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邀请公告-62022081759904306projectContactNumber
绥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邀请公告-62022081759904306projectContactNumber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绥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620*****75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小芳151*****077
报价起止时间:2022-08-17 18:14 -2022-08-22 18:14
采购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描述:根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总体安排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调查和区域畜禽养殖场户配套消纳土地分析,编制绥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规划与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绥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与本县“十四五”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相统筹。,经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评审通过,获绥宁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并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采购需求:编制《绥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完成,经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评审通过,获绥宁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并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 |
响应附件要求:1.工作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期规划、对项目的难点问题分析及其解决方案、报价方案;工作方案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2.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来绥工作人员需遵守当地防疫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配戴口罩,配合采购人及当地政府防疫工作。
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按要求在工作方案中提供项目组全体组成人员,原则上无特殊原因,项目组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完成周期内不允许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项目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项目团队不少于三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初级职称不少于1人),提供项目组全体人员社保及职称证书扫描件。项目组在项目实施期内应进驻项目所在地现场办公,自行负担食宿、进行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文本编制等工作。按要求提供人员证书及项目组配置方案,加盖公司公章。
4.业绩要求:竞价单位可提供至少三项近三年(公告日前36个月)内环境规划类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资格条件资料附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提交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需求响应评审时视为不符合。
6.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提供资质证明资料(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截图),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编制能力。
7.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服务要求:编制完成规划报告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有关专家论证。
9.任务要求:根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总体安排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邵阳市 绥宁县 长铺镇 人民路1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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