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邛溪易地育人寄宿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红原县邛溪易地育人寄宿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红原县邛溪易地育人寄宿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红原县邛溪易地育人寄宿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红原县发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红发改行审【2021】1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红原县发改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红发改行审【2021】135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红原县教育局

2.2 建设地点:红原县邛溪镇

2.3 项目规模:3600

2.4 计划工期:3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136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3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②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一级(高级)采购师资格(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网络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4、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应为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绩,须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完整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8月18日15时00分2022年08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8月18日15时00分2022年08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红原县教育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许老师

电 话:189*****305

传 真:

2022年08月1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综合楼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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