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十师告字[2022]39号2022/8/17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第十师北屯市2022年挂—2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冬韵路以东,中翰北路以西,锦江路以南,春江东街以北
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
*****用途名称其他商服用地
面积2927
保证金:862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2152.5937万元
加价幅度:58.53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6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17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4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9月13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9月13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9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北屯市2022年挂-2号号地块:2022年09月06日10时00分至2022年09月16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地块为预挂牌房地产开发项目,如公告期满之日前批复下达,按公告时间成交,如批复未下达,挂牌公告期顺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在批复下达之日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四)我局将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五)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七)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系人:杨勇、秦晨、周凯
联系电话:0906-
*******、
*******、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
308*****040******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