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函〔2014〕72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检测服务

二、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界处

四、项目概况:宏明路跨南岗河桥,该桥分左中右三幅,全长53.20米,路径组合3*16米,本项目内容是对全桥进行全面检测。

五、承包内容、规模、发包价、承包方式及工期要求:

1、项目编号:JX2015-0204

2、承包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混凝土强度及碳化深度检测

(2)钢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3)静载试验

(4)动载试验

(5)通过对检测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作出科学明确的判定。

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处治措施建议,为加固设计、养护维修提供技术依据。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①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养护单位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道路通行及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相关协调和相关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发报价中。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已包含在发报价中。

③在项目检测结果评审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中及加固设计过程中,相关专家或设计单位认为该桥的加固设计工作需要增加部分检测内容的,检测单位应无条件承担该部分的检测义务,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费用包含在发报价中;

宏明路跨南岗河桥,该桥分左中右三幅,全长53.20米,路径组合3*16米,本项目内容是对全桥进行全面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以本工程的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发包价:212901.00元。(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由其授权指定的审核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结算价不得高于本发包价。)

4、承包方式:服务总承包【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及总价下浮(下浮率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检测预算书中的下浮率)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验收通过,工程量按实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发包清单工程量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由于项目建设需要增加清单之外的检测内容时,中标单位无条件承担该增加的检测工作,发报价为工程检测工作的最高结算限价】。

5、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服务总工期:30 日历天。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含检测预算书)及其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意向人的承包价及承包价的清单报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检测方案、工程量清单、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承包意向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5年1月28日11时0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检测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工程检测内容);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4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具体名单以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http://jh.getdd.gov.cn/bljl.aspx) “不良行为记录” 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检测方案、及发包价(含工程量清单)。

十八、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界处。自 年 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九、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 1、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开发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检测服务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文件的交易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测方案、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 (小写:¥ )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全部服务工作。我方认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即为我方报价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检(监)测试验费、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各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临水临电安装、临时道路铺设、交通疏导、机械设备进出场、工作面清理及整理、检测配载、桩头处理、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工作搭架、工作棚、锚桩及焊接等相关费用)、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及下浮率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检测预算书,工程量按实计算。若实际工程检测工作量出现变化,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办理,并同意接受我方本次所报价款为工程最高限价结算。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须知规定的交易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予贵方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 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按交易须知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易须知中的要求。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 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建设单位认可、并在交易须知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交易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0. 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本公司承诺:获得承包资格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11.本公司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规则,充分考虑了如有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摇珠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本公司仍将接受此次摇珠结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和声明的事实,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检测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42*****22339.pdf">交易申请表.pdf

142*****95975.pdf">电子签名委托书001.pdf

142*****79848.pdf">交易意向表.pdf

142*****42768.pdf">立项.pdf

142*****32912.pdf">建设单位声明.pdf

142*****59070.pdf">代理委托书.pdf

142*****41754.doc">[1]交易公告.doc

142*****81567.pdf">发包价公布函.pdf

142*****18997.pdf">随机抽取代表授权证明书.pdf

142*****15870.pdf">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142*****56365.doc">[2]交易文件.doc

142*****42120.doc">2014.10宏明路跨南岗河桥加固检测方案.doc

142*****87206.pdf">工程量清单.pdf

交易申请公函.pdf

随机抽取操作监督人员证明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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