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燃气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锡林浩特市燃气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锡林浩特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的委托,对锡林浩特市燃气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燃气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1.2项目编号:202*****0517-XZJ******-X
1.3采购人:锡林浩特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
1.4采购类别:服务类
1.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锡林浩特市城市发展情况,结合《锡林浩特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年)》,项目分近、远期实施,纳入本次特许经营实施范围的内容为近期工程。本期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气门站(LNG气化站)一座,敷设相应的中压干管、支管、调压设施等输配管网及后方工程。
2.采购需求
2.1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本项目静态估算投资额为*****.0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包括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22年。最终以中标社会资本报价为准。
2.3质量标准
满足行业标准、惯例及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的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燃气供应与销售的机构或组织。以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3供应商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或融资能力,能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的承诺书。
3.4供应商须在国内至少有一个直接投资经营的、连续正常运行3年及以上的城市燃气类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
3.5供应商须具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气源保障。须提供供应商自有气源证明或天然气购气协议书或合同或天然气供气意向证明。
3.6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出现以下情况:
(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磋商小组认定会对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供应商投资运营中的管道燃气项目运行良好,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4.1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发送至邮箱sunqiyue@zjzy.org.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
4.3磋商文件费用:0元。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锡林浩特市城建投资集团六楼会议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101省道3号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澄清、说明或补正均发布在:
6.1
6.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7.1采购人:锡林浩特集中供热燃气保障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9*****543
7.2采购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166*****895
8.行政监督机构
行政监督机构: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79-*******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出席人员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锡盟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符合最新版《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标签: 燃气工程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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