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污染物容量研究招标公告
海域污染物容量研究招标公告
根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环评及连云港港徐圩港区规划修编环评工作需要,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拟委托开展连云港徐圩海域污染物容量研究工作。现就承担该项研究工作的编制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类似编制工作经验的单位参与报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背景
徐圩新区位于连云港市城区东南部,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先导区,是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
按照“生态、智能、融合、示范”的发展要求,徐圩新区主要打造石化、精品钢、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现代港口物流等5大主导产业。目前,国务院已批准位于徐圩新区东南部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作为全国七大石化基地之一,徐圩港区30万吨航道、防波堤、通用码头建设已全面开展,新区基础设施框架基本形成,临港产业项目和示范区功能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突破,已初步确立江苏沿海新型工业化基地和江苏沿海开发主力军的地位,成为江苏沿海新的经济增长极。
为保护海洋环境、满足徐圩新区快速发展建设的需要、合理开发利用徐圩海域海洋资源,现亟需开展连云港市徐圩海域污染物(无机氮)容量研究工作,以确定最大允许排放量、排污削减量,并提出入海污染源削减量优化方案,从而确保徐圩海域海洋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1.研究内容。利用相关海域海洋水动力、水质监测数据等资料开展徐圩海域环境与污染源现状分析及排海容量核算、海域水动力与污染物扩散数值模拟、入海污染源最大允许排放量模拟与核算、入海污染源削减量优化分配与量化削减方案制定等研究。
2.成果要求。研究报告应充分考虑石化产业基地和徐圩港区发展需求,适应徐圩海域特点并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研究报告需通过指挥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经海洋、环保等管理部门确认。
3.工期要求。研究报告完成时限应符合石化产业基地和徐圩港区规划环评报批时间要求,初定2015年3月底前通过评审。
三、资格条件(原件备查)
1.应谈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应谈人须具有海洋工程相关的工程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3.应谈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应谈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报价
应谈人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合理确定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应包含现场工作费、报告编制费、咨询费、人工、差旅、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竞争性谈判主要内容
1.开展研究工作能力及优势说明;
2.对本次研究工作的理解,研究工作重点、难点及解决思路;
3.价格及合理工期;
4.服务及其他有助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六、合同签定方式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指挥部与经谈判确定的研究单位签定委托工作合同。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20%;
2.研究报告通过指挥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30%;
3.取得海洋、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费用。
八、报名时间与方式
应谈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话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27日(每日9:30-16:30)
报名方式:****-********、138*****860
联系人:吕松涛
九、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清单(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谈判人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工作方案及建议;
5.工作人员资历一览表;
6.应谈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应谈人须当面递交密封后的响应文件(一正四副)。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研究单位确定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收到应谈人响应文件并与各应谈人进行技术、商务洽谈,洽谈后将综合考虑报价、方案、类似业绩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研究单位。
十二、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遵从合同约定。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指挥部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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