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中小学学生校服招标公告

教育局中小学学生校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现就淳安县教育局的中小学学生校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CAMR[2015]05号

二、采购名称:中小学学生校服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小学

初中

数量

单价

数量

单价

标项一

春秋装(普通)

1220

105

996

110

春秋装(优质)

4732

120

5501

125

夏装(普通)

689

70

1372

75

夏装(优质)

4651

90

4874

95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专业生产服装(谢绝代理商),近三年内生产过学生服装且质量和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9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 ;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6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9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至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银行账号:****************487。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联系人:余益勤。(退保证金时必须回开一份正规的收款收据)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1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未装订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2月10日14时00分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能证明其有效身份的证件原件)。

十二、样品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春秋装(普通、优质)、夏装(普通、优质)各1套和1M*1M规格的评标样布]请于2015年2月10日上午11时30分前送至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三、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四、业务咨询: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靖;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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