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中心试验室项目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中心试验室项目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中心试验室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ABZ*****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中心试验室项目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中心试验室项目(项目编号:2022DFABZ*****/JG2022-26-1601)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6页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自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试验室业绩;招标文件P52页中,“2.2.4(3),投标人业绩”中:2017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业绩的加4分,最多加8分。

问:本项目作为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项目,上述条件中的“高速公路试验室业绩”和“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业绩”是否仅指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中心试验室类似业绩,不包含施工单位自检业绩。

答:含施工单位自检业绩。

2、招标文件P6页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中心试验室主任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P52页中,“2.2.4(2),中心试验室主任、检测师及检测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中:(1)中心试验室主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配置最低要求,得12分。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主任经历的加2分,最多加2分;

问:本项目作为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项目,该条件的中的“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项目负责人”和“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主任”是否可以理解为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

答:“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项目负责人”和“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主任”指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主任或负责人、施工单位自检试验室主任或负责人。

3、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建工集团宿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方工、王工

联系方式:158*****130183*****619

附件: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宿州段中心试验室项目答疑澄清公告.pdf e68ed8c1澄清签章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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