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灯塔市环境保护局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dtzfcg-A*******
2、项目名称:灯塔市环境保护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三部分
4、使用单位联系人:刘双电话:138*****733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到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文件。
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
7、领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1月22日上午9时。
领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年1月28日下午16时。
8、递交文件及谈判时间、地点:2015年1月29日上午9:00,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代表和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9、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若对于本次招标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与采购中心联系;如出现标书修改或采购变动,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
联 系 人:罗申 李 丹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 址: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1楼160室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是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设备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经销商),如果是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灯塔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灯塔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联 系 人:罗申 李 丹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 址: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1楼160室

开户行:辽阳银行灯塔支行(保证金截止到1月28日10:00)
账户名称:灯塔市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账号:****************87
不明事宜请咨询****-*******(保证金请以电汇的形式汇入)
注:
1. 公告中内容没有明确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 免责声明:初审合格的可以领取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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