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灵地镇省级传统村落抢险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清流县灵地镇省级传统村落抢险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明互华招[2022]Q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灵地镇省级传统村落抢险加固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灵政纪要【2022】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造价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型:文物保护工程;

(1)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灵地镇省级传统村落抢险加固项目古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子良公祠已由村民自主捐款组织修缮,该部分工程量******元不计入施工范围), K值6%,发包价为*******.64元 ;

2.5.工期要求: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为古建筑或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3.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10000)。

3.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19〕9号文《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8日至开标截止前(不含周末)至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函(格式自拟)采取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29 10:00;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参加投标。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所有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要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及行程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否则该人员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并原封不动的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灵地镇邮编:/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9*****3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7号店

电话:185*****118;传真: /

联系人:小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监督单位: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单位: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落抢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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