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自然资源局耒阳市石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服务采购公告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耒阳市石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服务采购公告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耒阳市石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7日
项目概况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的耒阳市石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耒阳市金盆巷金盆电苑小区(湖南湘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 8月 29 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 耒财采计【2022】0035
2、委托代理编号:HNXJ(DL)*******(LY)
3、项目名称:耒阳市石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目代码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代理服务费 | 备注 |
1 | 耒阳市石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服务 | C0906地质勘测服务 | 1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元 |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9、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5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服务范围须涵盖固体矿产勘查。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1、时间:2022年8月17 日至2022年8月24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耒阳市金盆巷金盆电苑小区(湖南湘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3.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4、上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公司财务报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依法缴纳税收: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7、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和声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原件和无犯罪声明)。
3.9、小微企业声明、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10、其他说明。
(注: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 29日15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8516室(西湖南路566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 8月 29日 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8516室(西湖南路5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2)地 址:耒阳市人民路
(3)联系人:伍先生
(4)电话:173*****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湘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二环一段518号阳光壹佰新城2-20
(3)联系人:石女士
(4)电 话:151*****363
3、行政监管部门
(1)名 称:耒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地 址:耒阳市金阳路
(3)联系人:杨主任
(4)电 话:0734-*******
八、其它补充事宜
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根据衡疫防办发【202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_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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