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 招标公告
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15:18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已由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东四环﹝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招标人为武汉东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高速公路全线 建设规模:北湖至建设段高速公路是武汉市四环线的东段,路线总体走向由南向北延伸,沿线经过武汉市辖区内的青山区、原化工区。项目起点位于青山区武汉绕城高速(G70)北湖互通,向西沿510大港布线,在武钢自备电厂以东利用规划的焦沙二路通道向北,在挽月中学以东与和平大道东延线交叉,设置化工互通后,终点在洪山区建设乡新集乡附近,与四环线青山长江公路大桥工程衔接。起点桩号为K0+403.246,终点桩号为K8+585.214。本项目路线全长8.182km,主线设特大、大桥及分离式立交桥7808.714/5座,桥梁全长占路线总长95.4%;涉互通式立交3座,北湖枢纽互通、北湖互通、化工互通,匝道收费站2处。技术标准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其他: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17年7月1日,交工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建成通车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结合现有项目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成果,形成项目初始检查报告等资料;2、完成东四环线全线里程8.182公里的2022年技术状况检测并出具评定报告;3、对全线进行缺陷分析并提出养护修复建议。2022年技术状况具体检测内容包括:①路面PQI[含路面损坏(PCI)、路面平整度(RQI)、抗滑性能(SRI)、路面车辙(RDI)、结构强度(PSSI)];②路基SCI;③桥隧构造物BCI(Ⅱ级);④沿线设施TCI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15 合同估算价:149.30万元 | |||||||||||||||||||||||||||||||||||||||||
2.3其他: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及文件,本次检测项目服务期计划时间为2022年9月—2022年12月(一个服务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取得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高速公路项目缺陷责任期养护及维修、正常运营期养护及维修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招标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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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7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附合同协议书、项目已完工的业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应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根据交办安监函[2017]1124号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持有原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视同相应级别的持证人员。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效用等同于试验检测师证书,原试验检测员证书效用等同于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 2、主要人员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查询的本单位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信用承诺书》”)。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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