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海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镇海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11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3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全面部署。反馈会议当天下午立即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专题部署动员。局党委书记全面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以上率下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明确提出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做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根据专题巡察整改会议部署,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集体挂帅,结合各自分工,制定《巡察“回头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发现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采取按方取药、对症下药的方式,对分管单位和科室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体现实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剖析问题深层次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治本之策。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推出“个性问题对号入座,共性问题梳理归类”,将问题的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分解,做到整改内容、完成时间、人员责任三明确。同时,进一步建立更严格的跟踪督办机制,强化纪律尺子问责力度,对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偏,确保整改深入肌理、确有成效。

巡察反馈问题3方面12项具体29个,目前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8个、正在整改1个、尚未整改0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警示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建立完善制度26项,清退款项8.764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重点检查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整改不力,车改人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公车使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已出台《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规定》;二是已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规定,严格加强车辆管理;三是已于2022年4月6日至4月8日开展公务(执法)用车情况专项督查,切实加强用车监管;四是对原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8日完成。

(2)针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对调离人员联系催退,清退资金3.7万元。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3)针对“2018年巡察回访检查指出的高温慰问费”问题。

对调离人员联系催退,清退资金0.6万元。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二)重点检查巡察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2.关于“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标本兼治的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4)针对“党建工作弱化方面”问题。

一是通过自查以及专门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责令相关支部立即整改;二是开展了一季度督查工作,采取自查与专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各支部记录本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梳理,并监督整改到位;三是增强指导力度,从严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各项讲话及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依托“周二夜学”、学习强国等平台,进一步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书记上党课”两次,“城事先锋讲堂”一次,“红蓝青三色课堂”一次;四是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今年一季度发展党员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四名,均按照流程经党委、党总支、各支部集体研究审查。各支部每月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专题党员大会,今年以来,党日活动主题、上年总结及本年计划、民主评议等均在党员大会上研究通过;五是制定《局党建责任三级清单》,推动局党委、总支、支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实现长效机制,推行任务清单,坚持党建季度工作提醒机制,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下发《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5)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方面”问题。

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动扛起打造“五强”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严实作风推动中心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重新制定并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告知书,确保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确保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以上;三是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打造廉政文化墙,征集廉政金点子,组织廉政主题书画摄影等,营造廉洁从政、清廉干事氛围;四是根据年度计划安排,以科室中队为单位,梳理2022年度党风廉政风险点,从最基本的岗位廉政要求、最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全面查找隐患,制定防控措施;五是严格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召开要求,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增加辣味,不浅尝辄止,不蜻蜓点水;六是对相关材料网上下载删减拼凑的现象,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举一反三,提醒教育,对局有关同志批评教育;七是对违规发放的事业人员劳保用品已全额予以追回,同时成立了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将举一反三,查找管理漏洞,开展对内设科室、中队、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审查把关。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6)针对“城管队伍管理不严方面”问题。

一是落实区委“镇红强基工程”、“三个年”专项行动,以建局二十周年为契机,开展局“争先进位提质年”专项行动,抓好五大领域68个提质项目的落实;二是开展全局各单位、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深挖细究,细化责任到人;三是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填报,精准掌握人员情况;四是出台干部管理等五项制度。建立全局干部家访制度,发挥“廉内助”作用,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检查及“八小时外”管控;五是强化教育管理,办好红蓝青三色廉政讲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观念;六是按“一岗双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在中队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7)针对“违规使用公车方面”问题。

一是已出台《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规定》,《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时用车应急保障管理办法》已通过党委会审议,正进行发文流程;二是已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规定,严格加强车辆管理;三是已根据《局临时用车应急保障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目前未出现租赁审批情况。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8)针对“行政审批把关不严方面”问题。

一是全面复核涉及有关公司的审批件,对渣土消纳清运审批件进行全面排摸,查漏补缺;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把牢建筑垃圾清运准入关口,强化审批过程中的智慧监管;三是加强批后监管。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9)针对“违规发包工程方面”问题。

