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 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BTZCS-G-F-******
项目名称: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合同包2(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CS3及以上等级)。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包头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2年09月07日 09时2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第七开标室
无
名称: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劳动路81号
联系方式:0472-*******
名称: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方式:0472-*******-804
项目联系人:王萨日娜邢瑞芳
电话:0472-*******-804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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