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街道琴湖社区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华大街道琴湖社区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华大街道决定对琴湖社区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单位:鼓楼区华大街道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大街道琴湖社区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华大街道五四路436号
3、招标范围:装修改造;
4、招标方式:公开竞价;
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经年检合格的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四、中标方式:
以最低投标报价方为中标单位。本工程控制价212032.8元,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为废标;如遇相同最低报价,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主材进场后,预付按计划造价30%的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决算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后付至总价(区评审中心审结后的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工程若无质量问题再行结清。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1、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公休日除外),在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2、地点:华大街道公共便民服务中心(湖东路18号);
3、投标人在招标人处报名后领取相关工程招标资料;
4、投标人必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交纳投标押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正,未交纳或逾期交纳的,均无权参与开标。开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押金,中标者的押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对中标后弃权的投标者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的中标者,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5、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单位需不少于三家方可开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28日 下午3:00,地点:五四路436号,投标人有任何疑问需在2015年1月29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月29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 华大街道公共便民服务中心(湖东路18号)3楼会议室;
3、招标人将在开标前一小时接受投标人密封的报价单。
十、报价单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为废标:
1、报价单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2、报价单上大小写报价不符的;
3、报价单上大、小写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
4、投标单位有串标、笼标情形的;
5、报价单无报价单位、公章、法人签章的。
十一、解释权:
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华大街道
联系人:范女士、连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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