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宁波市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5-01-21
一、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
三、采购内容
2015年度60岁以上失独老人的重大疾病保险、住院津贴保险及人身意外死亡/残疾保险。
四、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旨在通过商业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通过经济补偿,有效缓解失独老人在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带来的经济压力。同时,失独老人因疾病或意外进行住院治疗,可通过此保险对老人在住院期间的看护费用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通过这种多样化的保障项目和服务内容,来契合失独老人的保障服务需求,关怀他们的老年生活。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加快启动这项民生关爱项目,保证后续长期服务的品质,使失独老人尽快享受保障权益,切实体现社会对失独老人关爱,特申请此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招标。申请原因如下:
㈠ 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是我市计生系列保险的唯一供应商,也是唯一已实际开展失独家庭综合保险业务的供应商。长期以来,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一直是我市计生保险业务的唯一供应商,针对独生子女、计生家庭和计生干部提供了成熟的保障方案,其形成的一套针对计生家庭理赔服务机制已经十分完善。同时,在已开展失独老人保险业务的地区,如海曙区、象山县等地都是与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进行的合作,且社会反响较好。继续与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合作开展失独老人综合保险,可以保证与先行开展失独老人保险的地区有效衔接,减少失独老人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
㈡ 中国人寿是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的战略合作伙伴。2010年9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独家签署了五年期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合作原则和合作领域。此后全国各省市地区计生协会陆续与中国人寿分公司开展了相关计生保险合作。2011年5月,浙江省计生协与中国人寿浙江分公司签署了五年期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合作协议书》,以协议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各地计生协与当地人寿公司的合作范围和要求。失独综合保险业务也是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根据协议要求,以公益性为主,针对失独老人特点专门开发定制的保险方案,以更好地满足失独老人的实际需求。
㈢ 中国人寿与计生协开展合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自2010年以来,中国人寿长期坚持和计生协的合作,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计生家庭系列保险。截止2013年,中国人寿与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共实现保费3.04亿,较2012年增长25%,实现了高位较快增长。计生家庭系列保险承保的家庭近1000万户,并且覆盖人群在不断地扩大。中国人寿各分公司通过和各地计生协会的合作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服务经验。近年来的工作证明,中国人寿通过自身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水平使计生保险对计生家庭的保障作用在不断增强,让广大的计生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各地也纷纷反馈,通过把计生保险与计生工作相融合,发挥了计生保险的利益导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计生工作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论证专家:
禹海航 宁波市康宁医院 主任医师
尹幼明 宁波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张玮璟 宁波市象山县教育局教科研中心 高级教师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灵桥路777号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5年 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计划生育协会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一平 ****-********
财政部门:宁波市财政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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