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输管道隐患整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输管道隐患整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锦西石化分公司碧海公司长输管道隐患整改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2015-1029-CPMC-779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锦西石化分公司碧海公司长输管道隐患整改起点为碧海公司,终点在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全长51.52km。本工程在碧海公司与锦西石化分公司之间同沟敷设4条管道,按碧海公司至锦西石化分公司方向由右到左排列顺序为原油管道、航煤管道、汽油管道、柴油管道。一般线路段原油管道(保温管道以保温层外皮计算)与航煤管道之间净间距1.2m,其它三条管道之间净间距1m。原油管道输油起点在碧海公司,终点在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原油罐区。原油管道直径为D406.4mm,采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除定向钻外全线为保温原油管道,加热输送海上进口原油,此原油管道具有返输功能,将锦西石化分公司来的辽河油、大庆原油返输至碧海公司。汽油、柴油、航煤输油管道起点在锦西石化分公司,终点在碧海公司,汽油、柴油管道直径均为D273mm,航煤管道直径为D219.1mm,采用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输送锦西石化分公司成品油,4条管道设计压力均为6.3MPa。线路全线位于辽宁省境内,管道总体走向呈东北-西南走向,沿线依次经过锦州市锦州经济开发区、葫芦岛的南票区、连山区、高新区。沿线设置线路监控阀室2座、站场2座。本工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于2014年12月31日获得初设批复(油炼化〔2014〕184号)。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锦州市。 工期: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施工图设计;(2)物资采购、物资中转站设置及物资管理,组织重要设备厂验;(3)施工,包括储罐工程、线路工程、穿越工程、站场工程、阀室工程、电气工程(含外电工程)、通信工程、仪表自动化工程、阴保消防工程、水工保护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在管道未投产或已投产,但整体工程未验收前做好管道的保护工作;(4)临时性用地、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赔补偿协调(含林地林木、草地、文物、城市规划区、军事管制区、各类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矿产压覆等)和铁路、河流、公路、桥梁、涵洞、地下障碍物等全部通过权的办理工作;(5)压力容器备案、管道保护、供电、给排水、通讯、电视、供暖、消防、应急等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仪器仪表校验标定、工程验收等工作;(6)协助业主办理核准、各项专项评价及验收,配合业主完成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标准中与本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投标人报价的20%]资质,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间承建管径406mm及以上长度100千米及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3.1所列工程中担任过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具有3.1所列的四项资质内容之一 ,有3.1所列业绩或承担3.1所列规模长输管道的设计、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5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仲裁事件发生。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1-22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1-26 16:00:00.0
请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至2015 年 1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6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0911房间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持联合体协议原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400 元,项目资料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2-12 09:00:0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2 月 12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1602房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开标时间: 2015-02-12 09:0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1602房间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 100029
联系人: 冯罡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fgsy@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账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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