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一般公务租车定点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关于公布一般公务租车定点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一般公务租车程序,提高用车效率,经采购程序,确定青岛国际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为一般公务租车定点服务供应商(联系方式及价目表详见附件)。
现就定点服务供应商及一般公务租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由财政专项经费列支的一般公务租车,履行一般公务租车程序。科研业务用车不含在内。
二、用车流程
用车部门单位应严格履行用车程序,提前三个工作日经分管领导审批,完成公务用车审批。用车结束后,及时备案用车信息,由服务与保障部管理员按要求录入青岛市公车管理平台。
特此通知。
附件:http://file.qnlm.ac/purchaseOffice/******/协议定点车辆租赁供应商价目表.docx
服务与保障部
2021年 6月4日
(用车业务联系人:周远芳,联系电话:186*****060
用车业务联系人:单立青,联系电话:156*****861)
标签: 公布一般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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