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确权登记发证(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两权确权登记发证(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标段名称 | 作业地点 | 宗地概数 |
第一标段 | 宣化店镇、丰店镇、黄站镇、吕王镇、高店乡 | 54890 |
第二标段 | 河口镇、刘集镇、四姑镇、夏店镇、彭店乡、新城镇 | 56973 |
第三标段 | 城关镇、芳畈镇、阳平镇、三里镇、大新镇、东新乡 | 55558 |
第四标段 | 全县境内 |
上述标段具体宗地数以实际调查为准。
2.2招标内容:对大悟县境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现状实施土地总登记,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国有建设用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建立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形成地籍总调查成果资料,按程序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
2.3工期:第一至第三标段完工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前,第四标段完工时间在2015年12月30日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且具有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的企业,同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所配备人员有3人以上取得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培训合格证书。
3.3近三年(201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
3.4第四标段还需具备的资格:具有对一和三标段进行技术指导的能力;能够派遣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3.5每个投标人除第四标段外,只可就一、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21日9:00至2015年1月27日17:30前登陆大悟县招标投标互联网客户端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须先申请入库办理CA锁)。
4.2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标段为: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三标段为: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四标段为:壹万元整(¥10000元);从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以下四家银行账户中的任意一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大悟县府前街支行
开户名称: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94200201000155888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大悟西岳大道支行
开户名称: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420016864500530013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开户名称: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1812027109200060090
开户银行:大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82010000001234967
4.3各标段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有3家或3家以上时,投标单位使用在线电子标书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大悟县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并携带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于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小时前大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综合股核实、业务股登记。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5若投标申请人参与第一次本包报名且保证金核实到账,则只需提供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供的对账凭证即可。
4.6投标申请人须于本项目开标前一小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悟县兴华路9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场签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文件。
5.4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该标段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悟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悟县兴悟北路地址:大悟县前进大道
邮编:432800邮编:432800
联系人:彭主任联系人:刘江龙
电话:186*****378电话:****-*******
传真:0712-721521传真:****-*******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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