一是为规范局零星公益广告设置项目采购,2022年起,我局已启动对零星公益广告设置打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时间节点于5月中旬前完成,询价单等资料补齐归档;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修订并出台《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等制度3项,并按照修订后的办法严格遵照执行;三是对与项目采购行为有关的重要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资料,均将按规定归档管理,留存备查;四是追回资金2.4647万元;五是对原相关责任人现贵驷中队指导员警示谈话。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三)重点检查上轮巡察以来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3.关于“‘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0)针对“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城市品质提升、整体智治、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不足,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大综合一体化”“一支队伍管执法”“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等改革意图理解、项目实施研究不透,市级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相对迟缓”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改革领导小组方案和专班运作方案进行优化,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负责,更大力度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改革专班开始实体化运作并顺利召开第一次专班全体会议;二是优化完善试点方案,修订《镇海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起草《2022年镇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表》,优化调整三定方案和人员编制方案,调研并起草“1+8”队伍整合方案、人员编制及事项划转方案;三是推进试点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落地,召开多轮次赋权镇街执法事项讨论会,征求区级主管部门和试点镇街道的意见建议,拟对原赋权15个领域120项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赋权15个领域504项执法事项,并于2022年5月1日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骆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5月10日开具第一张违停抄告罚单,5月13日一般程序案件首案办结,5月12日,九龙湖镇开出第一张《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标志着我区改革工作进入实际运行阶段;四是实体运行区级综合执法指挥中心,2022年5月16日,“1+8”区级执法部门派出执法人员入驻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案件移送抄告、协作配合、证据互相认可、跨区域跨领域执法联动、“联动执法+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及流程图、联动执法主体职责清单及高频事项清单制度机制,为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五是推进镇海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系统运行,项目初验后已顺利完成试运行,并完成项目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工作,5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推进镇海智慧街区应用开发建设工作。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11)针对“落实“新增违建零发生、存量违建逐步清”的目标仍有差距,新增违建势头有所增加”问题。

一是“2020年以来新增违建点位”中已有11处已处置到位,剩余6处已督促各属地镇街道逐一制定相应处置计划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二是推进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排摸的违建点位已于2021年10月底提前完成销号清零。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12)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存在薄弱环节,沿街店铺和农村垃圾混投现象普遍存在,居民自觉分类意识有待加强,制度机制有待健全”问题。

一是采取入户宣传、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破袋投放等措施,全覆盖推进“四分四定”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工作机制,稳步提升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目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从最初的不足20%提升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均达到100%;二是广泛开展沿街店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不定期检查店内分类投放容器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正确开展垃圾分类,专门印制、发放了一批沿街店铺宣传桌贴,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目前已出动宣传人次2373人次,宣传店铺家数7347家,发放垃圾分类桌贴22万张。下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开展沿街店铺垃圾分类执法攻坚行动,通过桶边督导、综合查一次、投诉处置、非现场执法、PDA简易处罚等措施,以法治方式规范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推动居民分类观念和分类质量的“双提升”。今年累计开展教育劝导73次,书面整改114起,处罚294起,罚款*****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3)针对“2021年区委高质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试点实施后,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等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的传达和落实;二是制定《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高质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及时传达到局属各科室、单位和全体人员;三是制定《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教育培训方案》、《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将信息与宣传写作、保密宣传教育等内容列入培训方案;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培训,通过组织基层中队、管理科室信息员开展培训交流会,及时传达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五是加强信访、网络舆情工作,形成多项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5.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够精细到位”问题的整改。

(14)针对“渣土清运消纳管理不严,不按规定线路清运、跑滴漏撒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加强对清运车辆的监管,不定期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二是立行立改,逐步在各镇街道布局建设装修(大件)垃圾分拣中心,2022年初完成省级环保督查整改销号;三是举一反三,对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定期开展卫星遥感自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市、区共五期遥感排查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15)针对“行政执法不严,自由裁量权使用不规范”问题。

自2021年4月起,已通过自查自纠的方式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局已严格根据和遵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的《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结合属地中队执法实际就“多次实施相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做好进一步规范,责任科室严格规范把关。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16)针对“垃圾分类末端资源化处置不力”问题。

一是经与市分类办对接,市首创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计划扩建,扩建期限较长,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扩建后能相应增加处置配额,满足镇海的厨余垃圾处置量;二是积极鼓励各镇、街道建设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今年将完成澥浦镇、九龙湖镇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建设,投入使用后,我区就地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4吨。

该项任务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

(17)针对“行业安全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违规运输瓶装燃气、非法充装等燃气行业违规违法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2022年4月30日起,我区在全市首批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实施“外卖式”配送。建立从出站到入户的全过程、一体化配送、安检体系,从而打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违规运输瓶装燃气等现象;二是积极对接贵驷街道、庄市街道,考虑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扩大服务范围,打通瓶装液化气供应“最后一公里”,满足用户需求,同步继续试点推进“瓶改管”行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违规运输瓶装燃气、非法充装等违规违法行为。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6.关于“解决民生关切问题不够精准高效”问题的整改。

