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创新园楼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产业创新园楼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7


产业创新园楼体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产业创新园楼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0817.doc


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现对产业创新园楼体亮化工程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产业创新园楼体亮化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20-********187*****90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高新区产业创新园。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333.59万元。创新园楼体亮化,采用LED线条灯,布置在楼体外墙,1-7#均需要布置,其中1-4#楼东面和1、5#楼南面为主要展示面,所布置的线条灯相应较多,5-7#楼为次展示面。由于项目前期没有设计楼体亮化,所以需要设置装饰板用于藏线条灯。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五、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结合施工现场现状,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LED线条灯、装饰板、管线和控制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2、最高投标限价:316.37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2日。

八、投标登记时间、地点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登记地点: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

本项目从投标登记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2、登记时需递交的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2)本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缴费后将缴费信息发送至********@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

开户人: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帝景大厦支行

帐号:4400 1491 2040 5300 1534

3、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l.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l.cn/)发布。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区园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8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项目名称

产业创新园楼体亮化工程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注: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标签: 楼体亮化 工程招标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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