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发改审批【2019】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项目施工项目

2、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2-157

招标编号:洛建招2022-051

3、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4、项目概况: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国家光伏(光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光武大道与玉林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供配电容量为:4×1250KVA,变压器容量共计500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一路电源来自10KV桑业开关站,一路电源来自10KVA联谊开关站),整个供配电系统的设备购置及施工。包括干式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电缆、其他元器件以及相关辅助材料的供货、施工、调试、验收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55元,措施费(含安文费)*****.0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08元,规费*****.84元,税金******.78元,暂列金额4967.32元,专业暂估价0.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必须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主要元器件参考品牌及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5、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备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开发区卓飞路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 系 人:边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0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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