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2年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2年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2022年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2年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文件
最高限价(单价):2100元/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2年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经过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2022年07月20日-2022年08月01日,2022年08月02日-2022年08月12日)均只有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损害人民身体健康风险。根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置与运行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资源化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污染控制标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龙游县范围内目前只有一家能够接纳危险物品(飞灰)处置单位---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设计处置及综合利用飞灰5万吨/年。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产生飞灰约为1%,按龙游县生活垃圾300吨/日计算,飞灰产生量约为1095吨/年。由此可见,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飞灰处理能力、处理技术上,符合飞灰处置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横山镇下宅村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厂区飞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8月18日2022年08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2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

传真: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生活垃圾 热解气化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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