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塔城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塔城市文化路37号(原卫校实训楼)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D********-1(2)
项目名称:塔城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半免耕补播改良3000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须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生产经营种子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塔城市文化路37号(原卫校实训楼)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草种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生产经营种子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塔城市红楼街1号
联系方式: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丝路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市文化路37号(原卫校实训楼)三楼
联系方式:181*****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倩倩
电 话:181*****19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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