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多角色网上模拟演练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三维多角色网上模拟演练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4000A27816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
受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三维多角色网上模拟演练系统开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三维多角色网上模拟演练系统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D-0024
二、项目内容
随着天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综合性建筑越来越多,此类建筑有高度高、面积大、用电设备多、供电要求高、人员集中等特点,而现有的针对重点单位的救援预案信息资料过于简单抽象,很难直观的为指挥员提供准确明了的指挥辅助信息,在紧急处理灾害事故中容易造成盲目、被动的局面。主要问题包括:传统预案多是以纸质的形式,大型楼宇、商超,工业生产企业等单位预案内容“繁”“多”“杂”,现有模式展示不直观,查询不方便。当今,大型综合建筑数量增长迅速,辖区救援力量相对不足,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深入每个单位现场了解熟悉全部情况,官兵对于非本辖区单位的情况就更难以熟悉和掌握。
同时,如何强化我市重大事故应急演习机制,以开放式演习方式代替照本宣科式的表演性演习,积累应急演习的经验,找出应急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是目前应急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仿真演练系统通过对各类灾害数值和人员行为数值的模拟,在虚拟空间中仿真灾害发生、发展的过程,以及人们在灾害环境中可能做出的各种反应;通过演练平台,最大限度仿真实际灾害条件下开展应急演练。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三维数字化应急预案。
基于以上背景,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提出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虚拟仿真技术建设《三维预案仿真演练系统》,为救援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保障(品目编号:C020103),预算为950000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2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购买。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网上应答时间
2015年1月21日9:00至2015年2月12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开标当日签到截止时间前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2日9:00至9:3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签到时间:2015年2月12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四)开标解密时间:2015年2月12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娟
(二)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6912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
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首页“阳光采购”栏目“事中监督”中“现场监督报名”处报名。
(二)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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