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凤天路凤凰城(天怡园)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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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凤天路凤凰城(天怡园)4-701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 96.******万元挂牌时间:2022-08-17 至 2022-08-30

  • 项目编号:HB2022DF******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国资
  • 转让方:恩施市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1. 我要报名查看资产包内标的>>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B2022DF******监测编号GR2022HB*******
项目名称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凤天路凤凰城(天怡园)4-701 转让底价 96.******万元
挂牌日期2022-08-17挂牌截止日期2022-08-30
标的所在地区 -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权证编号地址
建筑面积126.76证载权利人恩施市硒都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成时间已用年限
腾空日期托管单位
瑕疵问题房屋现状闲置
规划用途商业住房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
土地权证编号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土地面积
不动产证号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
其他说明暂无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2-08-17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本次处置的房产证载权利人恩施市硒都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成功后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若转让资产面积相关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不动产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

4、转让资产的不动产登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移交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通知书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恩施市财政局专户(户名:恩施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恩施州分行;账号:942*****001*******),且必须于价款交清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房地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 [2022]TYY第001号-004号 )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4、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产权转让转让、受让双方在交易机构产生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查勘。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617*****0082398;行号:313*****1005

开户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将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后,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后,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恩施市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2-07-25
评估报告文号 鄂衡平评报字 [2022]TYY第001号-004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80.12
账面净值(万元) 0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海燕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8-*******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需要不需要不需要--
法人代表不能亲临现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需要需要不需要--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不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需要不需要--
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不需要--
内部决策文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决策,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不需要不需要--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需要不需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适用)需要需要不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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