、流域面积57.2km2,有堤防1.76km,下游为安康电站水库回水区。4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7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5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河口段管理范围线按照安康电站校核洪水位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15.盖家河(王家河):全长17.90km、流域面积63.70km2。本次划界实测,河长17.9km、流域面积63.7km2,下游为安康电站水库回水区。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河口段管理范围线按照安康电站校核洪水位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16.县河汉滨段:全长33.1km、流域面积115.77km2,境内河长6.29km、流域面积54.78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6.29km、流域面积54.78km2,该河流全段无堤防。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m。

17.吉河汉滨区段:全长66km、流域面积192km2,境内河长36.65km、流域面积101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33.35km、流域面积105km2,已建堤防2.974km。4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8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5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m。

18.流水河:全长45.4km、流域面积143km2,境内河长43.19km、流域面积114.25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44.0km、流域面积114.25km2,下游为安康电站水库回水区。4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8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5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河口段管理范围线按照安康电站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19.东香河:全长24km、流域面积107.13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25.2km、流域面积109.3km2,下游为安康电站水库回水区。4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8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河口段管理范围线按照安康电站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20.恒河汉滨段:全长113.1km,流域面积975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88.6km(不含恒口)、流域面积840.73km2。已建堤防7.14km(左岸3.11km、右岸4.04km)。有堤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3级堤防护堤地为15m,4级、5级堤防护堤地为10m;无堤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20年)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m。3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m,4级、5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0m;无堤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m。

21.马坪河(黑河):全长23.6km、流域面积102.51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25.6km、流域面积103km2。已建堤防1.58km(左岸0.665km、右岸0.915km)。有堤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3级堤防护堤地为15m,5级堤防护堤地为10m;无堤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10年)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m。3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m,5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0m;无堤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m。

22.紫荆河:全长19.8km、流域面积105.02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22.5km、流域面积105km2。已建左岸堤防0.64km。有堤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3级堤防护堤地为15m,4级堤防护堤地为10m;无堤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10年)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m。3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m,4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0m;无堤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m。

23.小河(流芳河):全长24.2km、流域面积122.22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26.7km、流域面积122km2。已建堤防1.3km(左岸1.09km、右岸0.21km)。有堤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3级堤防护堤地为15m,4级堤防护堤地为10m;无堤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10年)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m。3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m,4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0m;无堤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m。

24.双溪河:全长16.59km、流域面积59.31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17.1km、流域面积59.3km2。已建堤防2.82km(左岸1.25km、右岸1.57km)。有堤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4级、5级堤防护堤地为10m;无堤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10年)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5m。4级、5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0m;无堤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m。

干流上仙女潭水库(小Ⅱ型)的管理保护范围按照水利工程进行划界。

25.沈坝河汉滨段:全长35.7km、流域面积118.26km2,境内河长28.89km、流域面积114.06km2。本次划界实测,境内河长26.9km、流域面积114km2。已建左岸堤防0.677km。有堤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4级堤防护堤地为10m;无堤段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10年)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m。4级堤防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50m;无堤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m。

26.付家河汉滨段:全长68.31km、流域面积457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66km。左岸堤防2.27km、右岸堤防3.58km。4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0m;5级堤防段管理范围线为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8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0m。无堤段农村区域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m;无堤段城镇区域管理范围线为2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1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10m。

该河流上涉水建筑物有黄石滩水库(中型Ⅲ)、红土岭水电站(二级)、黄石滩灌区五级坝。黄石滩水库管理范围线确定为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保护范围确定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27.谭家坝河:全长18.53km、流域面积69.52km2。本次划界实测,全长20.2km、流域面积65.9km2,全河道无堤防。无堤段管理范围线为10年一遇洪水位线向外5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5m。

该河流下游涉水建筑物有黄石滩水库(中型Ⅲ)。黄石滩水库管理范围线确定为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保护范围确定为管理范围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的区域。

三、相关规定

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涉河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依法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1日印发






标签: 河湖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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