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荣川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业县残疾人康复设备项目质疑答复函
广西荣川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业县残疾人康复设备项目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广西南宁岩山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翔康
委托代理人:杨斯丹
地 址:南宁市洪历路27号辰逸产业园5号楼标准厂房三层305-1号房
电 话:158*****630
二、质疑答复
广西南宁岩山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贵公司递交关于乐业县残疾人康复设备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2-G1-******-GXRC)的质疑函原件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人广西宏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标产品:项号:149,货物名称:理疗设备(肌兴奋治疗仪),型号:KJ-*****C,生产厂家:常州市华瑞康复器材有限公司;该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属于虚假应标。
答复:
根据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材料,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对照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 8 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 8 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只对投标人要求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 8 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其投标产品厂家无具体要求。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答复。
广西荣川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18日
标签: 残疾人康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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