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工的公示
关于市中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工的公示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乡村振兴局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乐山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75号)要求,对市中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下达市中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万元,涉及2020年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悦来镇;示范村6个:大佛街道明月村、白马镇流村村、白马镇开化村、茅桥镇李家村、水口镇黄金村和青平镇八一村。先进镇获得一次性奖补100万,除流村村获得一次性奖补2万元,其余每个示范村一次性奖补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项目已于2022年7月底前全面完工。
公示期限: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33—*******。
附件:市中区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示范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表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8日
标签: 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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