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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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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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项目

兰溪市灵洞乡烟溪村

浙江兰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兰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项目总用地面积70亩,新建厂房5栋16层,占地面积6041.74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2.1亿元。项目主要采用国际一流先进设备及高效、绿色、环保生产工艺,配有精品机制骨料生产线,具有高效、节能、环保的优势,最大限度发挥生产能力及节省能源。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万方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我公司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我公司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气:项目破碎车间、制砂楼、搅拌楼产尘点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外排,每个筒仓顶部配套仓顶脉冲除尘器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道路洒水抑尘。

噪声:车间新购置设备的选型上,将低噪声作为设备选型条件之一,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车间内部设备布置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车间中部位置,以降低对厂界声环境影响等。

固废按规范要求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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