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网施工服务集中(标段4)招标公告
移动网施工服务集中(标段4)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5年广东公司移动网项目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标段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广东公司移动网项目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标段4)(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01-DXSH-ZB-150003)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见下表。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最终批复的设计概预算为准。施工等预估费用中,工程施工服务部分含营业税,设备及主材部分不含增值税。 2.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移动网工程施工,涉及到无线、IPRAN等各专业单项,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批复的概预算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2.5 同类工程: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无线网络、传输及数据专业设备类建设工程施工;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的集采模式实施采购; 2.7 标段情况:本项目分4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4个。如该标段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的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的,该标段终止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a)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无线网络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合同; b) 具有满足条件a)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亿元及以上业绩。 2)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传输及数据专业设备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具有合同金额累计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项目团队要求: a) 按无线及IPRAN项目每标段需至少各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4年7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b) 按无线及IPRAN项目投标人分别在各实施地市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地市的项目管理工作。(需在人员组成表内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所对应负责地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2室持以下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03室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保证金为250000.00元;如同时参加4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合计为8000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盛菲 项目联系人:岑小姐 电话:181*****125 传真:***-******** 电子邮件:gczb@vip.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最终批复的设计概预算为准。施工等预估费用中,工程施工服务部分含营业税,设备及主材部分不含增值税。
2.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移动网工程施工,涉及到无线、IPRAN等各专业单项,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批复的概预算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2.5 同类工程: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无线网络、传输及数据专业设备类建设工程施工;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的集采模式实施采购;
2.7 标段情况:本项目分4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4个。如该标段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的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的,该标段终止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a)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无线网络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合同;
b) 具有满足条件a)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亿元及以上业绩。
2)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传输及数据专业设备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具有合同金额累计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以上业绩要求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项目团队要求:
a) 按无线及IPRAN项目每标段需至少各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4年7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b) 按无线及IPRAN项目投标人分别在各实施地市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地市的项目管理工作。(需在人员组成表内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所对应负责地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2室持以下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03室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保证金为250000.00元;如同时参加4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合计为8000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telecom.com.cn)、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txzb.mii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盛菲
项目联系人:岑小姐
电话:181*****125
传真:***-********
电子邮件:gczb@vip.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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