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蓝云平台融媒体直播系统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蓝云平台融媒体直播系统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蓝云平台融媒体直播系统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台县传媒中心(天台县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中国蓝云平台融媒体直播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云平台服务(含通联服务、专线网络、直播平台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1年1月15日,天台县传媒中心通过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合作,充分利用集团的“中国蓝云”基础平台,建设一个以数据为核心、网络为基础、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技术为手段的“中央厨房”式深度融合全媒体技术平台,统一整合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报道力量,通过“新媒体首发,全媒体跟进,融媒体传播”,实现广播电视媒体与互联网从简单相“加”迈向深度相“融”的根本性转变。项目包括省级云平台服务(含通联服务、专线网络、直播平台等),同时,合同提供相关一年服务时间。平台使用至今不断升级、不断优化,目前己成为天台县传媒中心业务生产的一部分。且经过一年多的使用经验,目前已配置出更为合理的、为天台县传媒中心量身定做的全新服务清单,供天台县传媒中心更好的进行融媒体云平台生产及发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公共服务项目符合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根据上述情况,建议天台县传媒中心该项目的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购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台县传媒中心(天台县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奚韶华
联系电话:135*****588
传真:/
地 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31号县传媒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6-********
传真: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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