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港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疏浚及陆域工程(三标段)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船舶租赁(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揭阳港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疏浚及陆域工程(三标段)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船舶租赁(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揭阳港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疏浚及陆域工程(三标段)由长江航道局委托其下属单位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招标。为确保该项目施工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船舶租赁进行招标。内容如下:
1、招标概况
1.1工程名称
揭阳港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疏浚及陆域工程(三标段)。
1.2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沟疏村与赤澳村之间、神泉湾东侧,即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前詹作业区,距西北向惠来县城约18km。
1.3租金计算方式
船舶租赁以完成的工程量和中标单价计算租金。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揭阳港前詹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疏浚及陆域工程(三标段)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船舶租赁。
主要施工任务:对招标人指定施工区域进行疏浚施工,炸礁区域清表开挖至满足钻爆施工要求,挖入式港池疏浚标高-9.7m,港池、航道疏浚标高为-15.4m,边坡为1:7。
工程量:港池挖泥(二级土)工程量约140.36万m3为疏浚外抛,外抛至招标人及业主指定区域;港池挖泥(四级土)工程量约16.52万m3为疏浚外抛,外抛至招标人及业主指定区域。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净量计算,且为暂定量,最终以建设单位审计核定的结算工程量为准。
疏浚吹填(七、八级土)工程量约116.46万m3,回填至招标人及业主指定区域,该工程量以审核后陆域围堰吹填区施工图计算净量,不考虑沉降量及挤淤量,最终以建设单位审计核定的结算工程量为准。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4、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租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未被列入黑名单。
(2)设备条件:自有或租赁5000m3及以上耙吸船1艘;自有或租赁2000m3/h及以上绞吸船1艘;自有或租赁8m3及以上抓斗挖泥船1艘,至少配1艘1000m3及以上泥驳。施工船舶提供有效的船舶证书复印件,自有船舶提供所有权证明,租赁船舶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合同中有转租权或经营权,或提供经营权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
(4)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未受到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未有骗取中标等违规行为。
(5)业绩要求:企业在最近五年内有船舶租赁或沿海疏浚业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或②。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①现场获取。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网络获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方式(1)中须提供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ygj-qycgzx@cjhdgcj.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收取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然后按本公告后面的联系方式致电联系人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此费用为:购买GCL-2022-28(第二次)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开 户 名: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坪支行
6、招标限价
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
港池航道挖泥(二级土)疏浚外抛工程量为140.36万m3,含增值税单价限价为16.53元/m3,含增值税总价限价为2319.54万元;港池航道挖泥(四级土)疏浚外抛工程量为16.52万m3,含增值税单价限价为29.89元/m3,含增值税总价限价为493.78万元;疏浚吹填(七、八级土)工程量为116.46万m3,含增值税单价限价为20.71元/m3,含增值税总价限价为2411.64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限价为78.37万元。综上所述,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含增值税总价5303.34万元。增值税税率为9%。(详见《船舶租金招标限价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 下午14:30整
7.2 递交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7.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外包装注明:GCL-2022-28(第二次)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复印文件须在每页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幅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订书针等可无痕拆换的方式装订,采用可无痕拆换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6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7 疫情期间,现场参与投标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与现场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 023-********
电子邮件: ygj-qycgzx@cjhdgcj.com
9、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联系电话:夏先生 023-********
联系邮箱:ygj-jjs@cjhdgcj.com
2022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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