(18)针对“信访受理处置流程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加强信访件督办及跟踪巡访;二是已强化问题源头排查;三是已形成《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7.关于“党委讨论决策内容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19)针对“文件学习领会不够深入,相关制度修订不及时”等问题。

一是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中共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工作条例抓好议事规则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明确从重大改革事项等,均严格提交党委会研究;三是做好各科室、各业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方案、大额资金拨付、资金预算请示上报、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的程序审查,严格教育,督查提醒,确保按照“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集体研究决策。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30日完成。

8.关于“议事决策机制运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针对“会前酝酿不够充分”等问题。

一是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党委会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二是在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事项中充分发扬民主,“三重一大”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严禁临时动议、加塞议题等现象;四是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安排专员做如实记录;五是召开局干部大会重点强调,举一反三,围绕类似事项进行提醒教育。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30日完成。

9.关于“部分事项决策未依法依规”问题的整改。

(21)针对“无依据作出免予罚款决定”问题。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法用法学习,强化行政法规和城市管理专业法规的学习,自上而下提高思想,统一认识,依法办案。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案件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等规定依法办理;二是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与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同时,案件所涉相关部门应当提出有法可依的专业性意见,提升办案的法治化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案审员法制审核制度》2项制度。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30日完成。

(22)针对“2016年无依据决策发放下属中队协管员信息采集考核奖励费”问题。

已于2021年12月28日出台《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明确基层中队信息采集网格数量,设置每月信息采集基础量及考核扣分、奖励办法,今后将严格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经费。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28日完成。

(23)针对“违规增加担任分队长职务的科员通讯补贴”问题。

已收回超额发放的分队长通讯补贴5500元。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24)针对“无依据决策为全局工作人员购买2019年—2020年团体意外伤害险”问题。

2021年起已停止购买。

该项任务已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

10.财务内控执行不够到位。

(25)针对“资产管理员调整频繁,资产交接不到位,对资产底数掌握不清”问题。

一是已于2021年对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已建立资产采购相关制度,已建立采购、登记、入库等相关台账,严格规范资产采购审批、登记、入库等工作;二是已出台《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已形成《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装备管理规定》;三是已对固定资产管理员批评教育。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26)针对“内部审计体系不完善”问题。

一是我局已调整了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人负责内审工作;二是已修订完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以“三年一轮审”为目标,将内部审计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加强对局本级以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今年的内审计划已通过党委会讨论,计划对专项项目服务外包项目以及下属中队澥浦中队、九龙湖中队和骆驼中队进行财务审计,并已开展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11.关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7)针对“相关外出学习考察均未向区委区政府履行审批手续”问题。

一是在中层例会上,组织开展了相关制度的学习;二是已加强内部审查,未发现相同情况;三是已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未再发生相同情况。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

12.合同管理不规范。

(28)针对“养护项目均未签订服务合同,养护资金提前预拨”问题。

目前,我局已与三中心签订养护协议,养护资金将根据合同进行拨付。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29)针对“存在合同补签”问题。

根据拟定的《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采购实施办法》等,对合同进行审查把关,确保不再发生合同补签现象,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合同合法性,同时,对局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及巡查服务项目实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局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拓展学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定力,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强化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积极把主动担当、勇于担当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知行合一,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构建“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主抓、科室单位专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配合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组工作开展,切实加强纪律观念,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开展班子成员每月带班正风肃纪检查,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履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坚持力度不减,抓实整改成果运用

头顶巡察利剑,绷紧纪律之弦。以“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把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对已完成整改的巡察问题,要进行“回头看”,特别是“三重一大”、工程项目管理、财务、审批等重点领域,再次深入排查,确保整改质量。对暂时性未完成的巡察问题,要进行“盯紧看”,明确到责任科室,明确到责任人,倒排时间节点,挂图督办,确保一件不遗漏。我们力求取得扎实的整改成效,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让全局各方面工作借力修正、着力完善、全面提升。

(四)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进一步深入查找和解决在制度建设、思想教育、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化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封堵财务、工程等重点领域制度漏洞,实现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以巡察反馈问题整为契机,积极投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当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主动担当,组织好专班,全力以赴开展数字化领域拓展、事项划转、人员编制匹配等工作,加快推进改革见成效,推动工作争先创优进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通信地址: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宝山街道车站路286号);电子邮箱:zhqcgj@163.com。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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