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井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5-SG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工程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13]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龙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龙井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装修工程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4188平方米

3)招标范围: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施工

4)标段划分:1个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合作银行斜对面

7)计划工期为: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5月6日,总工期62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186*****6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延吉市劳动局东厢房)

联系电话****-*******/*******传  真:0433-*******

联系人:玄英爱、焦艳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

招标管理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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